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10-1 詹森林 最高法院裁判 期末考

作者: CHRyan0127 (萊恩CH)   2022-01-12 23:16:16
課程名稱︰最高法院裁判與民法理論發展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教師︰詹森林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2/01/11(司法節)
考試時限(分鐘):110分
試題 :
一、下列5位學者,各有何民法著作:(20分)
1. 史尚寬 2. 梅仲協 3. 王伯琦 4. 胡長清 5. 鄭玉波
二、甲公司之司機乙,駕駛該公司汽車載送貨物前往客戶途中,因甲公司命其連續10小時
開車,身體過勞,致過失未注意路面有明顯凹陷,汽車輾過該凹陷時劇烈震動,方向盤失
控,撞擊未依交通法規保持安全間距之機車。機車騎士丙及後座之丁(丙之鄰居),均受
重傷。丙所受損害為60萬元,丁所受損害為100萬元。請問:
丙、丁就其所受損害,各得向何人請求賠償?本案相關賠償義務人內部間,如何分擔丙、
丁之損害?(40分)
三、甲為某市政府負責都市計畫之高階職員,明知相鄰之A、B二筆農地,僅A地籍將被變更
為建地,B地則仍繼續為農地,但因B地為好友乙所有,遂向有意願購買B地之丙詐稱該地亦
將被變更為建地。丙信以為真,遂以市價(500萬元)2倍之價格(1000萬元),向完全不
知情之乙購得B地。丙付清價金並取得B地之所有權後,才知悉甲詐欺之事。丙於知悉後1週
,起訴請求乙返還系爭價金1000萬元,並請求甲賠償其多支付之500萬元。甲、乙均請求法
院駁回丙之訴。
請問:法院應如何判決?(40分)
(謝謝大家,敬祝寒假愉快、萬事順利。請保持學習民法的興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