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了一下
法律對我而言 有兩種影響
第一,探討某條法律的成因,背後的意涵,會影響我的道德認知,
但最後心裡感受與辯證,會不會等於結果的那條法條,它的機會是小的
也就是說,探討法律可以影響我的道德尺度,但不會剛剛好是最後一道防線
第二,我認為更重要的,法律影響我行為最大的原因,是加入風險的考量
也許會是很純粹的損益比
舉例而言,PTT上之前所流行的,
寧可我媽媽拿便當來監獄看我,
也不要我媽媽拿香來拜我 (飆車族逞凶事件的廣大回應句)
小弟不是法律系的,我想說的是法律對我而言好像與道德界限的確定無關
依循法律做事,
也許對社會是最好的,但不一定是會對自己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