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rechris98 違規

作者: limufish (ponpon)   2016-10-20 05:11:49
Paulnewman 曾在本版有文如下
......
首先,本組除了Magic_Info版外,禁止廣告、宣傳,尤其在內文設
置連結,或說明找某某老師,或請往某臉書或請在網路上搜尋本人
文章等引導版友前往看廣告的宣傳方式,這是本來就禁止的,大家
也都該了解,法沒有辦法詳盡,請大家盡量不要鑽漏洞,但無奈,
還是有人喜歡破壞規則。
......
最近在Devination 版上,一直自稱是職業占卜師rechris98就兩度推文"去TARO版"去看他的準确的占卜。
自稱職業占卜師,以占卜收費的rechris98的這個行為,是在他在被人質疑他本人不會占卜時,表現出怯場,不敢占卜的行為之後的反應。
其實rechris98自年初在命理各版鬧版,也不時提醒大家,他是個所謂的職業taro占卜師。卻跑遍幾乎每一個命理版而且四出挑釁,刁蠻反纏胡攪,各版主及鄉民都敢怒不敢言,寒蟬效應散布各處。
可是rechris98的一連串行為,已經事實上進行置入性行銷的謀畧。
這最近幾天在閃避被人質疑他的占卜能力,要求表演占卜時,又推文廣告他在taro 版的占卜。
特此檢舉以正歪風。
並且呼籲各版主,勿再姑息養奸。
甚至姑息疑似偽占卜人橫行的行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0-20 06:57:00
唉~~~看來被逼到忍無可忍的人比我想像中的多~~~。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20 08:05:00
我從沒公開任何收費訊息 連名片檔也沒有我的部落格是gkc幫我公開在摩力神殿的 我根本沒有廣告濫訴之人如果在摩力神殿濫訴 ,請小組長也要注意處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0-20 08:19:00
L檢舉的我看應該是:""請在網路上搜尋本人文章等引導版友前往看廣告的宣傳方式""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20 10:58:00
請問此等事也爛訴,這些人以爲濫訴沒事嗎,小組長再不處罰濫訴的人,這裡就謠言滿天飛了,沒有證據也敢濫訴Gkc被我公開犯罪證據了,正再想爛訴或鼓動他人爛訴模糊焦點,gkc都要出事了'還想拖人下海,各位想想為了gkc自己惹上官司值不值的,在公開版抹黑造謠是加重毀謗
作者: limufish (ponpon)   2016-10-20 13:22:00
所以rechris98, 開始承認自己並不是職業占卜師。所以不會占卜也是正常以前的叫囂不已就是,近似詐欺行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0-20 14:14:00
講笑話嗎?? 你要是告的成我蛙跳操場十圈~~!!抹黑造謠和加重誹謗指的是(沒有事實根據、捏造謠言)。所以如果你沒被劣退11篇,也沒被警告再犯永桶。而我無事生非~那你一定會贏~~~~~~換言之你搞不清楚重點~!!重點是你根本就有這樣的""事實公告"",那我的發言就屬正當言論自由評論。不然你要不要請法律版的人來看看我說得對不對?所以98啊~~~~~~本人法庭辯論經驗4年~~當年學生時代教我法庭辯論的人現在都是名律師了。你這些話只能嚇唬外行人。因為~~(如果本來就是黑的,你說他黑不叫抹黑)。只有(這個人是白的,你沒有事實依據卻說他黑,才叫抹黑)。法律言論自由講究""就事論事""原則。你也知道(在公開版抹黑造謠是加重毀謗)~~所以你在公開版面罵人神棍、騙子、命理界敗類就是~加重誹謗~!!先擔心你自己吧!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20 18:44:00
Gkc想告我,能贏才有鬼一個在網路犯罪搞小動作的人多次叫唆造謠私信毀謗,事實都在版上四封版友提供給我的證據,早就證明你私下再毀謗正常解命的人我在你毀謗期間內早就照著版主說的建議回文了,你還是持續造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0-20 19:19:00
""私下""喔,你不知道誹謗罪的要件是(散布於眾)嗎??看清楚法條吧~!!你先看看~那四封信的主人問命時間點是在警告前還警告後再說。另外~請把高等法院的判決文看清楚~~(依據事實評論不構成誹謗)也不構成造謠~~因為事實就是""你因鬧版被劣退""+後面警告另外~我說你鬧版劣退11篇是最高紀錄鬧版者,跟時間點有關嗎??殺人犯被判決定讞後,過3天就不是殺人犯喔??就算我現在說20年前犯下白曉燕命案的陳進興是殺人犯。也沒有任何人會說我錯~~~~因為這件事確實存在過。除非有人破你的記錄劣退12篇~你才會卸下斗數版鬧版冠軍寶座。否則在那之前你依然是斗數版鬧版劣退最多紀錄11篇的人。何況既然我之前已證明出你不懂斗數,連同時辰出生的人都可以說有上萬。這就表示即便後面的文章看起來"像"斗數,實際上也是偽斗數文。 所以請網友刪除並無不妥。也就是退一步說,假設在私信期間,你的信""看起來""不像違規也不影響你是創下鬧版11篇紀錄的鬧版者這個事實。而上次被我看穿不懂斗數,也表示你的文道德層面上仍實質違規所以建議刪除並無不妥。上面更正: 你的文章""看起來""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20 20:41:00
我被退的文是踢爆gkc根本沒用文王卦占連勝文選情,被版主以跟斗數無關退文,我所有在life版幫人解命文,版主ㄧ篇都沒刪。gkc持續造謠我不懂斗數真的是很詭異,什麼叫懂斗數?我回文也有人回饋,這還不懂嗎?持續造謠抹黑,就是加重毀謗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0-20 20:46:00
小組版上面的文章你還真健忘啊~~~~懂斗數會說出台灣同天同時辰出生的人""少說上萬"",這種嚴重錯誤論調??哪個學斗數的人告訴我台灣同天同時辰的人如何到上萬??有人回饋不等於叫懂,有沒有""說對""斗數的學問才叫懂。還有請注意你被退文的原因是(鬧版並有誹謗之嫌)不是無關斗數~而且連四化跟農曆的用法都被我抓出錯誤,鐵證如山~!!版友有興趣可看小組版上一兩頁我揭發(98不懂斗數的證據)這篇~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21 10:33:00
5.[申訴]、[答辯]類文章請務必依本組申訴條例規定提出。非當事人及板主不得發表或回應此類文章,無權發表文章將予刪除。發表人身攻擊等不當文章、不滿20字、類別錯誤之文章,本板得直接刪除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0-21 11:28:00
所以我們沒回文,只推文啊~~你自己也一樣。而且你在推文裡提到我,表示我也變當事人之一了~!!→ rechris98: 我的部落格是gkc幫我公開在摩力神殿的這是你在本篇推文講的嘛~~把我扯進來,還說我不是當事人喔??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26 09:28:00
請小組長惩處濫訴之人l版友,此風不可長。自從gkc開始濫訴之風,一堆人就有樣學樣上來濫訴以為沒事,還好Gkc 自己行為不檢被判終生水桶。但相關濫訴之人請小組長ㄧ併惩處。
作者: limufish (ponpon)   2016-10-27 20:23:00
版主讓你秀下限。你可以展示你不會占卜的事實。
作者: rechris98 (倫)   2016-10-27 23:49:00
歐,會不會占,是你來認證嗎?請問你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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