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票據及支付工具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邵慶平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4.6.25
考試時限(分鐘):90 min.
試題 :
問題一:(60%)
企業家A窮困潦倒之季,富豪B資助十萬元,讓A不致流落街頭。A感動之餘,遂簽發一
張面額一百萬元,未填載發票日之支票給B,並對B說:「若您將來用得上,請帶著這
張支票隨時來找我。」
十五年後,B的企業王國由盛轉衰,現金週轉不靈。此時B想起了手上的那張支票,遂
在其發票日欄位填入現今日期,憑此希望A給付一百萬元。請問:(如有題意不清,但
在分析討論上重要之處,請自行假設)
(1)B可否不先向付款銀行提示,而直接對A主張票據上之權利?(10%)
(2)若B先向付款銀行提示該支票,因A存款不足遭退票,遂持票向A行使追索權。請
就A之立場,詳列並分析討論其可以提出的抗辯。(30%)
(3)承第(1)題,若B在填載發票日後並未向付款銀行提示,卻以十萬元之代價,將
該支票背書轉讓給C(該支票未有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其後,C向付款銀行提
示該支票,因A存款不足遭退票,遂持票向A行使追索權。請分析說明:C對A所得
主張之票據權利與地位,與B對A所得主張之票據權利與地位有無不同(亦即,就
C對A所主張之追索權,A得否以其對B所得為之抗辯加以對抗)?(20%)
問題二:(25%)
(1)在我們討論支票的資金關係時,經常提及付款銀行負有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請
問:此一付款銀行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法律上的依據為何?(10%)
(2)票據法第七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付款人對於背書簽名之真偽,及執票人是否票
據權利人,不負認定之責。但有惡意或重大過失時,不在此限。」請問:本條規
定與上述提及之付款銀行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兩者間有無衝突?(15%)
問題三:(15%)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已於今年五月三日正式施行。請說明:我國為何需要此一
法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