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06041024 (JOCKER)》之銘言:
: 如題
: 請問有沒有人已經畢業又繳學費
: 或者同一張單子繳兩次的
: 該去哪裡退費呢
: 請問是退現金到帳戶嗎?
: 謝謝各位
這位大德您好:
一、已先繳費,事後才發現自己符合畢業資格:
請至出納組首頁→右側文件下載→點選「學雜費」項下的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退費暨授權申請書」,填寫表單上半部並簽名,
再至註冊組(大學部)/研究生教務組(研究生),請教務處同仁表單下半部的退費金額
並核章,再將該表單送至出納組6號櫃檯辦理退費。
二、重複繳費:
每位同學,每學期都有專屬的繳費帳號,因此只要該筆繳費帳號有二筆入帳,
我就知道有人重複繳費。
但問題是:我無法判斷這筆重複繳費,究竟是這個帳號背號的同學或家長多繳了一次,
或者是另一位同學拿錯繳費單或輸入錯誤的繳費帳號。
因此,若確實是同學多繳了一次,除了:
(一)填寫前項的文件上半部並簽名;
(二)再附上二次繳費的收據或繳款憑證正本。
再將以上資料交至出納組6號櫃檯。
三、退費方式: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內部審核處理準則」第21條第10款規定,
「......以直接匯入受款人之金融機構、儲匯機構存款帳戶為原則。」
因此,請同學提供您本人或家長的郵局或金融機構帳號,
前述的退費表單就會請同學提供帳號了。
另外,郵局、玉山、華銀免扣手續費。
以上。
祝 期末high pass
臺大出納組PTT辦公室 敬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