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花邊] Kerr談AD要求被交易:你簽了合約,就應該

作者: allssddaa (屌炸天)   2019-07-25 11:32:46
今天的問題是
勞資的權利義務不對等
理論上來說球團跟球員一個出錢一個出力
應該是對等關係
但是簽完約了之後雙方後悔的權力完全不一樣
球團覺得你不好用或是有更適合的人
隨時可以把你換掉不用問你意見
但是球員覺得這個環境不好想要換個環境
不能吹密的話他就一點辦法都沒有
只能乖乖做到合約結束
這關係有對等嗎?
這應該是很簡單的邏輯問題而已
更何況吹密還只是軟性的要求 球團不爽可以不理你
但是球團交易球員球員卻不能說不
再更何況吹密還只是少數明星球員才能這樣做
連吹密都不允許難怪台灣是慣老闆天堂?
作者: jimmyjou2006 (peaker)   2019-07-25 15:59:00
樓樓上這種思想才叫奴性 你都已經付出你該付出的人別人說不爽就要你處理好他的不爽 你接受嗎 你奴性的話就說他本來就可以這樣
作者: Utopiasphere   2019-07-25 15:11:00
一堆鄉民邏輯真滴猛 球團覺得球員打不好可以“強制”交易球員 球員覺得球團待他不好卻不能“強制”要求交易 這才是問題所在 一堆人還有“誰付錢誰就是老大”的奴思想在 勞資本應是對等沒有上下關係存在的 事實上對那些喊吹密的球員而言 他們給球團的商業價值可能比付給球員薪水的多很多 憑什麼他們沒有權利要求交易
作者: jimmyjou2006 (peaker)   2019-07-25 11:48:00
你說的是要求交易,大家不喜歡的是季中說不想待這裡了,你可能誤會了,從來沒有不對等還有一個地方如果是慣老闆天堂那內外資搶著過來,不過事情好像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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