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校園] 同學,您被「獎勵」到了嗎?

作者: Jasy (傑西)   2013-01-05 07:48:06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1GvrcH1b ]
作者: Jasy (傑西) 看板: NTU
標題: [校園] 同學,您被「獎勵」到了嗎?
時間: Sat Jan 5 06:36:50 2013
【同學,您被『獎勵』到了嗎?】
研究生協會將於今日(1/5)的校務會議中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校方就先前修訂之「研究
生獎勵金實施辦法」,加入或改善現行實施辦法之闕漏,以保障研究生之實質勞動權益。
在此,研協及工會將呼籲校方,應完備三大面向:程序、保障及最低工作條件,以正視研
究生勞動權益!
一、程序面:薪資次月準時發放、明定違反懲處機制、修法需經生輔會
.薪資發放遲延的慣例明文化,無助於減緩研究生的生活衝擊,校方應參考準時發放的他
校流程,進行檢討改善。
.實施辦法中並未規範系所與用人單位的權責與注意義務,可能使申訴管道形同虛設,應
明定違反之相關辦法以避免衍伸爭議。
.實施辦法之修訂,將會大幅影響研究生勞動權益,故應經學生輔導委員會審議通過。
二、保障面:相關文件一式三份、完整明訂申訴機制、職災補償加強保障
.相關文件既和學生、用人單位與系所辦公室權益相關,即不應只有研究生立據負責,應
由三方共同簽章並各執一份以保障各方權益。
.申訴機制應明確訂定申訴程序、成員組成基準等原則,並補入校級申訴受理機制。
.此外,學生在實驗或田野時,亦有職業災害的風險,學生平安保險的限額不足以完整保
障,應設計補入相關職災補償機制,以避免學生無處求償或與教授間的爭訟。
三、最低工作條件基準應制定
透過制定最低底限的工作條件基準供系所依循,以切實保障學生學習與休息時間。而詳細
的工作時數、休息時間與時薪等,可委由各系所彈性訂定。
最後,我們仍然要再次提醒校方,勿以「學習」為名,忽略助學金工作本身所具有的勞動
性質;勿以文字遊戲,規避研究生勞動的保障義務!
臺灣大學第四十四屆研究生協會暨台灣大學工會共同聲明
20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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