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管案拖了這麼久,其實差不多有結論了吧
事實上管中閔就是「兼職違法,公關無能」不適任啊
我是不知道什麼樣的人會相信「沒有支薪不算兼職」的辯解啦
這和「沒有給錢就不算嫖,有爽到就不算強姦」有什麼兩樣ㄋ
但就算這麼胡扯的狡辯你也能接受,那麼公關無能就無從辯解了吧
管中閔事發至今從未正面回應質疑,只有借外人之口放話
(可能他也知道這些「回應」有多荒謬自己也不好意思開口)
但是就算質疑是假,沒有能力回應假質疑,真的有能力擔任台大校長ㄇ
就像馬路三寶,遇到事情只會尖叫以為這就是剎車,就算責任不全在他們
這樣的人也不應該讓他們發照上路啊,更別說擔任台大校長惹
所以說我覺得結論很簡單啦:違反兼職是真,沒資格擔任校長
就算違反兼職是假,這種公關處理能力,也沒有資格擔任校長
因此不管質疑是真是假,管中閔都沒有資格擔任校長,邏輯完備毫無破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