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增訂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5-11 20:57:24
為維持良好的討論風氣,特增訂以下板規:
第十二條 若有使用者濫用申訴功能,即認定為濫訴
如申訴案多達兩件以上或不同ID申訴案,內容重複或相似;
或大量(兩封以上)轉寄私人信件、其他組務事務看板文章(兩篇以上)於本板板面,以致洗
板或對板主群造成騷擾等,板主群得不受理相關申訴或水桶一年處置
再犯,則設為黑名單或處以永久水桶
第十三條 免洗ID或分身違規者將從嚴認定
本條所稱免洗ID,即登入次數少於200次且發文數少於100篇者
而分身帳號認定條件如下:
1.登入位址相近
2.相關帳號皆有違規紀錄
3.承上,文章或推噓文內容主張相近
滿足以上條件,即認定為分身帳號
免洗ID違規者,水桶處分視情節而定得處以兩倍以上至五倍不等
再犯則處以水桶一年,屢勸不聽者永久水桶
分身帳號則處以永久水桶,並向小組長申請多重分身帳號查詢
以上板規亦將納入本板板規中,也請各位使用者配合,感謝!
作者: scop28   2017-05-11 23:31:00
依照這公告 發文數少於100篇者 是免洗ID那flower2046不就是了?另外 主張相近就叫分身帳號似乎不合理如果連登入位置也拿來說 前幾天在檢舉版看到 可能連群組長都變分身帳號了喔另外一個問題是 如果申請了多重分身帳號查詢 結果證明不是分身的話 那處以永久水桶不就變成冤判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5-12 00:17:00
別急著出來
作者: aki0530 (子晨)   2017-05-12 00:21:00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5-12 00:24:00
scop28,你漏看了"或". 還有,怎麼你的上站時間怎麼恰好都滿足某個條件啊? XD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5-12 11:03:00
那個 分身認定要帳號部喔 版主私自認定是無效的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12 11:10:00
免洗I'd"違反板規",違規情事由看板管理者認定,至於分身帳號,只是輔助評估,並不衝突,權限不在帳務部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5-12 11:27:00
免洗ID當然是看板管理者認定 而分身帳號權限在帳號部你有沒有看過 上站 30 次 文章就可以有100篇的...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05-12 12:12:00
重點不在上站幾次或文章幾篇,重點應該在違反版規,違反版規由各板管理群管理,很正當呀
作者: kkabcd (亂板實習小組長)   2017-05-12 13:50:00
但是上站超過次數或文章超過數量就不是免洗帳號了兩篇以上就是多.... 真的很多 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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