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對 haiku 之 kpg 提起申訴

作者: aurior (auri)   2013-08-06 01:41:57
英文板名:haiku
申訴人:aurior
被申訴人(板主):kpg
事件發生日(被處分日期):Aug 3 2013
最後與板主溝通之日:Aug 3 2013
申訴事由:水桶及劣文之判決不公
俳句板板主kpg以板規此條
七、PO文有以下情況,將被視為劣文強制刪除,嚴重者水桶。
1.人身攻擊
2.惡意洗版
3.不具文學性的謾罵、不雅詞彙
4.其他經版友檢舉,查為屬實的惡意文章。
謂我不當用詞。
然其兩則理由一為斷章取義,二為誣陷,並不成立。
1.「自由句實在是很不入流的東西」
2.屢次將版友的作品擅自斷章取義,作為負面用語謾罵
關於第一點,源出本人整理之文章「一句話不是俳句」,前文提及,
怕變成詩,怕與詩分不清楚?
應該思考的是內容的充實與格式的建立,絕對不是偏見的說一行就是俳句。
難道操場跑一圈就是運動員?
無季無花鳥諷詠已經算非主流了,何況是自由律。
喧賓奪主莫過於此。
(中略)
這個板現況其實就噗浪板,是自由句,可以說自由句,
但自由句實在是很不入流的東西。
俳句刊物看的到客家三行詩,卻看不到自由句。
俳句為日本傳統創作形式,有固定的5/7/5三句十七音創作格式,
至今主流仍保留著季語與花鳥諷詠的創作標準。
相對而言,沒有任何格式依據的自由句,在日本的俳句界,
比非主流的無季無花鳥諷詠還非主流,故言不入流,
是個人意見,也是客觀觀察。
關於第二點,我實則引述看板現況,並且與正統的俳句觀念比較,並無謾罵。
把ptt板上特有的俳句「氣質型男」跟板友翻譯成三行被說成「現代詩」的作品
拿去問日本人,如果他說「氣質型男」比較像俳句,那我覺得他枉生為日本人。
後面也有提及:「自由詩就自由詩,寫得好自然有人欣賞」

我也不知道氣質型男抱著俳的名字會不會比較好。
自由詩就自由詩,寫得好自然有人欣賞。
如果只是因為俳這個字的光環,甚至又定些什麼不可換行之類史無前例的規定,
以排擠他人做自己正統性的方式,用在自由句,那實在大可不必。
前情提要詳見於板上討論串,關於版主所言「寫成三行的俳句只是新詩不是俳句」,
「自由律的一句話就是俳句」「俳句就是一句話」
本人多次提出資料反駁證明俳句有三行,然則屢屢被板主詆為挑釁。惡言中傷。
故此篇文章措辭爆氣,內容並引述文章,說明失去了格式根本不會是俳句。
http://140.119.61.161/blog/forum_detail.php?id=4047
漢語俳句、既然是詩就最好應該有律動。而要採取前述的三四三、三七、五五、或
七三的哪一種就要看每一句的發音的律動來決定。尤其漢語的讀音每一個字都有聲
調、又因地域語言的不同而其聲調也不同、隨著其律動也就不同。然而如果要講到
自由律也可以時、字數就沒有限制、那是自由詩而不是俳句。因為這就不合於「適
當的最短之詩」的俳句的核心。
強烈懷疑是因為版主無法反駁,腦羞將本人水桶。
實經常謾罵與斷章取義者為kpg,詳見多篇文章,
相較之下你比OOOOO糟糕太多了
你的回應就非常尖酸刻薄
這樣子錯誤的觀念,錯誤的翻譯
類似的詆毀都是kpg以自我主觀為判斷標準,毫無引據,
只因他本身為版主,沒人桶他。
甚至本人引述相當多的資料證明俳句在日文是經常以三行書寫。
如這個 http://news.gamme.com.tw/533416 即是以5/7/5三行創作,
明顯破除kpg個人聲稱俳句少有三行之情事。
為推廣自己之偏見,不惜詆毀板友,
翻譯格式也聲稱一句,後來改成加一句加一詞,
然一句加一詞即為本人所引述之文章所提及,kpg明顯為立論不足之受益者,
卻能腆顏如此:
你的反駁比oooooo弱很多
雖然ooooo不是很專業,也很酸,但至少他願意花時間去找資料來論證他的看法
結論:kpg身為板主,以主觀認定,言三行非俳句,只是新詩,然毫無證據,
對於板上反對者多有謾罵,情緒用詞,以及意淫式的精神勝利。
本人引述文章,講述kpg個人推廣之自由律實則更近自由詩而非俳句。
卻被kpg斷章取義,誣以謾罵之名,本人不服。
該水桶的是kpg。
除了素行不良,本身發言無禮,詆毀歧見之外,並縱容板友以「我開始討厭你了」、
「破爛新詩」當成擁護kpg方的論點,
甚至斷章取義,陷人入罪,公報私仇,明顯不適任。
作者: kpg (不再愛你一點點)   2013-08-06 09:29:00
我沒說我的立場是一詞加一句,我只是引用金中教授的一詞加一句的這種不分行的譯法 來反駁將俳句分成三行的譯法而且不管是二詞加一句,三詞加一句 都可以廣泛視為一句話這些文章都已移到haiku版上的Tab文摘區 可詳查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8-06 12:52:00
本案我要研究一下,最晚8/8作出判決更正,若有任何要反駁的,請於8/7中午前提出,待確定雙方無要補充的內容,我再處理
作者: kpg (不再愛你一點點)   2013-08-06 13:14:00
補充:回文改變文章標題是每個使用者的權益,任何人回文都可改此篇申訴無據指責我「素行不良,本身發言無禮,詆毀歧見」「斷章取義,陷人入罪,公報私仇」是否在申訴中進行人身攻擊?關於我做出懲處的考量 這篇也有提到 #5H_SKMJs (haiku)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8-06 14:53:00
建議板主若有希望小組長看的文章,請附上文章代碼後節錄內容,我光找那些文章眼花撩亂或者貼WEB板網址也可以
作者: kpg (不再愛你一點點)   2013-08-06 16:00:00
好的,我修改下面那篇節錄內容 因為文章已移到文摘web無法連結我上方推文提到的文章,見轉文四其餘我提到的文章也改以轉文的方式附錄 麻煩您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8-07 14:11:00
雙方都沒有要補充了的嗎?沒的話我明天就判了
作者: kpg (不再愛你一點點)   2013-08-07 14:59:00
我方已補充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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