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win11017 (EDWIN)》之銘言:
: ※ 引述《AFTER25 (new me)》之銘言:
: : 本來只是我和室友無聊的討論
: : 我認為是王建民
: : 畢竟MLB和日職強度不同
: : 他堅持是松板大輔
: : 他說要比客觀數據:球速 擅長球種 三振能力
: 松阪球速不見得比王建民快吧 極速兩人可能差不多!
: 但是平均球速應該是小王比較快 松阪在日職速球的平均球速約146km(91mile)左右
: 沒有明顯贏過小王吧!
: : 還有 頂尖的日職球員在MLB一樣出色
: 唬爛 小松井不就掛了 而且頂尖那幾個 成績也大都不如在日職的成績!
: : 我還是不認同
: : 各位認為呢?
如果 Yankees 要簽 Matsuzaka,那麼只有一個理由:他們希望找到立刻能提供
戰力的 SP。
Matsuzaka 和 Seibu 並沒有什麼合約不合約的,而是 Matsuzaka 他還拿不到
FA 的資格,在 NPB,FA 的取得年限長達 10 年,Matsuzaka 在 06 年球季結
束後仍然不滿 10 年,所以只要 Seibu 高層不點頭,Matsuzaka 是跑不掉的。
日本的球員在沒有拿到 FA 前都是一年一年和球團挑戰的。
Matsuzaka 在 06 年結束能挑戰 ML 唯一的出路就是 Seibu 把他拿去競標 (入
札),以 LA Times 的報導,他們認為 Matsuzaka 如果要弄到手,連競標金至
少需要 70M 左右,其中的 30M 是補給 Seibu 球團的 (也就是說 40M 是給
Matsuzaka 的 salary,3 or 4 years) ,這對 Seibu 而言將是一個必須要做
的決定。畢竟 30M 的競標金相當於 30 億日圓,如果 Matsuzaka 再讓 Seibu
多綁一年到他真的取得 FA,屆時 Seibu 失去 Matsuzaka 後會一毛錢都拿不
到。
換句話說:Matsuzaka 挑戰 ML 是 "時間平面上的必然結果",但對 Seibu 而
言,Matsuzaka 多留一個 07 年與 30 億日圓,他們必須二選一。Seibu 高層
應該可以開始打打算盤了。
同時 Matsuzaka 不能依 Nomo 的 "任意引退" 模式挑戰 ML,這是因為不曉
得在哪一年美國和日本簽了一個協定,裡頭有這麼一個規定:
"在 NPB 任意引退的選手,未經過 NPB 的 commissioner 同意前,美國球團
不得與此選手簽約"
我覺得這規定很蠢,基本上 NPB 成為 ML 在東北亞的農場一事似乎也是
"時間平面上的必然結果",只是誰也不肯當面承認而已。
倒不是說要以 LA Times 的消息做為評價的依據,不過對於和 Wang 只差不
到兩歲、有 stuff、又是 rubber arm (I hope so...) 的 Matsuzaka,應該
沒有人會不想要吧?
不過 LA Times 也指出了:如果 Matsuzaka 真的被拍賣,Dodgers 不會去
淌這場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