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搭地鐵伸鹹豬手 噁男遭判刑1年半、「鞭刑

作者: Karren965 (艾絲翠德的妹妹)   2018-01-07 14:50:14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304892
搭地鐵伸鹹豬手 噁男遭判刑1年半、「鞭刑4下」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加坡一名37歲的歐姓男子,去年9月涉嫌在當地地鐵車廂內,
偷摸女乘客下體,被法官判18個月的有期徒刑、鞭刑4下。
據《聯合早報》報導,去年9月,歐男在新加坡地鐵宏茂橋站等車時,對一位30歲的女乘
客起了色心,並尾隨她進入車廂,趁著車內擁擠,竟伸「鹹豬手」,用食指隔著裙子,摸
女子下體,嚇得女子當場大喊求救。歐男見情勢不對,向女乘客道歉後,隨即在碧山站下
車。
警方接到女乘客報案後不久,順利將歐男逮捕,經調查後還發現,歐男曾偷了一輛價值新
幣900元(約台幣2萬)的腳踏車。歐男昨(6)日在法庭承認非禮女性乘客及偷竊罪,遭
法官判4下鞭刑,18個月有期徒刑。
(自由 2018-01-07)
作者: Stan6003 (巨猩)   2018-01-07 14:57:00
四下鞭刑大概多痛?
作者: Kevinsun (阿肥)   2018-01-07 15:05:00
皮開肉綻那種
作者: nelsony1216 (長跑王)   2018-01-07 16:06:00
應該不用分兩次 一次就解決
作者: q615 (俏皮小花精)   2018-01-07 17:09:00
金爽
作者: Odakyu (青蛙騎士 瀬戸幸助)   2018-01-07 18:10:00
反觀中華民國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01-07 18:36:00
反觀:可教化 鞭刑讓犯人沒有人權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8-01-07 20:03:00
反觀中華民國會有一些人權團體會罵政府為何要判刑 就讓他性侵到滿意就不會再做了;新加坡真的是先進國家西方的人權對於劣根性強的人根本沒用 要嚴刑峻法甚至都抓去槍斃才會有人怕;如果不想有鄭捷2.0 死刑應該多判才能有效預防。
作者: tacoux (Muaji)   2018-01-07 20:45:00
同意樓上
作者: dxdy (=ρdρdφ)   2018-01-07 21:33:00
才4下喔
作者: Odakyu (青蛙騎士 瀬戸幸助)   2018-01-07 21:33:00
法官不敢判重怕被告森77來鬧弄到更n審都沒搞完案子
作者: azcooper (cooper)   2018-01-07 21:39:00
同樓上上 判死刑行刑前抓去挖中橫南橫蘇花勞改一下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8-01-07 22:03:00
我到覺得嚴刑峻法才會更糟喔不想要鄭捷2.0我看鄉民先預防性羈押吧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8-01-07 22:19:00
七樓在胡扯什麼? 可以提出證據哪個團體這樣講?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18-01-07 22:33:00
鞭刑就是為了華人設的 你看這就姓歐的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8-01-08 03:06:00
死刑多一點就能杜絕犯罪這個論點聽到爛掉 實證在哪?死刑最可怕的是判錯不可回逆 重大社會矚目刑案是很可能為了交差 亂抓替死鬼的何況現在檢警不謹守偵查不公開 放資訊給媒體 或媒體先畫靶讓全民肉搜公審 反而讓輿論誤殺一個人呢 誰來賠
作者: devin0329 (- - )   2018-01-08 04:40:00
請問一下是在反觀什麼?沒鞭刑國家那麼多,麻煩全部列出來好不好,這麼愛用古老刑法殺雞儆猴,請全面支持取消槍決,恢復在凱道前五馬分屍。aaronbest的論點就是神經病請關好關滿,不要跑出來亂事,教化?回歸社會?甘我屁事。
作者: mykorianda   2018-01-08 08:22:00
反觀上次在新加坡潑婦罵街的台灣省女 才被判3週,沒鞭三下,真可笑
作者: Eren12345   2018-01-08 08:26:00
以為跑錯版
作者: NCUyee (Mr. Prince)   2018-01-08 10:31:00
樓樓上 星國鞭刑只限於18~50歲男性「專屬」的喔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8-01-08 10:36:00
在中華民國吸毒酒駕殺人可以一關再關 關出來在殺人放火搶劫撞死人 看看一堆吸毒酒駕慣犯 難道沒有被抓進去關過嗎?結果繼續重操舊業 至少死刑可以永久避免這種人再犯 謝謝 不然請左膠提出證據證明關出來可以絕對避免再犯 那我支持廢除死刑devin0329 神經病本來就要關好關滿 而且是用國家力量你真的相信一般人可以把他們管好?看看一些精神病患在路上捷運上殺人放火 不永久管控他們 是要他們再跑到路上迫害一般人生命 反正政府都會用限塑迫害人身自由 那關個人也只是剛好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8-01-08 11:18:00
跑題太大了喔...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8-01-08 11:32:00
現在鞭刑應該是一次打好打滿 要是被打到昏迷或者醫師判定不能再繼續,剩下鞭數會被豁免掉另外一次最高會被打24下 這可是很恐怖的 XD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8-01-08 14:05:00
一下就唉爸哭母了,還24下。。。不過被打幾下,看看下次還敢不敢
作者: TimeEric (小譚)   2018-01-08 14:15:00
科科 人格性疾患也是精神疾病的一種 我看一堆鄉民先自己去關要不要拿出精神病手冊來自己對一下
作者: WeAntiTVBS   2018-01-08 14:58:00
不用吵了,在別國 這個基本要終身監禁 甚至判死刑!!因為這樣的人格並不適合繼續其生存是重罪無誤..但回到我國這種居然輕罪輕判
作者: relio (瑞哩歐)   2018-01-08 15:19:00
台灣太民主了
作者: allgod (歐尬德)   2018-01-08 17:07:00
看這推文還以為我在八卦版…嚴刑峻法有用?現在不就一個被判鞭刑的上新聞嗎?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8-01-08 18:32:00
好啦該鎖文囉...離題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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