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其實,這個案子的爭議最後如何落幕
我覺得已經不是重點了
重點是新北市這樣的一意孤行對台灣工程界聲譽在國際上已造成傷害
台灣在國際政治上的被邊緣化已是不爭事實
但至少國際上都認為我們是個依據法治來行政的地方,
可是新北這樣一搞
以後台灣再有工程案,誰會認真地看待招標文件的規定?
資格文件也可隨心所欲的翻譯!
投標計畫書也不用照招標要求的撰寫,反正業主會為投標廠商解釋!!
就算法令的主管機關要採購單位注意的事項,他們也不甩!!!
所以
以後來台灣做工程的廠商,只要專注在“經營”客戶關係就夠了,東西好不好沒有人介意
?!?
也許有些鄉民(既得利益者?)會覺得‘你們煩不煩吶’!!!
是
我也很煩
我煩的是我交了稅,養這些官,看他們做的這些鳥事
這些稅去救濟流浪動物我還覺得更有意義
最後
我覺得這個案子的結局是
新北市堅持沒錯,廠商的申訴駁回
↓
廠商採取法律救濟
↓
法院判決新北敗訴
↓
定讞後新北因已和得標廠商簽約,工程已進行中,為考量大眾利益無法中止契約
↓
守規矩依規定的廠商沒合約,投機取巧篡改文件的廠商有案拿
↓
台灣整體工程品質大耀進,一舉突破平行宇宙隔障,成為宇宙第一
可
喜
可
賀
!
※ 編輯: freemannhsu (110.30.75.220), 09/06/2016 22: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