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年當預官時 有個好麻吉
新訓+專長訓共十八周 幾乎是睡隔壁+一起放假收假搭車
退伍後他到UCLA念書
跟人合租一間學校的套房 那套房實際上是單人房 月租四萬台幣
也就是說一人要負擔兩萬台幣
我去他那邊借住兩個星期
自己帶睡袋睡地板
我事後把領剩下的錢給他 大概兩百五十元美金
但後來我們兩個人一起去馬殺雞 共花了九十元美金
剩下一百六十元就給他
我只能說
人家對你好 不是應該的
不想別人開口問
你就自己主動提 我就是自己主動提要給他的
※ 引述《payson0641 (iceTEA)》之銘言:
: 我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過去在大學時對我滿照顧
: 我們有很多共同的話題,個性上算滿合的
: 不過或許是因為他算是半經濟獨立的情況
: (家裡生活費給比較少,大部分需要自己想辦法)
: 所以對於錢方面感覺他比較斤斤計較,甚至有時候會感覺他有點在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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