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mesGO (SquareFace)
2017-08-11 22:13:47小弟之前任職公司老闆曾想安裝側錄軟體,
對,比原PO提到的監控更直接,
但是這個案子不是我經手,
只是當時查完資料小有心得,
資料總結就是如果勞資都有講好,
那監看應該是沒問題的,
如果勞方不同意,即便是公事的Email,
也會有觸犯刑法的問題。
所以到底監控的目的是什麼,
以及監控的程度才是最重要的吧?
避免私用手段很多,出來混口飯吃,
別把自己的清白賠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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