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ica1013 (蕊卡)》之銘言:
: 上周跟一位生理男性的閨密大聊特聊,
: 想說吃完晚餐後找個地方,就找他來小女子的宿舍,
: 沒想到才一踏進女舍的大門,馬上被投以警戒的眼光,
: 立刻被要求填許多的東西,好像那位朋友準備進來犯罪一樣。
: 真的嗎?
: 跟他相處時,根本就沒有人計較他的生理性別,畢竟我們應該都喜愛男性,
: 但為什麼一進到台大管理的體系,就有人要Assume his/her gender?
: 當下他那種不被尊重的感覺,連我在旁都感受的到屈辱,
: 相比之下,先前的室友帶她的拉拉女友回來(帥踢),
: 完全不用填什麼東西,還可以自由自在宿舍裡面走動,
: 這人散發出來的危險性絕對比我的男閨蜜強啊!
: 儘管我事後才敢跳出來講話,但這種落伍又不尊重他人的管理規定是一定要改變的!
: 學著尊重他人的性別與性取向,才配稱做一個人!
先說,我也很反對男性在進入女舍時只能從工具人(修電腦)和駝獸(搬東西)兩者擇一
也不滿宿舍阿姨乃至於舍胞對男性的警戒。我支持改革訪客制度,創造兼顧宿舍安全
和性別友善的環境。甚至為了這件事情,也曾經和宿舍警衛阿姨吵過架(遠目)
但是啊原po,姐在台大住過三間宿舍,沒有一間允許生理男性在下午五點以後進入——
對,爸爸幫忙搬宿舍也不行、行李重得要死想請男性友人一起扛上去也不行,
連當駝獸或工具人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我說,你和貴友人是4點吃完晚餐嗎?還是自始沒有「閨蜜進女宿」這件事情?
我不知道你的目的是什麼,但如果真的想對訪客制度乃至於性別平權做點什麼,
可以不要反串或說謊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