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還記得最狂大一新生嗎

作者: NTUGinger (生薑)   2019-02-15 22:11:27
前面恕刪
: 當天就有三個板友馬上回文反對原po這種人肉公審的做法
: 可是身為管理職的板主,視而不見,卻放任原po繼續造謠抹黑,還推文問大家備份資料了嗎
: ?
: 雄女是新聞卻立馬刪除,而"並非新聞"的最狂卻放任擱置,讓大家人肉攻擊
: 導致在開學之際,嚴重干擾男同學的生活
: 請兩位板主出面道歉,並且嚴懲造謠抹黑的原po
我們並無視而不見
以下經同意公布對話內容
http://i.imgur.com/yKYlrl2.jpg
事實上他看到你貼文的第一時間就已聯繫我處理了
而其下是我給他的建議
http://i.imgur.com/IXXoy0E.jpg
http://i.imgur.com/Y2oJur1.jpg
這是後續
http://i.imgur.com/TdveNQ5.jpg
http://i.imgur.com/QPSI21G.jpg
這兩張則是今天收到雄女新聞檢舉後的處理
在這段對話之後
考慮新聞還在燒
故逕自決定先發公告止血
原先我只想阻止後續系列新聞轉貼
對於原新聞則打算以鎖文(禁止回應留言)的方式處理
只是發現鎖文的功能似乎只有板務警察有職權
且得另外去申請
所以才改成新聞全刪除
以上是兩個案件的處理始末
stereopony剛上任
在板務上面還在摸索
很大程度會受我意見影響
從前後文對話中不難看出
故要究責的話就找我吧
這裡我鄭重向該名同學道歉
疏於嚴格執行板務
讓有心人士有機會讓你的資料繼續外流
對你的生活帶來極度的困擾
總地來說
我不希望雄女因為感情問題成為媒體追殺的對象
亦不樂見你被打擾到無家可歸
但傷害確實已造成
我百口莫辯
若後續有我可以協助之處
還祈與我聯繫
哲學四 何京哲
作者: Gesundheit (乾)   2019-02-15 22:17:00
推認真版主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9-02-15 22:18:00
所以問個,你是要刪還是不刪?我不認為版主目前在兩件事上有做到相同的處理欸
作者: NTUGinger (生薑)   2019-02-15 22:22:00
你是問雄女的原判決嗎,原本是不打算刪的。因為基本上另一個板主當時擬好的回應,還算符合我的看法,故原只打算鎖文。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02-15 22:25:00
一個被污衊成性侵犯,另一個只是感情變心,哪一個嚴重不會分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9-02-15 22:26:00
zzz所以我發一篇把高雄改成南部,個資相關全變成台大女性,這樣就符合規範了嗎?既然版主不認同置喙私事,那對此不甚明瞭的議題是否應同雄女處置?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02-15 22:27:00
假如今天蘋果日報記者看到拿來報道,你怎麼對得起那個男同學的未來人生而且那個id是免洗id發文數0
作者: NTUGinger (生薑)   2019-02-15 22:30:00
坦白說當下我也很掙扎,因為版規1-9得當事人檢舉,所以我們只能以相近的1-7洩漏個資進行處理。若大家支持,我們可以準備修版規,讓1-9不受當事人檢舉即可成案。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9-02-15 22:33:00
?所以你的雄女事件是用哪條版規處置的啊,不好意思雄女篇沒看清楚如果你是鎖文手滑成刪文並認定這樣是可以的,那你再手滑一次是不是也可以?還是把文章叫回來再鎖住並比照辦理啊
作者: NTUGinger (生薑)   2019-02-15 22:39:00
1.原欲引2-72.所以你希望我把雄女新聞跟最狂原文雙雙拿回來改成鎖文?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9-02-15 22:43:00
看你要怎麼處理啊,我的態度是兩件事就性質上來說都屬於私人未經確認之事,理應比照同標準辦理,而非心證公共議題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02-15 22:43:00
我記得板主應該是有被賦予臨時專案的權限處理看板突發狀況的,不要拿版規護自己把責任丟給當事人
作者: NTUGinger (生薑)   2019-02-15 22:48:00
to Peter 所以雙雙被刪文了 雖然使用的是不同的脈絡 但對兩邊的人都好to 捅泥 這邊我得說抱歉 板規上也寫板主可鎖文 但我查證不周 只有看到說是板務警察的權限 所以索性就直接改刪文了我不知道要怎麼證明在我心證上從未偏袒特定性別 但我確知我的判斷上會招人誤會 同時也讓某板友真的受害 故只能具名道歉以示負責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9-02-15 22:50:00
好的,那麼問一個問題,要是此兩件事情被證實為真,你會如何個別處理?
作者: NTUGinger (生薑)   2019-02-15 22:53:00
最狂case:就算原po舉證歷歷罪證確鑿,但有洩漏個資的情況下,我還是會聯絡要求撤下雄女case:原新聞鎖文,之後不能發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9-02-15 22:54:00
1-7只看是不是個資 跟真不真實無關吧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9-02-15 22:55:00
好的,謝謝
作者: NTUGinger (生薑)   2019-02-15 22:56:00
是的,我用1-7目的是要求撤下個資。我的立場是不論為真為假,洩漏個資讓任何一個當事人被騷擾都無助於解決問題。
作者: kenljs943   2019-02-15 22:58:00
安安 打個岔 我是依照版規站內信檢舉的那個人 第一時間是s版主確實是回覆我不會刪文這樣。最狂那篇我也有看到 但內容真實性無從查證 而且涉及問題像桶桶尼說的非常嚴重 所以我個人認為有留在版上的必要去釐清真相 個人也沒有推文評論此事;而連續轉貼的這3則新聞本身已經是八卦版的貼文 想討論大可在八卦版推文發表言論 早就被推爆了好幾則 還有親友出來發文補充如果真的想知道台大學生的想法還有FB的交流版啊 不覺得那邊比較熱鬧嗎?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9-02-15 23:06:00
我記得板主也可以上鎖啊 驚嘆號那種上鎖其實有爭議的先鎖再說 再回去慢慢討論XD
作者: NTUGinger (生薑)   2019-02-15 23:09:00
這個真的是我失職,我也記得有驚嘆號的(像板規那篇),是我真的太急著處置了。上次廢文週操作失誤把大家文章全砍的陰影還在…
作者: NomeL (暱稱是甚麼owo)   2019-02-15 23:16:00
我覺得雄女以鬧版處理比較好 也不會有標準不一的問題 就真的太多重複貼文了
作者: NTUGinger (生薑)   2019-02-15 23:27:00
感謝建議
作者: cplalexandta (沉澱的醬油)   2019-02-16 00:01:00
版主辛苦了 那個什麼桶什麼尼的存心要惹事真是夠了
作者: BASEGO (壘包狗)   2019-02-16 00:30:00
辛苦了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9-02-16 00:37:00
對啦 不是沒處理啦 只是速度有差啦 讓喜歡的話題回好幾篇以後再處理也是處理
作者: Bulabulahh (餔拉餔拉)   2019-02-16 00:58:00
贊同樓上 板主失職 最狂後三篇都要大家不要霸凌 板主倒是放任雄女新聞po四篇才處理
作者: birdhouse1 (birdhouse)   2019-02-16 01:15:00
版主辛苦了 有看見十足的誠意 希望別被那些為辯而辯唧唧歪歪的人影響到
作者: rong1994 (雙吸蚱蜢粥)   2019-02-16 01:21:00
小魏加油
作者: starscat (貓)   2019-02-16 03:38:00
辛苦了
作者: Samia04 (臣)   2019-02-16 03:57: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purpleforest (紫悠林)   2019-02-16 04:20:00
開始檢討板主囉 耶嘿 你行你上 話說的很漂亮
作者: sam81819 (山姆斯)   2019-02-16 05:28:00
這個版居然能看到 你行你上這 種言論 希望不是台大生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9-02-16 06:09:00
52樓???? 一篇是內容真偽有待釐清、另一篇是既定事實結果你認為是真偽有待釐清的該留在板上???既定事實的反而該刪掉不准討論??? 這想法更誇張統一標準 要刪都刪一刪才是真的如果真要選一個刪 板主44樓做法更能服人
作者: kenljs943   2019-02-16 08:37:00
回樓上 我檢舉是因為第3篇轉貼 根本算是鬧版(後來還有第4篇) 一開始看到前2篇貼出我也是懶得檢舉 要討論要討拍隨便 但連續好幾篇轉貼真的當這裡是八卦版啊。待釐清事實不能留在版上澄清的話 以後所有包含個人臆測的評論是不是也不能發文提出討論?補推44樓版主的解決方案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9-02-16 10:27:00
其實真正的板皇是連水桶公告都鎖文+禁re違者水桶的...而且這種言論封鎖效果超好 經驗上板皇都做得特別久
作者: baseballl (ball)   2019-02-16 11:23:00
污衊什麼 不是自己都在法律發文說性侵女生嗎?
作者: cakeman1212 (cakeman1212)   2019-02-16 11:48:00
幹性侵跟感情可以比擬?
作者: karles (karles)   2019-02-16 11:52:00
慘慘,推推
作者: purpleforest (紫悠林)   2019-02-16 13:41:00
可惜我是喔 還是前板主
作者: Xperia (X霹靂鴨)   2019-02-16 14:35:00
推版主
作者: Jenny0725 (Jenny瑄)   2019-02-16 14:38:00
辛苦了
作者: NChewinggum (嚼不盡的口香糖)   2019-02-16 15:07:00
推版主認真
作者: CVPR (硬train一發)   2019-02-16 15:29:00
前板主下指導棋?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淚是真的)   2019-02-16 16:19:00
當然是檢討板主。如果雄女新聞沒刪,那還不會引起反彈,但為了保護雄女單純感情八卦,立馬公告刪文,卻繼續放任指控性侵犯這種破壞人家一輩子的指控在板上,任人肉搜,雙重標準,當然讓人不爽。版主是男的,更可悲,在踐踏自己的性別,亂捧女權自己無形歧視男性而不自知女權法西斯的奴隸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2019-02-16 16:28:00
樓上的文被噓翻 結果不回應 偷偷來這推文
作者: mirror0227 (鏡子)   2019-02-16 18:58:00
97樓,性侵有證實為真嗎?還是只是謠言?
作者: sophie17812 (邪惡安迪)   2019-02-16 20:00: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Samia04 (臣)   2019-02-17 02:21:00
不知真偽的不是應該留著討論嗎?既定事實有什麼好討論的而且還是人家的感情問題第一次聽到女權法西斯這個名詞,不知道樓上可否講解一下?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9-02-17 11:23:00
誠如樓上所以 確認性侵=刪掉/情況不明=留著?以保護當事人觀點來看 怎麼可能是不知真偽的留著討論反而既定事實留著 大家覺得無聊該文自然會沉個人認為除明顯鬧板 討論價值不應是板主刪文的依據有無誹謗、惡意中傷、侵犯隱私 才是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9-02-17 13:16:00
1-11就有鬧板的列舉條款 這是板主必須作判斷的部分對板主作的判斷不服 就去跟小組長申訴吧 多說無益
作者: JPGstar   2019-02-17 16:51:00
版主辛苦了。如果處理過類似問題的人都知道這很難搞
作者: Hollowmoon (阿猴)   2019-02-18 22:06: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whitetiger (官大學問大。)   2019-02-18 23:00:00
性侵未知,但有性騷擾,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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