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這件事情
假設"因為第九節案件的公開會造成當事人傷害"所以不應該公開
而且就算可以公開(不管是粗略的事情的處理進度、申覆結果或是詳細的過程)
也應該由性平會公開而非學代會
那為什麼學代會在當初事件一爆發即承諾"向大會及關心此事的同學正式說明處理進度。"?
這是不是說明我們的學代會出了一些問題啊?
不先搞清楚性別案件的處理原則就上來亂么吉?
知道不能公開說明還不出來修正聲明
難道不會讓無知的群眾以為這件事其實是可以公開的?不會啟人疑竇讓人以為是在包庇?
在此不打算護航黑雲以及+1+1
可是小弟僅僅是覺得,在這件事情上,會把這件事情搞得這麼大
不只是黑雲還有旁觀者要負責,學代會也要記上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