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三不五時就會處理消保申訴的小妹我
大概可以跟你說一下消保官的作法
其實呢這個開會
就只是協商,協助溝通而已,兩方都可以不用出席
店家可以寫一張說明,告知不出席,或是寫未達成協議,但已恢復使用
001你回去可以跟公司說這個,但我覺得公司有法務應該都知道
申訴方不出席也是要告知消保官
如申訴不滿意,消費者可進行第二次申訴,但我看已經恢復毛巾的情形下
表示訴求有達到,商家同意,所以這如果要進行第二次申訴
就店家再次發文告知消保官,已恢復使用
就可以不用理會消費者了
因為我老是出這種單子,略懂,實際上的狀況就是
店家強硬,也沒轍壓,除了消費者要直接走法院途徑,但結果時常與消費者所想差異略大
然後各縣市消保官做法都不太一樣,有的要寫公文,有的打電話,有的發mail
有的甚至不用大小章,只要收發章就可以認定算公司回復的
然後這樣根本不會被裁罰........因為他恢復了^^
※ 引述《johngyh (JJ)》之銘言:
: (手機發文,排版請見諒)
: 如題
: 剛剛接到World gym電話
: 說明「有看到我申訴,已經恢復毛巾服務」
: 希望我可以撤銷申訴
: 不然會被要求一起去開會
: 這是不是他們想降低被申訴的案件量的話術?
: 從而達到降低可能被裁罰的金額
: 請問大家有接到嗎?
: 應該不用理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