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理解能力要加油。而且原po的邏輯你也不懂我再說一次,無論掛失或故障、害你中斷定期票的不是北捷,是使用者及卡片本身,所以你不能以「有記名」爲立基去要求北捷增加服務,北捷又沒收你記名的錢,而且北捷也公告了退費方式;轉移實務上的不便我也算給你看了,還提供了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方式,你到底要吵北捷給你什麼?去吵悠遊卡公司為何花錢記名不發張新卡,保障餘額卻沒有涵蓋定期票損失比較實際啦另外定期票的消費糾紛起源就是你把卡弄不見還有悠遊卡本身故障,哪一點是算在北捷身上,你舉的7-11例子我已經很勉強接受了,有點邏輯好嗎?你連原po說的都不知道
https://i.imgur.com/FtxHBF1.jpg請你解釋糾紛在哪?除了你自己弄丟造成還有悠遊卡品質問題,北捷何時不提供定期票服務?哪來的消費糾紛?
https://i.imgur.com/0WPoe2k.jpg沒錯啊,這不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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