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8-07-01 11:55:32查 gekisen 在 #1R9HVRyw 的文章中推文
推 Qidu: 大作怎麼生出來確實不是消費者該煩惱的 遊戲公司可沒付薪水06/17 00:38
→ Qidu: 給消費者06/17 00:38
→ gekisen: 我不管你這道菜要煮多久 我要吃的時候你就要給我 還不奧06/17 00:38
→ gekisen: 大作怎麼生不干消費者 那消費者還沒買就在哭就很合理?06/17 00:39
→ gekisen: 邏輯是死了是不是啊06/17 00:39
其中 邏輯是死了是不是啊 涉人身攻擊
經當事人檢舉,板主群合議
依板規02. 人身攻擊、引戰
禁止針對本板使用者或switch使用者族群以任何方式
進行(包含但不限於)人身攻擊、引戰等
2-1 人身攻擊定義:對特定對象或群體進行謾罵、批評
2-2 引戰定義:以任何方式刻意引起筆戰、紛爭
違規者經當事人檢舉水桶7日以上
判 警告乙次
作者:
Qidu (七堵王)
2017-06-17 00:38:00大作怎麼生出來確實不是消費者該煩惱的 遊戲公司可沒付薪水給消費者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7-06-17 00:38:00我不管你這道菜要煮多久 我要吃的時候你就要給我 還不奧大作怎麼生不干消費者 那消費者還沒買就在哭就很合理?邏輯是死了是不是啊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8-07-01 12:00:00如果講別人邏輯很爛的話 算人身攻擊嗎
作者:
cospara (貓咪老師)
2018-07-01 12:00:00如果講別人沒有邏輯是人身攻擊嗎?
作者:
vsepr55 (vsepr55)
2018-07-01 12:02:00這判我覺得不行啊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8-07-01 12:03:00尊重判決 版主辛苦了 以後小心不被釣便是
作者:
a630522 (jockerblue)
2018-07-01 12:03:00我覺得還好
作者: asd456fgh778 ( ) 2018-07-01 12:03:00
說玻璃心是不是人身攻擊
作者: alternate (plan B) 2018-07-01 12:04:00
恩啊 想知道一二樓問的
雖然不認同言論,不過這要說人身攻擊有點牽強啊…看錯,上面當我沒說
作者:
widec (☑30cm)
2018-07-01 12:05:00所以才警告而已吧
警告而已,去看原推文始末Q只是不了解3A作越來越難產這種解釋一下就好了,說奧客然後邏輯死了衝太快。
作者:
vsepr55 (vsepr55)
2018-07-01 12:10:00奧客跟盤子同等級吧,可是盤子好像能爽喊
作者:
gekisen (阿墨)
2017-06-17 00:39:00大作怎麼生不干消費者 那消費者還沒買就在哭就很合理?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8-07-01 12:14:00我只是好奇所以以後不能說別人沒邏輯之類的話嗎(就算是錯誤的認知)
反正這樣就警告最後累的是板主 每個都稍微戳一下就要檢舉了
沒辦法,版規畢竟不同於法律,不然以法律來看這根本不構成人身攻擊的要素
作者:
ryu057 (Joe)
2018-07-01 12:30:00那如果說「你的邏輯很活是不是啊」可以嗎?
作者:
oneshot (I want to feel..)
2018-07-01 12:35:00不論人身攻擊的部分,這句話本身就很引戰
碰到釣魚別理或順著說反話就行了刻意去討戰就正中下懷了
作者:
KTFGU (kitty)
2018-07-01 12:39:00推推XDD
這其實是一代目大作哥 只是二代目吵得比較兇 結果一代現再才被抓出來...
我也覺得不行...沒邏輯不是罵人...雖然我也不懂玻璃心跟崩潰算人身攻擊 這世界太難理解了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8-07-01 13:20:00小罪小罰,此案例麻煩你是後續標準如何認定,此案例若是違規之後只要起爭論很多可能都有踩線疑慮 ,為了世界和平是好,但之後管理會很辛苦,吵一吵就會有人腦羞檢舉了
這樣也好啦,滿多人不自覺自已講的話有問題這樣可以省思自已講的話給人什麼感覺
作者:
qsc810148 (qsc810148)
2018-07-01 13:32:00不算人身攻擊,但蠻有引戰的味道
作者: tim20048991 (wst0420) 2018-07-01 13:41:00
吵起來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8-07-01 13:42:00雖然不到人身攻擊 但確實會讓人觀感不佳PTT 上的鄉民太習慣酸人跟引戰都習以為常了...所以也只是給警告而已 這處理上沒什麼問題啊有誰真的現實生活沒一兩句就在酸人嗆人的...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8-07-01 13:50:00好朋友之前那種不算喔,誰會沒事嗆你旁邊的陌生人 (?)8+9 就算了吧 (x)
作者:
xyz530 (yeah)
2018-07-01 13:54:00邏輯要加強(O) 邏輯死了(X)
就算要指責別人的錯,也要想個比較好聽的方式版主的意思大概就是這樣
作者:
yuxds (cody)
2018-07-01 13:57:00還行
提個程序問題 版規明寫七日 但合議後判警告 一般而言有罪就執行無罪就pass 突然來個警告是否不符合程序及無法條依歸 恐有就是這樣說了算的疑慮 是否應於主文內加註詳細說明及引用何規定或裁罰之取捨理由呢 個人意見啦
網路發言就是思想的直接交流啊,後果自負囉在網路上混要有被嗆爆的心理準備XD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8-07-01 14:11:00現在有一堆議題都是在講要不要讓小朋友上網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小朋友沒有承受網路流言的心理能力,就連大人都可能在網路被嗆爆而自殺了...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開0口0) 2018-07-01 14:18:00
我也可能因為你每篇針對同一主題胡亂評論氣死啊
作者:
NinSlim (任斯林)
2018-07-01 14:45:00板主的邏輯死了是不是啊
作者:
colchi (柯奇)
2018-07-01 14:52:00樓上掰掰
作者:
rubband (Lisar)
2018-07-01 15:35:00矯枉過正
作者:
a10s07 (江官)
2018-07-01 15:57:00好了好了,桶起來就一片和諧了
作者:
yuxds (cody)
2018-07-01 16:26:00桶一桶比較快 之前桶了幾個 版上就和諧許多了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8-07-01 16:45:00會怕的人 也是平常就在亂的那些阿...
作者:
keroro01 (PTT重度使用者)
2018-07-01 16:50:00很多是不是也怕被桶 一直喊文字獄 版主判得滿好的
這是switch玩家的聖地 平常那些來亂的 別來亂好嗎 不爽可以別來這版啊
作者: rycki 2018-07-01 17:05:00
邏輯:幫復
作者: alternate (plan B) 2018-07-01 17:49:00
我是覺得把判決的人身攻擊去掉 留下引戰就好
板規寫的很清楚:違規者經當事人檢舉水桶7日以上有違規就判7日 沒違規就不桶 判一個警告是?
嗯 樓上就我說的… 程序是有問題的 真的不說明就會變成我要判什麼就是什麼了
作者: doraemon3838 (doraemon3838) 2018-07-01 18:17:00
版主辛苦了
雖然不是版主,但是幫忙hipposman大大解惑一下警告機制本來就存在,所以這不是程序問題而是情節問題。 如果只是擦邊但並不足以入桶的程度版主群認為此言論有觸犯"特別版規"的疑慮因此 就此言論允以警告 來導正版風告知版友標準本來就是版主的管版權限之一。如果你現在認為 "警告" 這東西的存在合理與否那個你可以查詢本版的警告文章此前的版主群所發之警告 就該有問題了此外,即便是小組長版、群組版、或組務版亦有警告機制所以版主合議的警告公告,理論上不存在判決問題。
作者:
kenay (笨蛋)
2018-07-01 18:42:00說這叫人身攻擊?? 版主很辛苦沒錯 但是這真的沒太超過嗎?
除非本版從未有警告是由 而由此認開始始視為先河才有疑慮所在那我請教一下kenay版友,曾經發生過刪文不發公告且刪完文後才新增版規問題。就這事件我只看到版友們力挺該任版主有"版主自主權"那麼為何 依據版規給允警告 且"同樣沒有入桶"的公告某些版友覺得文字獄?就是因為版規"沒有細分" 所以無法規範到"所有言行"所以才需要有版主群"拉警戒線"不是嗎?你今天如果說 被直接桶了 因為確認被懲罰你來噓"文字獄",我覺得很合理。結果只是跟你說 我覺得你這言論很危險會犯版規Y所以警告你一下, 這樣就文字獄?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7-01 18:47:00舊版板規有警告(雖然也沒說得很清楚),新版板規就消失了w
我倒比較想知道"獄" 在哪裡? 以上只是就這警告 抒發言論罷了 剩下還有問題等版主解釋或是去信版主吧?回一下zseineo版友 雖然版規消失了但是依據過往案例 只要板務存在可引援之案例存在版主就有合理的自主權可以行使警告行為Q~Q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7-01 18:50:00我覺得用之前有所以現在繼續用來解釋不是什麼好說法啦
作者:
kenay (笨蛋)
2018-07-01 18:51:00第一 我並沒有說文字獄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7-01 18:51:00那頂多說明這個不存在板規的處罰(?)很久了
哈哈...我是用大部分的例子來講啦~~如果您覺得有疑慮我覺得可以去信版主 或是小組長詢問警告機制?回一下kenay版友 前面回復的文中的"你" 是泛指版友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7-01 18:52:00問小組長蠻莫名的吧,板上跟的警告跟組務那邊的警告又不是一回事
不是指名之特定人士或ID 造成誤會 十分抱歉Q~Q"因為假設 要申訴的話 也是跟版主 或小組長其實了解一下小組長對於"本版版規"的認知還有警告機制的解釋 不算莫名@@" 不過看大家的意見啦...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7-01 18:55:00照板規上人身攻擊來判是沒問題啦,你看看這個定義『人身攻擊定義:對特定對象或群體進行謾罵、批評 』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7-01 18:56:00只要『批評』在本板都算人身攻擊,太好笑了XDDDD
抓住某個推文檢舉,那就整天逼逼逼警告啦那不就跟nba一樣整天吹哨就飽了那酒了會不會搞到自我審查覺得乾脆懶得推文懶得講世界和平沒爭端了,然後訊息流通討論也差不多死一半
hidexjapan版友,你的問題應該直接詢問版主群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7-01 18:59:00一般我是覺得沒先跟板主申訴就找小組長,他應該不會理你
比較適合。就我看過其他版的經驗 對於言行的判定不是"主觀"判定還是"客觀"判定的問題
作者:
kenay (笨蛋)
2018-07-01 19:01:00先回ASDF 你專注的點是在版主有義務拉警戒線
應該看成"明確的攻擊行為" 或 "夾帶私怨的隱諱攻擊"明確的攻擊行為即使沒人檢舉 版主可主動介入夾帶私院的隱諱攻擊 因為版主可能並不知道版友間恩怨
作者:
kenay (笨蛋)
2018-07-01 19:02:00我專注的是警戒線拉的範圍 如果說邏輯死了是不是 說是人身
作者:
kenay (笨蛋)
2018-07-01 19:03:00攻擊很難讓人接受 如果說是讓檢舉人感覺不舒服就可以檢舉的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7-01 19:04:00你看板規條文就知道了,本板的人身攻擊比海還要寬
作者:
kenay (笨蛋)
2018-07-01 19:04:00話 那絕對檢舉不完的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7-01 19:05:00所以實務上…看有沒有人要搞人囉www
作者:
kenay (笨蛋)
2018-07-01 19:07:00如果再延伸 噓 會不會也要跟著警告了呢 讓發文者不舒服了耶
實際上管版有標註可以告知版主正在關注吧?另外不針對方式的提醒自重也是一種方式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7-01 19:09:00實際上板主想幹麻就幹麻,我的理解是這樣
我覺得檢舉人感覺不舒服 跟 檢舉成立 應該是不等號的有檢舉機制肯定是檢舉不完的 但檢舉內容是否會成為公告判決,我想版主群自有智慧會去判斷0.0"至於噓文...有些版確實鎖噓文啦XD 但本版應該不至於QQ
就是連續幾次的警告和判例,看起來就像是在限縮阿我才會覺得要搞到像前幾年爪版那種整天正面力量的感覺爪版流量和言詞激烈程度遠甚電玩群組吧
連邏輯死了也不行,我看乾脆限制每篇文章每個帳號只能推箭噓共兩次好了,保證超級和諧阿不對不能噓,因為有人會不舒服XD
如果不能基於明確的規定上 就出現了個沒寫在規定上的處理方式 就真的是我說了算了 補足警告的運用機制不是很好嘛? 而且警告的效力是?有什麼實際的處罰?還是就口頭警告 那天天警告永遠警告 警告何來有實效…就認真的寫的一清二楚也不會難做不是嘛? 的確版規不可能完善 但不能因為不完善全讓版主決定說了就算 就是害版主讓他更難做
作者:
yuxds (cody)
2018-07-01 20:08:00警告的實效就是... 上個是cash35 被警告完又被檢舉就被桶了
cash那件事還是很扯 最好可以這樣桶這樣也被警告那以後嘴人要很小心欸
重點是如果看到ID就忍不住開嘴,那就是被釣到了.....
作者:
IT13 (Iam梯么3)
2018-07-01 22:33:00我是覺得這個判人身攻擊 真的過重 它只是反駁對方 所以批評對方邏輯不好 這個真的不到人身攻擊阿
作者:
nighthunt (johnyu164)
2018-07-01 22:56:00。。。。就是以人身攻擊的判斷來看給了警告 不就是沒有到達人身攻擊嗎 不然是桶7天 樓下請繼續無限上綱
作者:
IT13 (Iam梯么3)
2018-07-01 23:32:00不是 板主認為是人身攻擊只是情節輕微才給予警告 你要不要看懂再說?我可以認為你的無限上綱是對我說的嗎 那照你的標準 你的言語也是人身攻擊喔?
作者: Well2981 (默默) 2018-07-02 00:36:00
邏輯本來就是無機物概念 要嘛邏輯通順要嘛邏輯矛盾 從來就沒有活的 被說成死了又能構成什麼辱罵?虧我前幾篇也幫版主群講話 希望大家小心別被釣魚引戰現在看到這個警告真的是看不過明明引戰釣魚的固定三四個ID而已 問題根源沒辦法解決只能讓眾版友彼此提醒別被釣魚 不小心上鉤了還反而要被桶?!補噓 g大接受警告不代表這個判決合理 版主群請想想這一個月來留言一而再再而三戰起來的原因是什麼面對樓上版友對於判決的質疑 版主的回應卻是‘我們是討論一切任天堂主機遊戲的專版‘?! 說真的 這是不是雞同鴨講了?而且要用這個論點來看的話 特定人士無視版友po文主題不分青紅皂白的噓冷飯、沒大作 不是更符合鬧版影響大家討論的板規嗎?*鬧版引戰
作者:
zseineo (Zany)
2018-07-02 08:53:00一般觀念是不應該對人,用對事的通則解決紛爭但事實上只要針對一下整天鬧板的ID把他們桶光就好
“我們要討論的是一切關於任天堂主機、遊戲、周邊等事物”那這串是不是要全部警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