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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行銷機捷雙北沒出錢 桃市議員認不公
批地方僅桃市加重負擔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
機場捷運通車,地方政府中,僅桃園市負擔行銷經費,市議員林正峰昨天在市議會質
詢指出,桃園捷運公司的股東包含台北、新北市政府,如此對桃園市民不公平,批評市府
「打腫臉充胖子」;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這是中央與桃市府的初期行銷計畫,且市府主
要行銷桃園旅遊等在地連結業務,錢都是花在桃園。
市府:都花在行銷桃園
張惇涵指出,桃園市府與交通部曾簽訂機捷通車初期行銷備忘錄,總經費八千餘萬元
,由交通部與市府各出一半,在經費運用上,國際行銷、廣告影片、以及涉及跨北北桃三
縣市的行銷,主要由交通部負責,市府主要負責在地連結,經費大多用於製作在地旅遊書
、介紹桃園景點等。
他強調,在這種分工下,桃園市出的錢,都是花在行銷桃園上,不會對桃園人不公平
,且負責營運機捷的是桃捷公司,機捷通車是台灣的大事,由桃園為全台灣服務是榮耀的
事情,也責無旁貸,同時也會與台北、新北合作,分進合擊行銷機捷。
林正峰說,絕對會支持機捷的行銷,但行銷經費應由桃捷公司買單,桃捷公司的股東
除桃園市府,還有台北、新北兩市府,由桃捷公司出錢,這樣才合理,若是由市府其他局
處出錢,花的都是桃園市民的錢,對桃園市民並不公平。他說:「我們出錢,他們不用出
錢,然後一起合作,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合作方式?」
林正峰說,桃園的財政沒有想像中好,每年都負債、透支,多負擔不應負擔的錢,也
是加重財政負擔,該省就要省,反觀台北、新北都比桃園有錢,機捷確實是台灣的大事,
但行銷應該由台北、新北一起出錢,桃園不能「打腫臉充胖子」。
(自由 201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