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名稱】
公義法律事務所 所長許正次律師
【工作型態】
受雇或實習
【工作內容】
實習律師:問題研究、案件分析、書狀或契約撰擬、參與客戶諮詢、見習開庭(或調解)
及其他交辦事項處理。
受雇律師:處理訴訟及非訟事務,包含開庭、撰狀、接受法律諮詢、參與會議、審閱
契約等。
【工作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10號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8時;午休時間:12時至13時30分;週六週日休假。
遇停止上班或補上班,依政府機關之公告為準。
【薪資範圍】
實習律師:新臺幣25,000元起。
受雇律師:新臺幣55,000元起。
【公司福利】
供餐:平日中午供餐;每週五聚餐。另有喝不完的咖啡及不定期之聚餐、下午茶。
獎金:生日及年終獎金。
【特別條件】
錄取後,可在民國110年3月15日前到職者佳。
需自備交通工具(地院民事庭、高院騎車約5分鐘,地院刑事庭、家事庭、檢察署
則是走路可到)。
【聯絡人/連絡方式】
敬請寄履歷至[email protected](勿使用站內信);應徵受雇律師
併請提供隱匿個資後之書狀二份作為附件。
對徵才有相關提問,敬請於工作時間電洽(03)822-1111 曾助理
【其他備註】
◎案件多元,且有充分輔助資源。
◎所內工作氣氛融洽,老闆與同事間善於溝通、討論案情。
◎希望能招募具獨立處理事務能力之律師,於將來發展為長久合作的伙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