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死刑與廢死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1-09-26 18:25:13
※ 引述《massacre (該換暱稱了@@)》之銘言:
: AndrewPublic說的 人權
: 就我的理解
: 憲法的本質是保障人權==>所有的法律命令都應該保障人權
: 因此 凌虐犯人使犯人生不如死 = 違反憲法保障人權的本質
談論憲法的本質,要從民主談起:
【何為民主】
首先,民主不是民主制度;最民主的制度根本還沒產生;
是美國的民主制度嗎?還是德國或北歐的民主制度?沒人曉得。
先進國家自稱民主國家,其實應該說是「民主發展中國家」。
民主的人權有哪些?...同性戀婚姻?死刑?
也根本難以得到服眾的答案。
這一切 要回到民主的根源談起:「民主始於理性與良知」。
在此我先引用鄭先生的一段話:
我, 四個人出去,
, 我可能在選擇玩甚麼時是多數(例如唱 KTV), 但去到餐廳點菜我
可能是少數, 可是去到 KTV 決定唱甚麼歌, 我又是多數.
餐廳點的菜是日本菜可能我不喜歡吃, 但我也因為 KTV 是我喜歡的
活動, 所以也接受了吃我不喜歡但大家喜歡的日本菜. 有一得, 有
一失, 民主就是這樣運作
作者: Augusta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   0000-00-00 00:00:00
唉,我推薦的書你還是去看看吧......就算是英國,婦女選舉權也是戰間期才有的事。即使是現在,算了,好累...一句句挑你推論的健全性實在吃力不討好.....連禹啟這種神話人物都出來了XDD感覺自己好像回到十幾年前唸高中那本橘皮的三民主義....@@
作者: stevegreat08 (見鬼說鬼話)   0000-00-00 00:00:00
你乾脆說,佛性就在人心...
作者: massacre (該換暱稱了@@)   2011-09-27 17:44:00
的確 認知的不同 是很多爭端的來源民主 就是要互相包容體諒 互相協調但在現實中 很容易發生只要意見不同 就歸入邪魔歪道民主始於理性與良知....但現實中不理性的民眾就有一大堆 良知應該等於公德心吧沒公德心的人也不少 看數目的多寡罷了日本 台灣 大陸 出國過就很容易比較三者的民眾素養
作者: Augusta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   2011-09-27 21:44:00
其實敢於po文討論就是件好事了。不過為求更好,推薦一本書供參考:Models of Democracy, David Held。桂冠中文本:《民主的模式》。建議可以把書翻一翻,你會發現不是你所謂的「歸納」而已^^翻了下,本書最後一章也有回應你所謂原則與模型的質疑....謹供參考嘍!結果原來是在傳連自己都說不清楚的民主宗教......問問自己直觀上的邏輯感吧...學者的爭辯為何就是有文化成見?如果你要反智,恐怕不只是識字不識字的區分,而是語言與非語言的區分,甚至是理性與非理性的區分,那你根本也不需要PO文談民主,因為你所信奉的「民主」應該是在你的行動中。當你還想跟不識字的人『談』或「討論」民主時,你就在運用你的智識活動,而且對學術討論來說還是非常半吊子的智識活動......你其實就是在自打嘴巴了......所以我要收回之前敢於PO文的勉勵,請繼續你的鬼扯。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1-09-28 22:42:00
談的是朋友相處之道 這是不用往書中去尋的對於民主與人權 如何勸服不識字的人 要比 繁複高深的學理重要多了
作者: Augusta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   2011-09-29 20:51:00
還扯啊?我可以明白告訴你,你根本不懂何謂民主與人權,你只是在自HIGH傳教,更別提想由博返約思考如何言簡意賅地去教育一般人何謂民主與人權......=_=思而不學則殆呀......會拿民粹當幌子的大概就像你這樣了......這就是愛呆灣啦XD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1-09-29 21:14:00
其實...你要說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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