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挑釁雙方球迷造成對立"這個條例

作者: c871111116 (廢文死北七)   2012-06-19 01:32:01
雖然前面大家著眼點比較多在ID條款
但其實我對於"挑釁雙方球迷造成對立"這個條款也有一點意見
我覺得,PTT上有一個MLB版
當然是希望大家能在這裡討論各種關於MLB的問題
我相信許多版友,除了MLB版外也會逛特定的1~2甚至更多的隊版
大多數的人在心中也會有一定的支持某某隊的想法
因此,就算在這裡訴說一件看似客觀的事實
要求大家的推文都要客觀地陳述事實是不是有點不太合理呢?
或許大家都不希望看到這個版像另一個大版一樣充滿攻擊其他球迷的言論
但是誰能說在評論一件事情時能不參雜任何的情緒性字眼呢?
就好比Lidge被DFA,有人留言"爽"
馬上被以挑釁雙方球迷造成對立處分
可是,版主大大您有看到下面的推文有因為這個"爽"字而偏離了話題
轉向戰文的路線嗎?
文筆不太好,不太能表達我真的想說的
我想講的重點其實很簡單
就是希望在判決這個條例可以客觀一點、放鬆一點
畢竟我相信大家在逛MLB版除了想得到一些訊息外
也希望能適當的宣洩自己的情緒
或表達自己的看法吧?
在補充一點好了
我覺得是否之後再判決有沒有挑釁雙方球迷
除了起頭的推文外
是否可以多注意一下有沒有真的引起爭端嗎
作者: rex830521 (淡江武大郎)   2012-06-19 01:33:00
忙著噓他,沒空xDDDDD阿我不小心挑釁了版主的粉絲,我要被桶了嗚嗚嗚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2-06-19 01:33:00
你可以私信給O板主 看他回不回你
作者: c871111116 (廢文死北七)   2012-06-19 01:35:00
其實是自己對這個條款有點疑問 希望大家能一起反映@@
作者: Y1999 (秋雨)   2012-06-19 01:36:00
大家都有疑問,但是版主不是裝死就是硬凹,能怎樣 ==
作者: rex830521 (淡江武大郎)   2012-06-19 01:36:00
申請DFA版主~
作者: away01231259 (風)   2012-06-19 01:37:00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9 01:38:00
還有嗆不爽去罷免
作者: ohb (好勝的命運是失落)   2012-06-19 01:53:00
好的,我收到了,謝謝你的建議。我會盡量以有出現戰起來的結果再進行處理,但過於刻意的釣魚引戰文還是會直接處理..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2-06-19 11:05:00
管太多只會累死你自己,而且你也管不了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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