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不是法律系,以後也沒要讀科法所,
索性跟你說說 邱道長聯恭的偉大之處。
但我必須先澄清:
我是《邱老師語錄》的信奉者。
發亮的小鋼盔、為台灣而慢跑、瞪死壞人、一床棉被之不治等等,
本人都相當認同,也很努力實踐。
目前只差沒有裝滿一貨櫃的筆記了。
以下如果有錯誤之處,還請各位法律之友海涵。
願大家法喜充滿,吉人自有天相,自吉自足。
根據台大法律系盛傳的一句話:
邱道長是「超越實體法的男人」。
這句話絕非空穴來風,可參照維基百科:
「邱聯恭(1938年4月10日-),台灣法律學者,東京大學法學博士,專研民事程序法,
理想是正義實現最大化。
邱教授學說自成一格,特別強調法是當事人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的平衡點;民事訴訟程序
是法院與當事人協力之下,共同尋找法之所在的程序;推動建立一個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司
法環境。
學術上邱教授的主張與見解常與台灣其他的民事程序法學者有意見相左之處,在民事訴訟
研討會的論文發表與會議過程中都留下激烈的辯論過程。而在邱教授以及其他學者的努力
之下,對於德國、日本民事訴訟法制度中多次增訂修法的引介,亦著力於近數十年來台灣
民事程序法之發展,展現在台灣民事訴訟法於1999年、2000年、2003年三次大修法的方向
與內容。」
注:「溫暖而富有人性」一句實乃邱派精神。《邱老師語錄》中有提及「考試時不會,寫
「蓋棉被哭」,我給你一分,因為有沾到民事訴訟法的邊。」怕有人不太懂,總之就是要
體諒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百般焦慮、當事人是會「蓋/抱棉被哭」的,故人性光輝於此彰
顯。
另外,更可詳閱《邱老師語錄》:
「我的學說變成法律條文的,至少有一百條!」
「我書裡面寫的,起碼有三分之二變成法條。」
「修法的時候,我都不會提我的學說啊,
怕其他研究委員覺得我想讓自己的學說變成法條啊;
我就各個擊破,絕口不提我的學說名字啊,就只講內容的道理給他們聽,
那些研究委員聽一聽就覺得很有道理,我的提案往往還全票通過啊,
然後我的學說就變法條了。」
這不是超越實體法的男人,什麼才是超越實體法的男人?
又,原po以為開課的教授是誰呢?
(其實原po有87%是法律系反串吧...)
目前同樣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之許士宦教授以及沈冠伶教授,其博士論文與碩士論文當
初分別由邱聯恭教授所指導。
至於,陳瑋佑教授的碩士論文指導教授則是沈冠伶教授。
這是一個邱聯恭教授(師)、沈冠伶(徒)、許士宦(徒)、陳瑋佑(徒孫)的架構,堪
稱一脈嫡傳。
至於吳從周教授?
我只能跟你說,他不是邱派的。
想知道更多:https://goo.gl/rVJOO8
(不保證內容完全正確,但仍足以略知一二)
講再多我就要寫不自殺聲明了...
唉唉唉唉我明天期中,我完了QQ
※ 引述《NTUwireless (男宿魯宅王)》之銘言:
: 我不是法律系的,所以不太理解法律系的課程規劃
: 都已經知道其中一位開課老師今年要休假,為什麼不協調其他老師來開課呢?
: 堂堂台大法律系四十幾位專任教授找不出一個人可以開民事訴訟法???
: 更奇怪的是,假如真的全系就只有兩位老師可以開民事訴訟法好了,竟然還限制其中一
位
: 老師開的只有科法所能修?這樣當然所有大學部的人只能擠到同一堂課啦!
: 明明這門課人數會爆掉是早在開課之前就一定會預見的事情,法律系的課程委員會還讓
它
: 通過?
: 助教怎麼處理教室人數不夠那都是後端的技術性細節而已,應該要檢討的是怎麼會有這
樣
: 的課程設計吧?
: 而且,前面RSChiang的repo下面有人上傳一張截圖(http://i.imgur.com/ugXKFrD.jpg
)
: ,看起來原本是吳從周老師要負責開其中一班民訴,結果卻停開,吳老師這學期又沒有
休
: 假或其他規劃,怎麼會臨時停開?
: 希望有法律系的同學可以指點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