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臉書看到一位師長的發言讓小魯我腦中有些疑問
希望來版上徵求一些具法律專業的鄉民解惑一下
主要想問的問題是
以台灣目前現況而言,政治上是以兩大黨為主
常常在新聞中看到黨中央決議甚麼
然後要求黨籍立委服從黨中央決議內容
尤其是在立法院的法案投票上
否則就以黨紀處分等等
但是,立法委員應代表公民的意志
若利用黨紀來約束立委的選擇
那豈不漠視人民的聲音?
如此一來,人民投票何必選擇投給[何人]?
不就乾脆選投給[何黨]?
以黨中央決議要求黨籍立委服從
代表的是黨的意志還是人民的意志?
此規定是否有違反相關法律或遊走於憲法的灰色地帶呢?
尤其現在某黨席位佔大多數
如果黨中央決議違反民意豈不與對岸以黨治國有何分別?
以上是本魯的疑惑歡迎討論解惑
不常上板,所以發文上頗為生疏,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