顆顆
趁著有停機前趕緊來發一篇
雖然戰到現在根本沒一個能打的
論理沒理反駁,談學術也沒學術依據反擊
整個就是在講最虛無飄渺的「感覺」
其實看到現在
真正讓事件中的女人過不去的性別
未必只是男性
驗DNA會讓名譽受損
這可以分成兩個層次來看
第一個層次是檢驗進行的告知
進行DNA檢查,可以視為一次一般性健康檢查或是看病
有誰會到處去宣傳自己看了什麼病或是做了健檢的哪些項目嗎
既然健康檢查或是看病都不會到處宣傳了,為何驗個DNA會弄到眾所周知
在小朋友還是嬰兒的時候,
他去驗DNA之後,臉上會寫著「我做過親子鑑定唷,鳩咪」幾個大字嗎?
應該不會,除非是爸媽自己寫上去
那麼知情且會講話的人,也就只有夫妻兩人和醫生頂多加上醫檢師和護理師
後面幾個人不用講了,他敢把做鑑定這件事情洩密,刑法絕對有法可管,
我想也沒幾個醫生會拿自己的聲譽開玩笑
況且自己有幾兩重啊,又不是啥上流社會名人了,
醫生去跟別人透露市井小民做親子鑑定是有啥好處。
作鑑定的夫妻兩人,都覺得作鑑定即使不犯法也稱不上光彩了
還講給別人知道,那不是自己犯賤嗎
假如說這種事情一定要給父母長輩知道,拜託,是斷奶了沒啊
給他們知道是要做啥
各個方面看來,我還真不知道自己沒有大嘴巴的情況
誰會知道自己去做了親子鑑定
第二個層次是檢驗的事實
(1)驗出來真的是外遇生子
既然都是自己做出來的錯事,那有什麼好隱藏的
就算沒有外揚的必要,但做了這種事情還要遮遮掩掩,怎不怪自己當初根本不該做
反倒怪老公把事情掀了底
(2)驗出來是和配偶生的小孩
那麼去驗個DNA有啥好丟臉,
自己都想到一堆理由:怕抱錯小孩啊、想要了解是否有先天疾病
拜託,只講說做DNA鑑定,有幾個婆媽會知道是做哪種鑑定
我講說去做類似身體健康檢查的DNA鑑定,誰敢在背後說長道短、惡意中傷,
是說話的人要找證據證明我去做的是親子鑑定,
而不是我要證明我做的不是其他類別的鑑定
法治的無罪推定原則學到哪裡去了
還要我再教一次嗎?
來,六法全書拿出來,沒有的話去買一本,花不了幾百元,
翻到名譽的章節,
毀謗、公然侮辱選一個把那個長舌的送去地檢署,
說不定還可以賺一筆補貼鑑定費用的和解金
自己的權益被外人侵害不懂得保護,反過頭來怪身邊的人
是誰比較莫名其妙啊
況且做親子鑑定又如何,我家小孩是給那群不相干的人養了嗎
沒有的話,憑哪點流短斐長
台灣的文化就是很奇怪,別人家的私事還可以管得像是自己的事情一樣
而且這種「干預他人隱私」的作為,竟然還可以正當化
甚至被干預隱私的人自己還深感愧疚
真的是笑死人了
有些人可能平常就是八卦習慣了,所以自己稍微做點事情也就怕人說三道四
另外,最喜歡拿別人私事出來以「道德」大旗批判的街坊鄰居,
可以多觀察是哪個性別和哪個年齡層為主
所以講白了點,就是老娘不爽去做親子鑑定
為何不爽,就是感覺不對
其他啥小怕名譽受損啦、朋友面前抬不起頭等等
都是狗屁不通的理由
還有要講感覺喔
真的那麼喜歡用「愛」來開大絕招
我也來放一記:
如果妳真的那麼愛妳老公,應該是要想辦法讓他安心啊
不待他提起鑑定的要求,妳自己可以做一份給他,讓他絕對的心安
假如一次做不夠,妳還可以做第二次唷
怎麼自己不主動去做鑑定,讓心愛的人能夠安心
等到人家提出請求了還在那裡發潑翻臉鬧離婚,那妳到底愛不愛妳老公啊?
原來只有妳的感覺很重要,妳老公的安全感都是個屁
他不安全是他活該,老娘說自己生的小孩是他的,他就最好給老娘全盤接受
那妳們的愛情還真薄弱耶,而且自私到了極點
這還叫愛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