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千萬不要選擇國防醫軍費生─談退場制度

作者: leeshawn (Just Do It !)   2022-01-23 15:04:57
享了權利,就該盡義務。
這種懲罰性條款,本來就是為了防弊而生。
什麼弊?如果賠償金額只能計算學費、零用金等看得到的花費,那麼就會有更多只為了念
醫科、畢業後賠錢走人的投機份子出現。
我不知道原文作者是不是這種人,我只知道,這種規定的存在有其意義,國家願意花資源
在這些人身上,本來就是為了讓他們具備替國家效力的本事(而且都是自願),然後少部
分人得到本事了就想閃,還說國家不能懲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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