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巨巨好,
小弟先反省自己不是法律系還加入此健身房,
然後要終止會員應該三個月前先上網請益如何解約。
問出來讓更多警惕避免受害。
簡述狀況:
原合約簽兩年,2017就已過期一直使用至今,
因9/17將離開台北用不到會員故要終止合約。
好然後問題來了:
1) 末月押金(末月月費)
入會繳納末月押金(賤身房稱末月月費),
詢問健身房表示要提前40天告知才能退還,
因為末月月費不能退還,僅能扣抵一個月使用期間。
也就是我已經提前將近一個月告知也不行,
問題是我根本不在台灣,要如何使用?末月月費有人有拿回來的經驗嗎?
而剛爬文有發現末月“押金”是違法的。
想請問有人有相關經驗嗎?
2)萵菌是告知可以轉讓,問題是我只想轉讓一個月給親友使用,
又怕親友被多收錢,所以我要在轉讓之前就先告知要終止嗎?
3)如果真的認賠一個月要終止合約,我要注意什麼嗎?
我真有的無法剪信用卡的原因,是否需要寄存證信函?
謝謝回覆告知 也歡迎此健身房網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