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1名周姓軍人(26歲)體格壯碩,去年在網路結識一名國中少女,雙方換照後,被
少女的火辣身材煞到,積極追求成為男女朋友。怎料周男性慾難耐,不斷邀約少女返家過
夜,去年10月間,少女終於答應到周男瑞芳住家過夜。
怎料情侶倆原本在客廳看電視,周男一時性起,硬拉小女友到房間,強脫上衣,不顧女友
大力掙扎喊說:「不要啦。」仍性侵得逞。事後少女母親發現女兒沒回家,逼問之下才知
女兒在男友家過夜,懷疑女兒遭蹂躪,報警怒告周男妨害性自主。
法院審理時,周男向法官說,「我們是男女朋友,你情我願下發生性關係!」少女心軟替
男友求情說,「他沒有強迫我!」法官認為雙方是合意性交。日前全案經法院審理,法院
依與未成年性交共6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合併應執行6個月;法官考量雙方是合意,且
周男有悔意,獲緩刑3年,仍可上訴。(突發中心陳偉周/基隆報導)
蘋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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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軍妓是軍隊命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