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倫課納學位考試 台大研協會:違反大學法第26條
2018年10月09日 21:07 旺報 李侑珊
台大教務長廖婉君近日與台大學生代表進行座談會,會中討論到是否將6小時學倫課納入
學位考試,台大研究生協會9日晚間發布聲明,強調此舉已違反《大學法》第26條等規定
,且現行課程內容尚未充實,建議這項規定至少應暫緩實施一年。
碩博士畢業門檻增修學倫課 台大生批:拿學生開刀維護校譽
台大研究生協會認為,學倫課是否應納入學位考試,違反《大學法》第 26 條,即學生修
讀學士學位之修業期限,以四年為原則。而在碩士學位與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數,及獲
得學位所需通過之各項考核規定,由大學訂定,報教育部備查,如果現行課程內容尚未充
實,至少應暫緩實施一年。
認為為了建立適宜的修課、認證時數機制,與內容具實質意義、足供學生選擇修習之課程
前,不得將學術倫理課程列為學位考試條件。
而在課程與修課、時數認證機制充實後,台大研究生學會認為,如此才可以評估,是否應
將「學術倫理課程」列為學位考試條件之,若評估有列入之合理性與必要性,應以修正學
則與碩博士學位考試規則之方式處理。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許瑞福認為,自上任以來,已為此拜會代理校長、研發長、教務長,
就如何充實課程內容、避免加諸無實益之負擔於研究生身上及預防不必要爭議進行深入溝
通與研議,對此提出以下建議:
一、 應就現行有學分課程積極、廣泛認定其所內含之學術倫理課程時數,讓研究生無須
耗費額外時間蒐集零碎、形式化的 6 小時。
二、 依各學科不同需求開設學術倫理工作坊,並降低學生申請認列研討會、課程內含學
術倫理課程時數的程序成本與門檻,提供多元並有意義的修課選擇。
三、 各系所應積極將有學術倫理內容的現有課程向學術倫理課程委員會申請認列時數,
讓學術倫理課程能夠融入學科脈絡,才能真正落實培養學術倫理能力的目的。
四、 研議開設有學分微課程之可行性,讓修習學術倫理課程對研究生畢業有更正面之意
義。
等四項具體建議,並於 9 月 28 日拜會教務長時 #提出實施要點之修正建議草案,希望
藉由各項具體努力,讓學校的學術倫理課程政策能在 #不增加研究生實際負擔的前提下越
來越進步。
(旺報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009005481-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