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LONELLIU (勇嵐叫共九逃)》之銘言:
: 這是修正前的板規7-1
: 並沒有明確規定"不歡迎特定使用者"上限是多少人是吧
: 所以想請教
: 以多少人為標準會被視為引戰
: 或甚至是引發爭端導致看板動盪
: 因為iLeyaSin365發文時間
: 是按照修正前的板規7-1
: 那是否可以看成
: 按照既有的板規發文
: 但卻因為板規的不完整而被禁言呢?
: 那之後其他人的發文
: 是否也以同樣標準判決呢?
查詢他所列舉的名單
有兩個是公告下面的推文板友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66192921.A.2F6.html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66597065.A.537.html
>對於對女性族群帶有輕蔑.被桶不服
其他是一般相關文章推文板友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566524722.A.E73.html
看起來就是與他意見不合的推文板友.放入大集合
我不認為是7-1板規不明確. 而是該條被扭曲誤用
都不知道到這廝底是要發文.還是要秀名單?
可以討厭這麼多板友.也是算個奇才了
欸不是 意見不合不就剛好可以在自己的文章用7-1啊....
作者:
lim3 (林珊小肥宅)
2019-09-02 18:21:00我以前也被公舉點名過QQ 而且我也是超無辜明明沒嗆他XD
作者:
zeffy (煉獄的馬卡龍)
2019-09-02 19:16:00名單上還有些從沒看過的ID也是很怪
就覺得自己好棒棒啦 有些ID可能是在他板的自己把恩怨帶到這個板來之類的
作者:
CCLLOW (饅頭宅男廢女神)
2019-09-02 19:31:00雖然我有被列上,但根本懶得鳥他
作者:
lazybr (懶人)
2019-09-02 20:03:00正好就能看戲不用回應話說這三篇裡面都沒有我,我也不知道我說了什麼讓他把我列第一,不過沒差啦!剛回去翻了一下,原來他的心跟玻璃一樣脆弱
我本來想說 沒有被列在名單上 有點孤單 但是又真的沒有想回覆他什麼
現在不只是發文者玻璃ㄅ引起板面動盪 一個巴掌拍不響
我覺得這種理由永遠都是最爛的XDDD 假如法律說殺人才有罪,那自己沒掌握好力道就自己負責囉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9-09-03 00:28:00
還有一個是送他三張罰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