作者:
clocei (直來直往)
2016-04-25 20:16:06剛好最近板上在討論這個問題
想請問當公司in house, 受僱或是當老闆的道長們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前幾年身邊的朋友受雇幾乎都是由老闆出,
也聽過老闆出入會費但月費受雇自行負擔。
然而最近越來越多要求受僱須先行加入公會,
或是開出要待滿一年才併同支付。
其他區業務大都由老闆去 所以不需要加入兼區
或是會請當事人負擔
以前有認識的朋友當法務會費都是公司出
但最近亦有朋友說他們公司要求他出庭,但告知他要自行負擔會費
不知道諸位道長處理的方式或看法為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