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bo188 (Prime)
2016-10-15 17:26:52首例!5歲童觸碰高捷警鈴 父被罰1萬元
http://bit.ly/2dDsIT8 TVBS
家長注意,別讓小孩在捷運站亂摸亂按!高雄一名5歲男童,和父親到捷運市議會站,一
時調皮按壓手動發報機,導致站內警鈴大作,差點造成捷運停擺,事後他的爸爸帶著男童
搭車離去,高雄捷運公司透過監視器,鎖定家長一卡通號碼找到人,交通局依法開罰1萬
元,也創下高捷營運以來,因為按壓警報器遭罰的首例。
監視器畫面拍到,一位爸爸帶著孩子站在捷運站外面,5歲男童無聊,一下蹲在走道中間
、一下站起來閒晃,東看西看,不時走近火災發報器,當時捷運公司人員已經注意到站在
遠方觀察,沒想到男童還是手癢,持續幾秒按壓站內火警警報,鈴聲大作,保全衝出察看
。
高雄捷運段長陳國明:「小朋友大概在這邊逗留5分鐘左右,警報器響的時候,他們就當
成沒事就離開了。」
沒想到這位爸爸像什麼事都沒發生,帶著孩子離開現場,事後高雄捷運公司調閱監視器才
搞清楚狀況,原來是男童觸碰警鈴。
高雄捷運段長陳國明:「引發了我們車站的電梯跟電扶梯全面停止,那也造成了我們現場
旅客的驚慌。」
男童觸碰的就是這種手動火災發報器,一般必須先往內按壓再往下扣,需要兩道程序才能
啟動,事後透過一卡通資料找上男童父親,他澄清是誤觸並非故意,但因為站內有張貼標
示和注意事項,男童已經違反大眾捷運法,高捷公司祭出1萬元罰單,也創下營運來首例
。
民眾:「比例原則的問題吧,不一定一次就要打到這麼重,自己還是要教育自己的小孩。
」
觸碰警報器,站體內設施都會停擺影響運作,也會造成民眾恐慌,下次搭捷運,家長最好
還是牽緊孩子,別讓他離開自己視線範圍。
https://youtu.be/00XzmwQAatA
作者:
gigihh 2016-10-15 17:46:00這種心態跟肇事逃逸有什麼不同?如果真的是不小心按到,怎麼不去詢問處自首?
作者:
cwl717033 (正常人都會看指標搭捷運)
2016-10-15 17:49:00屁孩 三寶家長
作者:
Odakyu (青蛙騎士 瀬戸幸助)
2016-10-15 17:51:00GJ
50-1條可以罰1~5萬,按照比例原則應該是罰5萬?
作者: ROCAF (宅宅軍曹) 2016-10-15 19:14:00
罰了還不是賴帳 有差嗎
作者:
Tamama56 (袴田日å‘)
2016-10-15 19:21:00有罰給推,反觀便當局
作者: Lukechao (燥芋粥) 2016-10-15 19:40:00
台灣寶不罰不會學乖
作者:
relio (瑞哩歐)
2016-10-15 20:15:00反觀臺北捷運只會硬吃案
作者:
atb (Transition)
2016-10-15 20:38:00做錯事不敢承認,這心態還真糟糕
作者:
iambibi (黑人大黑屌 沒有我的屌)
2016-10-15 21:34:005歲小孩字可能都看不太懂,罰這小孩我覺得很好笑。有時候警報器也會誤動作,站務人員趕快復規就行,更何況高捷的站務員有很忙嗎?
作者:
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6-10-15 21:41:00連法學緒論都沒學過還在那邊比例原則 欠噓
作者:
iambibi (黑人大黑屌 沒有我的屌)
2016-10-15 21:43:00有時候小朋友真的會比較好奇。當家長的當然要顧好。這件事高捷不知道為什麼這麼硬。以前結工單真的是旅客誤觸,經檢查設備無異狀,就結掉了。
作者:
nadoka (å°é‚£ 娜豆å¡)
2016-10-15 22:32:00重點還有當沒事離開吧,就是教不好小孩還擺爛覺得無所謂。
作者:
kenliu100 (æ¼¢å ¡æ˜¯æˆ‘æ˜¯æ¼¢å ¡åŒ…)
2016-10-15 22:42:00覺得開心~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16-10-15 23:30:00
法治國家守法很困難嗎?念在初犯罰 1 萬還好吧!不過家長帶小孩裝作沒事走開,這要加重處罰才對....所以應該罰 2 萬比較合理.....
作者:
miwako (我是米子)
2016-10-15 23:39:00裝沒事離開才是問題,如果主動承認,也許不會罰或罰輕些
作者:
Debian (Debian)
2016-10-16 00:22:00才一萬,太便宜了是否。
作者:
lirick42 (卡賓depon)
2016-10-16 01:12:00小孩白目亂按 本來有原諒的空間 但家長裝沒事帶走這種最差的示範 怪不得會被罰另外法條上有所謂的教育條款 如果那條法律是基於保護或本身就具備教育的意義在 還是可以對小孩開罰的最常見就是 兒少法、菸害防制法
不能對小孩開罰,是對監護人開罰,不一樣好嗎哪條法律可以直接對小孩開罰?根本沒有罰的是監護人 監護人 監護人 不是小孩小孩根本就是開無敵狀態,再亂來都是監護人被罰其實這點是該修法,看要不要修改成連帶處分
站務人員不忙就可以讓小朋友亂按?這種觀念真是讓我嘆為觀止.....
作者:
xiaoyu (隨風飄泊)
2016-10-16 01:53:00台灣法治觀念超差的,什麼都想喬談人情,我X!
作者:
Zickler (謝胖災難預言家)
2016-10-16 03:11:00罰1萬已經是低消 手下留情了吧
按下去幾乎就是保證列車延誤,依比例原則罰個十來萬才合理
有罰給推。TVBS立場選擇性播出民眾訪問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作者:
atb (Transition)
2016-10-16 11:05:00這種用「街訪」包裝的個人意見大可不必,應該從蘋果日報開始
南部捷運不是聽說常常火警誤訊號好幾百次了....五歲小朋友固然有錯 但....這是只會檢討別人的意思嗎??而且台北捷運手動發報機警鈴誤訊號 也不會造成列車停擺頂多就是站員確認回復 大家不要被記者單方面騙了...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6-10-16 19:17:00哪一家報導不是選擇性播出民眾訪問
作者:
iambibi (黑人大黑屌 沒有我的屌)
2016-10-16 19:40:00所為的站務員不忙是指可以快速復歸的時間。一定是脫很久沒復歸,才要想辦法脫罪啊!小弟也在交通業服務過,這件事真的還好。而且弟弟不是累犯,是好奇不小心按到的,如果各位以後當他的爸爸一定也是快逃離現場啊!PAO裡面的los按一按就行了,再請水電值班人員跟包商去確認就好。
作者:
vobor (藍色大象)
2016-10-16 20:40:00哇 你會逃離現場就直說 別拖我們下水呀
作者:
iambibi (黑人大黑屌 沒有我的屌)
2016-10-16 20:52:00抱歉小弟說話比較直接,但也離開交通事業了。板上目前從業人員辛苦了。
作者:
cgunavy (我是路人甲,你呢?)
2016-10-16 23:54:00這不是說話直接吧?這已經指明是站務員處理不夠迅速才開罰
作者:
atb (Transition)
2016-10-17 01:54:00當下承認誤觸,那還需要浪費這麼多時間確認警報嗎?為什麼一直畫錯重點?
作者:
cgunavy (我是路人甲,你呢?)
2016-10-21 23:51:00標準程序,無法保證誤觸前是否警報剛好響起,不能直接取消.
作者: alexmk (alexmk) 2016-10-22 12:07:00
我小孩勿觸我一定馬上通知站務不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