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mdrama (夕)》之銘言:
: 標題: Re: [疑問] 以後誰要加學生會?
: 時間: Wed Feb 3 01:17:38 2016
既然被 cue 到了,可是發現很多指控都似是而非,
只好跳出來一下。
本人為現任學生會文化部長,陳慧元。
我是不知道原 po 是誰啦,看了內文很多引述感覺蠻像學代的呵呵
當然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都要用這種登入 3 次、有效 1 篇的「新手帳號」發文
http://imgur.com/oQR1wZ3
啊不過好像也不用管是不是學代
總之是為了這串系列文特別申請帳號來發文的話,那不管是誰都真的是太有心啦!
但是,不管原 po 是不是有心關注學生自治議題的人
可能都會因為沒辦過活動所以導致了無心的不實指控哦 ~
: 當然,看看八常速記也能找出很多被檢討的活動,卻沒被砍的支出。包含禮寄、性工坊
: 、我就尬藝你、高教工作坊等。其中,「我就尬藝你」活動規劃邀請八十個社團,增加
: 多元性,可惜最終只邀到十來個社團,在避免場面太難看的狀況下,將成本兩千塊的攤
: 位,以一千塊錢虧錢的方式對外招商,明顯背離活動主旨且效能低落。而高教工作坊在
: 未告知活動委員會的情況下,自行縮減規模、舉辦,而參與者每人平均單日約花費一千
: 餘元的「場地費」。此二活動都有重大過失,最終也沒被剔除支出,可見學代會並非只
: 要見過失就要拿經費要挾。
1.
【我就尬藝你】「將成本兩千塊錢的攤位,以一千塊錢虧錢方式對外招商」
(1)這個市集本來就是搭配校慶舉辦的活動,講直接一點
就是辦活動讓大家開開心心,所以招商的收入並不是用於 cover 整個活動的支出
一個招商攤位應該要收多少錢,有他自己的市場定價
不是我花了多少錢搭帳棚、好像我找進來的「攤位」就應該要收多少錢
(2)原先規劃要給校內社團免費報名擺攤,但因校內社團招募不佳,
而後轉向希望至少補足活動品質、讓校內同學逛攤位逛得開心所以才向外招商;
向攤商收取的租金為 1000/攤,總共招到 12 攤,等於收得租金共 12000
(3)一般校園場類似園遊會的擺攤,攤位租金收取約為 1000-1500/攤
擺攤的租金還要納入位置(交通、停車成本)、時間(多久)、目標客群數量等考量
以本次校慶【我就尬藝你】市集而言
正式擺 攤時間儘有 3 個半小時(5:30 pm - 9:00 pm)
遠遠少於一般校園園遊會 7~8 小時(10:00 am - 5:00 pm)的時間
我們也沒有補助攤商汽車入校的停車費
因此我認為向攤商只收取偏低的市場價格是合理的
雖然因為我們是夜間市集,比起一般市集還要增加攤位燈泡的費用
然而確實因時間較緊迫、加諸上述我所列舉的原因
我認為這筆費用無須向招商的攤商額外收取,所以維持原本的租金收費
(4)講到這裡,我還是不知道原 po 說的「攤位成本」怎麼定義、又如何計算
好那就算真的要來算:
【我就尬藝你】的攤位計算
帳篷 40 攤 = 22000
+ 帳篷燈 40 攤 = 6000
+ 帳篷電力 = 13950
────────────
= 41950 * 1.05(稅金) = 44047.5
換算下來,每頂帳篷費用 44047.5 / 40 ≒ 1101
請問原 po,「攤位成本 2000」是怎麼來的?
(5)【我就尬藝你】市集的硬體支出(含帳篷發電舞台音響)預算是開 80000
而帳棚攤位費用、加上舞台音響電力費用 17950(未稅),硬體總支出是 62895
再扣掉向外招商的攤位租金總共 12000,最後硬體費用相當於只有支出 50895
遠遠少於預算的 80000
請問原 po,到底「虧損」在哪裡?
2.
「此二活動都有重大過失,最終也沒被剔除支出」
關於這句話的前半部,原 po 所稱之「過失」、
以及此系列文中前面王紀翔學代對【我就尬藝你】市集所言「績效幾乎是零」的評論,
我承認。
以市集作例,「績效幾乎為零」是因為
它原先的活動目的(促進校內社團多元交流)與最終得以呈現的結果有很大落差——
雖然把兩個社團擺在一起、但是幾乎社團間沒有互動也沒有互助;
只有校內同學逛市集逛得還算開心。
然而我想說的是,不只是市集、也不只是原 po 提到的高教工作坊,
還有很多很多活動,都可能在執行的過程不斷的被修正,
也有很多時候,發現活動原先規劃的目的無法達成時、必須要轉向別的目標進行操作。
當然,你可以說這些活動失敗,但是,絕不像原 po 形容得彷彿失敗即無一處可取。
本人於 4 年前擔任清華學生會會長時,在該學年度舉辦了清華第一屆的藝術季
當時也向臺大的藝術季總召取經,我們亦採用了一整個月的藝文活動形式來進行,
當然規模、內容、品質都還是差臺大很多,
不管藝術裝置、音樂、舞蹈、文學、劇場、電影等各式藝文講座我們仍盡可能舉辦。
然而,事情真的沒有那麼簡單。
當時的狀況根本不是「慘烈」二字可以形容,
許多講座參與人數可能不到 10 個、最甚者只有 2 位到場。
但是,難道這樣就不辦了嗎?
在該次清華藝術季最後一週的某個活動結束後,
我與一位畢業的學姐擦肩,她跟我說:
「我在清華待了這麼久,我可以感受到,今年的學校總算有點不一樣了!」
這個回饋,我一直記著。
過了 2 年,我仍在學校中就讀,那時候的藝術季進入第三屆,
規模與內容都稍微擴大,轉向脫離學生會獨立運作的組織。
我走在校園裡面,持續看著各種學生活動舉辦,
我可以明確的說,我感受到了校內活動性質的轉變與差異,
我去參加那些過去被視為冷門的藝文講座,人數也從 5 隻小貓提升到約 20-30 人的規模
校園內的空間角落也讓我看見了更多小驚喜。
這樣的人數、這樣的規模也許稱不上多,但難道這樣的成果不值得我們追求?
現在,第五屆了,清華藝術季仍在繼續。
事實上,想要追求進步的組織,本來就有很多時候會需要承擔更大的執行風險,
因為做新、做多、做大,做的是過去沒有人做過的事情,
比起例行的活動、通用的慣例,自然比較容易失敗。
我不是說好像失敗就沒有責任、可以無所謂的放手梭哈,
但是像原 po 說的一味用人數去換算花在每個人的身上是多少錢,
這就是我們評判一個活動好壞、成功與否的唯一標準嗎?
校園文化的塑造、校園議題推廣的寬窄或深淺,
難道能用這種方式估算嗎?
當然,學代會的職責就是監管這些追求的過程,
如果路走偏了就要導正、如果做錯了自然施以懲戒;
但我認為,不管是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重點應當都放在「價值的追求」。
活動辦得失敗,要做的未必是完全否定這個方向的嘗試與未來,
只是風險的掌控要如何拿捏,
才能在嘗試的過程中將損害降到最小,進而得以不停的向前邁進,
將會是學生自治永遠的課題。
校園裡有很多種美好的價值都值得我們去開發、去摸索,
但不代表這些過程當中我們不會受傷、不需要付出代價;
而我相信,這些都是我們投資校園未來的重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