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二] 對 poem 之現行板規提起程序無效之訴-1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4-04-18 20:43:46
※ [本文轉錄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bll135 (洪爺) 看板: poem
標題: Re: [公告] 版規修正草案(4/18增修)
時間: Fri Apr 18 19:49:11 2014
剛剛到文學小組(Litservice)進行申訴案,
同時到更上一級的國家研究院(AboutBoards)看了一下
發現現行板規的修訂案程序不符,包括我擔任板主時期制定的板規亦同。
根據 SYSOP 板的站規 #1348aPLp ,板主有制定板規的權利,但是和小組組規、群組
組規等牴觸者無效。
國家研究院群組置底組規明訂:各板修改板規時,應於各小組報備,並經小組長審核。
這雖然是上一位群組長時訂下的規矩,但在新任群組長 Zuyi 並未修訂下仍然有效。
這是歷史共業,過去幾年間幾位板主用以執法的板規顯然都不具備合法性。
我想已經不用再和包含兩位板主在內的任何人爭執沒有明訂處罰條例的板規七何以能
用來處罰,又或者站規到板規有沒有賦予板主定義什麼是詩主旨權利這類的問題了。
現任板主群應該先向文學小組進行修訂板規報備提案,同時思考在目前板規不合法的
情況下要怎麼為這幾年來的處分進行善後工作。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4-04-18 20:16:00
此非正式組規,組規總則中並未明訂,文學組務版也無任一版版主報備申請,更遑論未經報備之規則不具合法性.況此規則之中,請小組長執行,在任內版主並無人收到通知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4-04-18 20:23:00
程序正義問題,這個歷史共業看小組長怎麼裁決吧。有可能小組長沒注意到這個群組公告,所以先前沒有執行,但不意味這個群組公告是無效的。(即使換過群組長)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4-04-18 20:28:00
相關條文請自行至組務申訴,此文無關詩主旨,亦非正當申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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