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發文公告
被懲處人ID Qpera
違反板規
4-1.鬧板為破壞理性討論風氣或干擾閱讀與妨礙討論之行為。
板主可依據推文反應是否為鬧板。
懲處處分
4-3.鬧板處理方式:
(1)第一次水桶七日;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超過二次者,每多一次再多水桶一個月。
(2)鬧板者不因文章自刪而免責。
違規事實
#1cw3HotH
https://i.imgur.com/VKT5mrD.jpeg
https://i.imgur.com/DetHlDX.jpeg
懲處理由
於推文內發表引戰言論
違規次數
4-1一次
責任板主
mmmimi11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