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行政不中立?學生會十問總務處】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8-05-07 17:28:16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NTU.Head/permalink/874408036097326/
標題:【行政不中立?學生會十問總務處】
內文:
對於上週五「台大自主聯盟」等團體在校內舉行大型「新五四運動」集會,學生會連日來
收到大量同學反映,包含 #質疑活動場地是否經過合法申請,以及 #當日活動交通動線安
排,對於同學校園生活有嚴重干擾,乃至質疑台大校方於此事件之處理上,恐有「行政不
中立」之嫌。
 
今日,學生會會長、福利部與總務長、事務組組長、交通股股長進行會談,學生會針對收
到相關場地使用爭議,整理出十個問題,「#十問總務處」要求校方對於同學疑義提出回
覆,關於總務長及事務組的回覆,整理如下:
 
【第一部分】關於當日活動場地申請流程
 
一、借用有按照規定,共花4小時跑完所有借用程序
 
事務組表示,教育部於4/27(五)晚間針對台大校長遴選作出說明後,總務處於4/30(一
)即收到「台大自主聯盟」欲借用場地的詢問電話,並於當下告知相關申請方式。台大自
主聯盟隨即於5/1(二)上午送出申請文件,因時間較為緊迫,#校方請該聯盟自行跑借用
流程,其並於當日中午完成借用程序。
 
學生會質疑,過去學生社團申請場地使用,似乎沒有如此快速的行政流程,為何遇到此次
事件,僅花了「一個上午」就跑完所有行政流程?對此,總務長表示,學生社團申請多半
透過學務處,然後再到總務處,會經過兩個處室,故程序多半需要至少一天以上。但此次
「自主聯盟」申請,主要申請人為校內老師,故不需再經學務處,#僅需走總務處內部流
程,故時間上能夠比較快速。
 
學生會認為,此次僅一個上午就跑完所有借場程序,與過往慣例差距甚大,過去學生借用
場地,卻要經過學務處、總務處層層把關,甚至一直收到補件要求,連要於一天內跑完程
序都不太可能,遑論一個早上。總務處對此次活動加速行政作業處理,未來學生申請是否
都應該要比照如此之行政效率?
 
二、申請團體的適格性
 
亦有同學質疑「台大自主聯盟」是否屬於可以申請借用場地的團體,對此總務長表示,自
主聯盟非校內社團,他也認為申請的適格性可能會有爭議,故最終要求該團體以個人的名
義進行申請,送件時雖然有寫該聯盟,但總務處是採認申請的「#老師」作為借用相對人
,並非自主聯盟。
 
三、學生未來可否申請行政大樓前、大學廣場?
 
另有許多同學質疑,過去社團活動或集會活動基本上不太可能申請到「行政大樓前廣場」
等場地,這次總務處為何開放該處申請?未來學生是不是也可以申請該處場地?
 
對此,總務長表示,該處為校內較具重要意義之地標,基本上重大校園議題才會同意該處
場地借用,至於如何認定,須待同學送相關企畫書後,會與申請同學具體討論,校內標準
是一致的,並未偏袒某方或是特定團體。若未來學生團體、社團要借用該處,亦是可以走
相關程序,若溝通後都沒有問題,#總務處亦會同意借用該處。
 
四、4/27、4/28鹿鳴廣場賣「爺們T」沒借場地?
 
有同學發現4/27、4/28相關團體在鹿鳴廣場賣「爺們T」,竟未合法申請場地,在 #社團
場地租借系統上,並沒有看到當日有任何團體借用?
 
對此,事務組表示,該團體有合法申請,沒有列在「場地系統」主因為該系統是由「學務
處」管理,而此次申請單位為校內老師,並不用經過學務處,因此並沒有登錄在系統上。
未來總務處也將與學務處協調,若非學生團體借用該處,亦應登錄到系統中,避免產生不
必要的爭議。
 
五、販售「NTU」等含有校名商標的衣服,是否經過申請?
 
過往無論廠商、學生團隊要設計含有臺大校徽、校名的服飾,都須經《國立台灣大學商標
使用管理辦法》中之規定,召開商標使用管理委員會後才可量產、上架販賣,學校並會依
銷售金額抽成回饋,這次販售的T恤是否也有循同樣程序進行?
 
總務處於校務建言、回覆學生會說法中皆稱,這次販售的T恤是由校內老師委請「#校內已
獲授權之廠商」設計並提出申請,該授權廠商已經通過商標使用管理委員會核可,另依《
國立台灣大學授權紀念品製作銷售管理要點》提出草案,經總務處通過,不須特別召開委
員會,故一切符合程序。
 
【第二部分】活動當日現場管控情形
 
一、沒借用椰林大道,卻封半條道路?
 
新五四運動當天總務處已有規劃表達區,立場為不應影響學生通行,只能在噴水池附近廣
場集會,總務處說明其一定盡量維護同學使用校園空間的權益。總務處一開始使用三角錐
控制場地,但因為人潮眾多,後續許多同仁親自勸導民眾,也與現場餐人士發生衝突。
 
人潮不斷湧入校內後,總務處也視情況機動使用三步驟應對。第一階段,要求留下一半寬
度的椰林大道,讓同學可以通行;第二階段,協調交通車改道、更改上下車位置,並派同
仁親自道多處地點指揮協調,盡力讓所有正在等車的人都有上車,才聯絡司機發車,同時
也盡量讓腳踏車可以騎過椰林大道。但在最後一波人潮擠進校園,總務處只能進到第三階
段,規範 #大門口只出不進,並只開放交通車等通行。總務處表示已經盡量維護交通順暢
,只是人流實在過於龐大而難以管控。
 
二、SNG車亂停?
 
關於媒體入校,總務處事前就有跟媒體協調,把SNG車停在大門口旁的腳踏車停車位,這
樣傳輸距離也不會太長。但當天媒體一開始把SNG車停在噴水池前集會場所,總務處協調
後又停在噴水池對面,正對椰林大道,參與民眾希望能獲得媒體報導,而超出原本的集會
申請範圍,聚集在椰林大道上。對於SNG車的噸位問題,則因為SNG車不是重車,也考量到
媒體的報導權益,因此不會刻意審查。
 
【第三部分】關於布條、陳抗意見表達物品
 
一、傅鐘不能掛布條?
 
根據上週總務長全校信,總務處於今日上午便開始拆除校內布條,此後總務處會在大學廣
場指定一側及鹿鳴廣場,當作 #意見表達區,區域外的所有表達物看到就會拆除。
 
二、意見表達區只能限表達大學自治主題?
 
意見表達區內會設計成類似民主牆的概念,針對校長遴選與大學自主這個主題,提供各方
發聲的管道,總務處希望不要偏離「此次校長遴選爭議」之主題,不過若為其他主題之意
見表達物,總務處 #不會拆除。而如果是掛在系館等非總務處管理的區域,就要聯繫其他
管理單位處理,總務處都予以尊重。
 
三、#布條被拆後可到駐警隊領取、傅鐘黃絲帶明日(5/8)拆除
 
表達物拆下後,物品所有人可至駐警隊領回。同學比較關心的,傅鐘上黃絲帶、布條、標
語等,傅鐘黃絲帶總務處今日與自主聯盟協調,該團體同意等意見表達區設置後便拆除傅
鐘上黃絲帶,會談中,學生會亦要求總務處依規定執法,借用時間已過就應拆除傅鐘上黃
絲帶,不能因特定團體或是老師借用而有所不同。
 
總務長表示,今日協調過後,預計明日(5/8)上午將拆完傅鐘上黃絲帶。
 
【第四部份】關於總務長全校信
 
總務處上周五發放的公告主要是處內的內部決策,發出前有和校長等聯繫,大致確認總務
處立場,校長表示尊重處內決定。總務處體認到這個議題有多方立場,因此希望所以意見
都能被表達出來,盡量維持中立,但也基於尊重校內師生意見,不會嚴格限制意見表達的
尺度。
 
【第五部分】關於未來管理
 
而總務長今天早上也表示,如果只讓系所、學生能借場地,一概拒絕教師借用不合理,但
也承認 #現在教師借用場地的規則只是參照其他申請資格的規定,以後應該把教師借場辦
法明確化。
 
對某團體號召週六校務會議要來抗議,總務處表示已經和自主聯盟確認並非該聯盟的行動
,總務處也表示不樂見「非臺大師生」進行激烈的意見表達,希望討論不要失焦、失控。
而校務會議若有兩派意見,將會考慮在場外劃設陳抗區區隔不同立場的團體,避免週五類
似衝突之情形再度發生,保護學生合法表達意見之安全應為最高指導原則。
 
【學生會立場】
 
學生會很遺憾地看到不管是過去「中國新歌聲」事件、「信義房屋租借」事件,學校對於
校外團體、對於老師之租借流程,都與一般學生租借有異。對此,學生會呼籲總務處在未
來處理類似事件,要秉持「行政中立」原則,過去學生如何申請場地,就應該要 #一視同
仁,不能因為特定團體或是老師而有所不同。另,應與學生自治組織保持更緊密聯繫,以
維護學生校園生活及安全為原則,預先想到各種可能的應對方案,讓各方都可以和平表達
與對話,維護校園內言論自由的精神。
 
「學生會十問總務處」內容:https://goo.gl/ArG3P8
作者: pig12335331 (Charlie)   2018-05-07 17:31:00
有時候真的有點同情你們這些人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5-07 17:36:00
一視同仁是說大家借場地都要繳一樣的錢嗎?XD
作者: yyy123456789 (yyy123456789)   2018-05-07 17:40:00
我是覺得重要性.急迫性又不一樣 當然會有不同的處理但同時我有希望以後如果有與校方對立立場團體借場時也有一樣的待遇
作者: NTUSTDYU (PTTElite)   2018-05-07 17:42:00
噓職業學生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8-05-07 17:43:00
之前學生會似乎想要掛彩虹旗但是被打回票 性別議題算不算重大? 這個標準學校都沒說耶還是教授申請可以 學生不行呢
作者: ma4wanderer (醉月湖之狼)   2018-05-07 17:58:00
被打回票又怎樣?? 學生會不是最會尊重主管單位嗎現在又要求規範要明確化是精神分裂48?
作者: RSChiang (鍵盤蒟蒻的RS)   2018-05-07 19:13:00
商標不是一學期才審兩次還要抽權利金嗎XD
作者: pichia (思緒一點一點沉澱)   2018-05-07 20:24:00
職業學生真噁
作者: Colitas (觀察者)   2018-05-07 21:44:00
突然之間平等原則變重要了呢 XD
作者: ffruecek   2018-05-07 21:48:00
XDDDD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2018-05-07 22:32:00
8+9也知道平等?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8-05-08 00:47:00
物理系打老婆的主任怎不來說「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挺管的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加平等。」
作者: mrpolite (禮貌小生)   2018-05-08 01:22:00
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 綠衛兵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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