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HEHEHEHE (ㄏㄧㄏㄧㄏ一)》之銘言:
: NBA 82場例行賽是合約的一部分
: 你沒有特別原因 你就得上場打球
: 特別原因不外乎就是喪假病假或受傷等等的
: 而「輪休」不等於受傷耶
: 很多人在執著不休息會受傷
: 那是球團跟球員自己該跟聯盟協調的事情吧
: 否則當年馬刺輪休怎麼會被罰款
: 有人說我們不負責球星受傷 球團也不用負責我們沒看到球星
: 那你覺得門票敢砍價嗎 不敢把輪休公佈出來的原因 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啊
: 你不敢認栽會賠錢 所以不敢公佈
: 那這在商業來說甚至可以說是行銷詐騙
: 同樣的情況下
: 你輪休買票進場的只會賭爛
: 受傷至少觀眾還能體諒你
: 要不就輪休找個小傷來公佈也好
: 你不敢或不想公佈 消費者只會覺得被騙而已
你就當成花錢買一張有90%或80%機會看到某球星的票就好
大家消費者都有這個認知,願意出的錢少了,票價就會降啦,市場機制嘛
何況球團賣的又不是"保證"你一定看得到球星的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