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實習的時候被當助理用的人很多嗎?

作者: wertabcmk (學店魯宅)   2017-08-28 14:20:20
是這樣的
小弟我剛實習完
但是當時在事務所時因為事務所沒助理
所以基本上我都是做助理的工作
每天就是做行政、打電話、幫忙安排閱卷、律見等等
基本上可能一週寫1~2個狀而已
現在實習完了,也沒有繼續留受僱(事務所也沒打算留)
很怕現在出去找受雇的時候會四處碰壁
想問問各位道長,出去找受雇的時候面試時該直接坦誠實習的狀況嗎?
作者: keepwild (牛奶糖)   2017-08-28 14:24:00
我實習的時候,指導律師還是把助理該做的事情給助理做耶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輔助)   2017-08-28 14:34:00
事務所有助理的話,實習時行政庶務都還是會由助理做
作者: pttinNIGHT (奈特小姐)   2017-08-28 14:39:00
主要還是做律師的工作,但行政工作多少有做一點,瞭解行政業務。
作者: qqqmmm (禿毛狗)   2017-08-28 14:57:00
坦承比較好,助理工作+1
作者: Nipperdey   2017-08-28 15:02:00
我也跟原po同。但往好方面想,學會助理工作會更扎實。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08-28 15:19:00
看狀的種類吧,如果都是起訴狀、告訴狀、準備狀、答辯狀這種的,五個月下來也是滿扎實的
作者: shinghcm (<( ̄︶ ̄)>)   2017-08-28 15:49:00
坦承比較好啊 這不是你的錯啊而且有些老闆喜歡受雇是照自己的風格來辦事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7-08-28 16:58:00
可是這種老闆大多會自己帶實習然後留任
作者: diangdiang (+7)   2017-08-28 21:25:00
想借問一週1-2狀算很少嗎
作者: hc1118 (人˙非)   2017-08-28 22:54:00
像2007說的一樣 重點是狀的種類、內容 而不是數量
作者: everemember (風飄)   2017-08-29 02:30:00
一週1-2狀很少吧 我一週就寫了5份狀了
作者: heered   2017-08-30 09:21:00
我是有聽說實習時沒做什麼事 後來受僱一直被罵書狀很差@@
作者: jessieking (傑西)   2017-08-30 16:09:00
我前幾天也問過類似的,回文中也得到很多建議:")
作者: aij (bbb)   2017-08-30 19:53:00
要看什麼狀,我實習的時候碰到一個刑案但有50幾個犯罪事實,當事人要做無罪答辯,光是一份狀就要寫到70幾頁了這種一週寫個一份就很好了當然如果一週只寫陳報狀/閱卷聲請書這種,這是被當助理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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