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都會〉捷運環狀線追加近300億 送監院調查
〔記者何玉華、郭逸、郭安家/綜合報導〕新北市議會臨時會聽取新北市審計處對一○四
年度新北市總決算審核報告,報告指出,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工程,預算從四○一億追加
至六九九億,市議員何博文質疑,追加近三百億元,已超過本預算二分之一,做何處理?
審計處長李錦常表示,正在整理資料,釐清計畫相關人員未盡職責之處,將送監察院調查
。新北市捷運局、台北市捷運局都表示,會配合調查。
審計處將釐清未盡職責之處
環狀線第一階段起自新店大坪林站,以地下方式沿民權路過中正路,採高架跨越新店溪後
,沿景平路、中山路、板南路經板橋火車站、文化路、民生路、跨越大漢溪、經新莊思源
路至五工路,全線十五.四公里,審核報告指出,原規劃於一○二年十二月完工,一再延
宕,推動超過十年仍無法通車,建設經費由四○一億追加至六九九億。
何博文質疑,預算追加近三百億,是否應受監察院調查?李錦常表示,由於捷運工程複雜
,待釐清計畫相關人員未盡職責之處,將送監察院調查。
雙北捷運局 皆稱會配合調查
捷運工程局副局長李政安解釋,環狀線在九十三年規劃時是BOT案,預算編列四○一億
元,民國九十五年改為自建,委託給北捷代辦,路線條件與文湖線相仿,而文湖線的經費
是六六七億元。
此外,李政安說,九十八年金融風暴,物價上漲,增加經費約一二八.七三億元;交通部
提高結構的耐震規範,環保署重新公告噪音標準,全線因此增設隔音牆,費用增加四十一
.五三億元;還有台六十四線沿線施工困難,管線又多,費用增加廿六.五七億;以及民
眾陳情、快速道路等影響,變更部分路形,也增加不少經費,會配合審計處的調查,說明
清楚釐清責任。
台北市捷運局主任秘書王偉表示,環狀線歷經兩次變更設計,第一階段工程地點都在新北
市,預算變更過程都需經過新北市府同意,並依照新北市府行政程序進行,經費增加後,
也經過國發會、交通部責任檢討,釐清哪些工項是因為材料價格上漲或規劃改變所致;對
於新北市審計處移送監院,王說,會配合調查及說明。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則說,過去工
程責任,應做相關釐清、依法辦理。
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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