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請看完整Erance違反指名組規的新事證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7-10-13 12:06:30
1.申訴之版名:
wordtell
2.申訴之版主:
Erance
3.申訴之原由:
代理小組長未看完整新事證和證據~
請依法處理Erance的違規
並且根本就有新進展~
4.以下附上申訴之原件:
sitos在上一篇 #1PtZzRUA (Magic_Center) 宣稱本篇沒有新事證和新進展~
然而根本就有~所以請重新處理~
原本代理小組長在這篇 #1Pc4Dgl4 (Magic_Center) 說
1. 由於 #1Jfmv70H (Magic_Center) 中關於取消指名制度所作之說明,
並沒有訂定相關的處分方式,故本案所提及與指名相關之文章不另作處分。
但是後續最大的新事證和新進展就是~
經過小弟後續調查後發現根本就有相關處分方式~(這就是最大的新進展和事證)~
所以請不要再說沒有新事證而不處理案件~
相關的發現如下~所以請sitos依據我所找到的新事證法規和發現~依法進行判決~
(二) 相關法規新發現
後來~小弟發現~
小組規裡明明就有寫相關罰則~只不過是寫在小組規板主篇的大綱裡~
所以本來就有寫的東西~自然就不用在公告中重複再寫~
以下是小組置底相關規定和罰則:
(明明相關小組規之前還在本版置底~不該說沒有罰則~)
9/25 Paulnewman □ [公告] 命理研究院組規:版主篇
文章代碼(AID): #1GO9XrB3 (Magic_Center)
裡面提到:
版主自律守則即日起更改為正式組規,一併上呈自群組長處,目前修訂三條試行
之,請各位版主遵守,若有任何問題,請於一個月內提出。
1.本「命理研究院組規:版主篇」,適用於本組命理學術色彩之各版,
規範本組群內之版主。
2.版主不得違反站規,違者以警告論。警告兩次則直接去職。於本群組
去職達兩次,則永遠不得擔任本組版主職務。如利用版主職權非法賺
錢、圖利他人,或在非開放廣告、連結等看版廣告宣傳者,將不經警
告直接去職,情結重大者將永不錄用。【詳細法規請參照廣告篇】
作者: sitos (麥子)   2017-10-14 03:21:00
若對本案之認定與處分不服,請向板務站長提出申訴。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10-14 03:41:00
叫你去就去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10-14 12:02:00
阿忠 來去投票了 啊...你不能投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10-14 19:58:00
免起來
作者: eternalviva (老人)   2017-10-14 22:28:00
天啊 gkc還到處站內信拉票 太用心良苦了吧 哈哈哈哈搞到被陌生人檢舉 XDDDD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10-14 22:47:00
那個還滿趣味的原來在信件中自設立場叫正正當當原來在信件中自設立場叫正正當當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0-15 18:18:00
阿忠,跟大濕說一下,寄給不特定人,還指出ID,及擔任職務已經可使不特定使用者辨識信中對象,貶抑人格..這也太不小心了.....心平氣和好好投完票嘛....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10-15 22:03:00
事實就是無據版友 呵呵版友 X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0-15 22:59:00
阿忠,要拉票就好好拉嘛.寄六個,就被兩個檢舉..這人緣?哎我說..你跟大濕比較熟..請大師安全拉票,以合為貴拉..沒拉成還被人笑...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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