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她不爽 竟冒名填捷運意見表「我想殺人」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6-07 23:08:23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07/880580/
台北地區一名20多歲張姓女子與黃姓男子吵架,竟然在捷運意見調查表寫下「我是黃○○
,我是神經病,我想要殺人」,然後投入意見箱,捷運人員發現後報警,張女到案後供稱
,當時她只是很氣,才冒名寫要殺人,不知後果這麼嚴重。台北地檢署認定張女涉犯妨害
秩序罪,但考量她坦承犯行且有悔意,今將她緩起訴,條件是繳交1萬元的處分金,並接
受法治教育。
檢警查出,今年4月間,張女因為細故與黃姓男性友人發生爭執,雙方鬧得不可開交,張
女越想越氣,搭乘捷運時竟隨手拿起捷運放置供乘客填寫的意見調查表,寫下「我是黃○
○,我是神經病,我想要殺人」,然後投遞到意見箱裡。
捷運站人員在回收意見調查表明發現後,怕鄭捷事件重演,緊急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
,從意見調查表裡所寫的名字過濾出黃男,將他約談到案,黃男到後表示從來沒有寫過這
張意見調查表,不知是誰冒用的。
另外一方,警方也調閱捷運站的監視畫面,過濾出投遞意見表的人,是一名女子,再從悠
遊卡的刷卡記錄查出是張女,將她約談到案。張女到案後,坦承那張意見表是她寫的,當
時她因為與黃男吵架很生氣,才會冒用他的名字亂寫,她不是神經病,也沒有要殺人。(
呂志明/台北報導)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6-07 23:44:00
不用強制送醫??
作者: nra7346 (暴徒滾蛋!滾蛋!)   2016-06-08 02:00:00
87..........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6-06-08 03:12:00
原來意見表真的會看 (X
作者: helado2015 (helado)   2016-06-08 11:01:00
這種腦殘女千萬別放生啊
作者: suaveness (靜夏)   2016-06-08 11:49:00
嗯...原來意見表真的會看...
作者: r1y8a3n (小P)   2016-06-08 13:05:00
原來還有旅客意見表這種東西啊……
作者: tacoux (Muaji)   2016-06-08 14:27:00
不只會看,還會當聖旨不信隨便寫個車廂有臭味試試看每站都會有清潔上來看
作者: teddy680820 (Teddy Lin)   2016-06-08 15:03:00
意見表是隔天才會收車站內都有攝影機,所以不要亂寫意見表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06-08 17:10:00
全台攝影機最密的地方 捷運站應該可以排入前三
作者: e23718 (second)   2016-06-10 07:10:00
捷運站攝影機的配置據說是按照覆蓋率來設置的
作者: ediondo (永)   2016-06-11 00:04:00
一時亂寫,浪費多少國家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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