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幼兒園老師,是實習教師,也就是大學剛畢業或是五年級,
剛去幼兒園工作大概2-3個月而已。實習教師是沒有薪水的,
也就是說兩個人從今年三月交往到現在,女方頂多是在校期間打工而已,
基本上並沒有經濟能力。
家住嘉義,唸台中教大,卻跑到台大幼兒園實習,我相信可能部分原因是為了跟男方在
一起。不過連住在台北的房租都是男方付,女方的心態很有問題。
今天不要說是曾經交往過的男女朋友,光是還在追求階段,
只要牽扯到金錢的付出,往往很容易變成一些不好事情產生的誘發點或引爆點,
也許有些朋友會認為男女交 往一些吃飯、遊玩的基本開銷男生出沒什麼,
的確...很多當事人在熱戀期間這真的沒什麼,但當情已逝,這些原本沒什麼的問
題,馬上變成為什麼?這就考驗到當事人的性格及情緒控管了,
一直想不開的人就會把這些原本心甘情願的金錢付出,轉變成:
當初在一起的種種的開銷都是我在付的耶!說分手就分手?既然
都有想分手的念頭了,那為何還答應一起出國去玩,旅費機票也
都是我出的耶!說分手就分手?吃虧的好像都是我耶?越想越不甘
心,這時就把真正引起分手的原因錯誤丟在一旁,只就那些不甘
心去無限輪迴及放大,而這些不甘心...真的十有八九是來自於
金錢及物質上的付出...真的不能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