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根據「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捷運車站命名更名或車站站名加註名稱作業要點」第
五點,
捷運站名字數不得超過六個字,
照抄北市作業要點的新北也是如此規範。
然而,鑒於有越來越多政府設置的地標名稱超過六字,
例如在三重站附近的「新北大都會公園」,
https://maps.app.goo.gl/7SdmHTUR7zAvL5oMA
以及水湳園區內的「中台灣電影中心」(近中捷O9站),
https://maps.app.goo.gl/w9cy6aeHDZX6QGkm7
如果堅持只能六個字,這些重要地標只能從站名選項中排除。
大家覺得捷運站名字數上限需要放寬嗎?
(桃捷站名上限為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