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訴訟] 請推薦台北律師 (工廠噪音)

作者: clody (Piko)   2017-08-25 11:26:18
※ 引述《cgfan (carryme)》之銘言:
: ※ 引述《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之銘言:
: 瞭解,謝謝你的說明~
: 請問,是否可以社區的名義提告?
: 這樣就變成一次性告訴、集體求償。
: 求償金額高,住戶參與意願應該也高
: 而社區也有比較多的資金提供適當的報酬。
: 其實我原文是說,勝訴適當報酬+80%後酬,約為10-25萬
: 敗訴1萬報酬
: 這是因為我用你們說的價格找過四次律師,
: 結果,品質真的是令人覺得當了冤大頭,真的很失望。
看你定義是甚麼
如果敗訴=當冤大頭的話
那單就或然率來說,你有二分之一的機會是冤大頭。
當然話不能這麼說,有些事情本身體質很重要
找不找的到請求權基礎,證據有沒有留足,因果能不能證明都會影響
雖然這麼說很讓人傷感,但常理上來講有道理的事情
至少還有法條本身跟舉證責任兩件事情要處理
另外補充一點,如果你是老闆,面試一個面試者的時候,
他告訴你,”我前四個老闆都是慣老闆”,你會不會很害怕你做得再好都是第五個?
: 如果不把報酬與勝訴和求償金額作連結,消費者真的是採地雷只求有緣遇到好律師。
: : 感覺是musashi0839分身
: : 既然你功課都做很足了
: : 只有這預算,要不要乾脆律師幫你寫就好,你自己去開庭
建議同,如果功課做足證據充分,又覺得案件簡單,
建議書狀也自己寫好了,這樣連一萬都省起來。
只是各行各業都有一些眉角,事情有時候沒有真的這麼簡單。
原告的角色舉證責任是很讓人崩潰的(無誤)
: : 你這個前酬1萬的預算,寫代撰就不止這個錢了
: : 後酬也不吸引人,假設慰撫金法院判10萬
: : 前酬1萬+ 後酬10萬x30% = 4萬元
: : 這還只是一個審級
: : 一個審級已經很不划算了,二個審級更別談
: : 還後有續強制執行能不能拿得到
: : 風險完全由律師一方承受,完全沒「前景」,沒有律師會願意接的
: : 花同樣的時間,不如去接一件六、七萬的
: : 更遑論說不定還會虧稅金
: : 如果這是musashi0839所謂的300萬元損害賠償
: : 那這個餅一點都不吸引人
: : 弱爆了
: : 要不然你就是說服30戶,每戶拿1萬元出來
: : 前酬1萬x30戶
: : +
: : 後酬
: : 這樣會有人願意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