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恐龍 不怕罵錯隻 重大案件 法官姓名全都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16-07-31 19:01:22
恐龍 不怕罵錯隻 重大案件 法官姓名全都露
2016年07月31日 04:10 林偉信/台北報導
「恐龍法官」、「烏龍判決」,在法官傾向不判死的心態下,近來幾起爭議命案判決,
造成民眾憤怒及網民批評,但因為判決者尚未公開,民眾無法知悉審理法官是誰。為了讓
判決「冤有頭債有主」,不致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最高法院最近經全體法官決議,在重大
矚目案件的新聞稿,一律標示承審法官,讓法界震撼、民眾拍手叫好。
最高法院此次的創舉,被認為是改革封閉司法圈的第一步;因為依慣例法院公告的新聞稿
,都以尊重法官個人隱私為由,沒有揭露審理的法官姓名,所以只有當事人及律師,或聆
聽判決的記者才知道是誰承審該案,最高法院的新措施雖然沒有拘束力,但勢必讓各級法
院仿傚。
法界震撼 人民喊讚
我國法院的組織及架構,一、二審屬於事實審,三審是法律審,原本最高法院幾乎不開庭
;但4年前最高法院廢除保密分案後,為了讓審理更加透明化,規定死刑上訴案件及重大
法律爭議案,也須如同一、二審召開辯論庭,公開進行審理。
然而最高法院公開審理庭的案件數1年僅有個位數,絕大多數的案件,仍然由法官關起門
來進行評議之後作成判決,再將判決結果公告;也因為沒有開庭、公告也沒有標註法官的
名字,在判決出爐的第一時間,外界根本不知道該案件是由哪個法官審理。
沒拘束力 盼成趨勢
這樣的狀況也造成了許多問題。今年5月,最高法院對孽女蔡京京與其丈夫曾智忠聯手弒
母案作出判決,合議庭認為,蔡、曾的犯行不是兩公約「最嚴重的罪行」,故將2人判處
無期徒刑確定,讓她們逃過一死,最高法院也隨即用新聞稿說明判決理由。
本案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將原本被判死刑的曾智忠,以其就讀大學時操行良好為由改判無期
徒刑;部分媒體認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就是跟更一審認定相同,不但用大篇幅的報導痛
罵法官,還錯把承審法官當成另一名庭長李伯道。
搞錯名字 庭長忍辱
媒體報導後,李伯道庭長被網友肉搜、辱罵,但事實上案件是由黃瑞華法官承審,李伯道
含冤挨罵,吃了悶虧,只能夠把委屈吞下去。在最高法院其他法官知道此事之後,決定透
過全體法官議決方式進行改革,讓承審法官姓名公告周知,外界要罵,千萬別再罵錯人了

(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731000306-260106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07-31 23:07:00
。。。。。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8-01 01:31:00
這標題.........= =
作者: Luftwaffe (德意志帝國空軍)   2016-08-01 10:36:00
說的好像法官全是恐龍.......
作者: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6-08-01 15:24:00
不是全部,但是比例比一般人想像的高非常多....
作者: Roawen (嘴砲型的效率)   2016-08-01 15:29:00
那看起來樓上所謂的恐龍 大概就是判不到你要的結果 就可稱為恐龍吧 比例比一般人想像得高咧
作者: xiouming (..)   2016-08-02 12:26:00
判決標注受命比較實在,不然陪席很倒楣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8-02 12:29:00
除了審判長的案件 不就都判決名字最後一個?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6-08-02 16:04:00
樓上,最高法院過往不是這樣的排序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8-02 16:33:00
對阿 但已經是一陣子了~現在看都知道啦~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6-08-08 09:56:00
應該說民眾根本不管也不知道誰是受命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