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題目所說
這兩場系列賽看下來怎麼覺得史蒂文森比跑喬治還要穩定且更爆發?
我看下來的短評,喬治就是想切入分球達到撕裂禁區造成外線空檔的結果,簡單說就是想
學LBJ,可惜東施效顰、畫虎不成反類犬,間接造成了喬治自己的不穩定,反觀印第安納
韋少.西河-史蒂文森,不時的三分火力加上衝撞禁區的速度爆發力,
反倒穩定的提供溜馬整隊的火力,尤其是今天這場的前三節,跑喬治的鬼隱,
更能看出來史蒂文森的重要性...
沒錯喬治年輕氣盛,可是不成熟;史蒂文森也年輕,氣勢更旺,更有拼勁,寫到這裡又開始想不通為什麼
聯盟要捧跑喬治了...?
ps剛剛最後一球史蒂文森腦衝了...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