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 104-2會期第五次定期大會逐字稿

作者: NTUSC (台灣大學學生代表會)   2016-06-11 00:34:37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
104學年度第二會期 第三次定期大會 議事逐字稿
開會時間:2016年5月10日(二)18時46分至21時40分。
開會地點:校總區新生教學館202 室。
議程
一、宣布開會[00:00:06] 2
二、認可本次定期大會議程[00:00:18] 2
三、確認大會公報[00:02:37] 3
(一)104 學年度第 2 會期第四次定期大會公報[00:02:37] 3
四、本會報告事項[00:04:26] 3
(一)主席報告[00:04:26] 3
(二)秘書處報告[00:05:35] 4
(三)研究處報告[00:07:13] 4
(四)本會各委員會報告[00:35:31] 14
1. 教務委員會[00:35:31] 14
2. 校務委員會[00:36:34] 15
3. 紀律委員會[00:41:17] 16
4. 財務委員會[00:50:00] 20
5. 活動委員會[00:50:34] 20
6. 外務委員會[00:51:05] 20
7. 學務委員會[00:51:45] 20
8. 總務委員會[00:52:34] 20
9. 法制委員會[00:59:08] 23
10. 資訊委員會[01:15:58] 28
11. 選舉罷免監察委員會[01:16:03] 28
(五)校級會議代表報告[01:16:56] 29
1. 104 學年度第 8 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與會代表報告[01:17:15] 29
2. 104-2 社團輔導委員會與會代表報告[01:19:00] 29
3. 104-2 學務規章研修小組與會代表報告[01:20::53] 30
4. 校務績效說明會與會代表報告[01:22:33] 30
(六)學生代表加入或退出委員會報告[01:33:17] 34
五、行政部門報告事項[01:33:43] 34
六、學生代表質詢[01:43:29] 37
(一)學生會會長質詢[01:43:29] 37
(二)學生會福利部部長質詢[01:46:59] 38
七、提案討論[02:17:50] 49
(一)學生會會長追加預算案[02:17:53] 49
(二)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創制複決暨公民投票辦法修正案[02:21:58] 50
(三)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學生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正案[02:23:45] 51
(四)104-2 會期第五次法制委員會追認案[02:25:43] 51
八、臨時動議[02:27:21] 52
八、臨時動議[02:49:40] 58
九、自由發言[02:52:17] 59
十、宣布散會[02:53:49] 60
一、宣布開會[00:00:06]
主席  高紹芳:現在時間是2016年5月10號晚上6點46分,我在此宣布104-2會期第五次定期大會開始開會。(敲槌)
二、認可本次定期大會議程[00:00:18]
主席  高紹芳:第一件事情是我們要先認可本次定期大會議程,然後在徵詢提案人同意還有跟財委詢問過,還有議事員的建議之下,我把提案討論的第一案跟第二案合併,一起進行一讀、二讀跟三讀的程序,然後改成學生代表大會研究處追加預算案,然後後面的三、四、五項全部往前推一個數字,好,就修改這個部分,那有沒有學代對於這個議程有異議的?周維理。麥克風。
工學院 周維理:工學院代表周維理。我提案把教務委員會的報告時間提到第一個。
主席  高紹芳:修正動議。
工學院 周維理:對,修正動議。
主席  高紹芳:好,周維理學代提修正動議,將教務委員會的報告時間移到……你要移到哪裡?好,他移到校務委員會報告之前,那有沒有學代附議?
(附議)
主席  高紹芳:好,那我們現在針對此修正動議進行提問或討論,有沒有任何學代要提問或討論?好,如果沒有的話我裁示停止討論,(敲槌)那我們現在針對此修正動議進行表決,贊成的學代請舉手,贊成的11票;反對的學代請舉手,反對1票,好,那我在此宣布此修正動議通過。(敲槌)好,那我們繼續確認本次定期大會的議程,請問有沒有任何學代對於這次的議程有異議的?有任何學代有異議嗎?有任何學代有異議嗎?好,如果沒有的話我在此宣布本次定期大會議程無異議通過。(敲槌)
三、確認大會公報[00:02:37]
(一)104 學年度第 2 會期第四次定期大會公報[00:02:37]
主席  高紹芳:下一個議程是我們要確認會議的公報,那請大家翻到後面104-2會期的第四次定期大會公報,那一樣大家應該要在來這邊之前就已經看過公報了,有沒有任何人對公報有異議的?周維理。
工學院 周維理:工學院學院代表周維理。秘書那邊是林君禪不是王君禪。
主席  高紹芳:好,所以修正名字嘛。
工學院 周維理:對。
主席  高紹芳:好,那工學院學生代表周維理提出修正動議,將秘書的名字從王君禪改成林君禪。秘書長。好,那有學代附議嗎?有學代附議嗎?
(附議)
主席  高紹芳:好,那我們現在進行這個修正動議的討論程序,有沒有學代要提問或討論?沒有的話我裁示停止討論,(敲槌)那我們現在針對此修正動議進行表決,贊成的學代請舉手,贊成12票;反對的學代請舉手,反對0票,我在此宣布此修正動議通過。(敲槌)我們現在回到確認104-2第四次定期大會公報的程序,有沒有任何學代對於公報有異議的?有沒有任何學代對公報有異議的?有沒有任何學代對公報有異議?好,如果沒有的話我在此宣布104-2會期第四次定期大會公報確認通過。(敲槌)
四、本會報告事項[00:04:26]
(一)主席報告[00:04:26]
主席  高紹芳:接下來是本會報告事項,首先是主席報告的部分,那今天除了我們報告的事項一如往常地繁多,然後學生代表質詢有兩案,提案討論有四案,這個非常非常難控制時間,所以我並不會特別控制時間,但是在質詢的時候,如果那時候超過八點半的話,我就暗示你要加速,但是不太可能那時候八點半,好,原則上我們這次不會特別控時,但是一樣就是,質詢的部分跟大家說明一下就是,提案的人可以質詢到他問完、被主席阻止為止,問完或是被主席阻止為止,接下來就開放其他人針對同一個案由進行質詢,然後也是一樣一個人就問完他想要問完的東西,再換下
一個人,好嗎?好,那我的報告就到這邊,下一個報告的項目是秘書處報告。
(二)秘書處報告[00:05:35]
秘書長 林宗穎:各位學代大家好,針對四常紀委提出的公布出席名單的這部分,大前天已經公布在學代會的網站上面,然後它的觸及數達到前所未有地高,對,真的是前所未有地高,大概是快要一萬五吧,我沒有記錯的話,沒有投廣告,完全沒有投,可是它的觸及數是一萬五,就我也不知道,大家可能對這個很有興趣,對,然後,基本上報告的事項就這樣,不知道有沒有人要提問嗎?[00:06:08]
主席  高紹芳:黃泊羲。
理學院 黃泊羲:理學院黃泊羲,我這邊想提問一件事情,就是我在查詢一些相關資料的時候,發現在學代會這邊有一個公文一覽以及會議進程總紀錄,我想詢問一下秘書處這邊,這個會期有在做更新和……
秘書長 林宗穎:喔,這個部分,這個部分因為PTT上面還沒有更新,我是用另外的,不是原本那一份文件在更新的,然後如果學代要看的話,那這禮拜五以前我會把它放上去。
理學院 黃泊羲:這禮拜五?
秘書長 林宗穎:是。
理學院 黃泊羲:好,謝謝。
主席  高紹芳:還有學代要提問的嗎?如果沒有的話我們謝謝秘書長。下一個研究處報告,我們請研究處主席。
(三)研究處報告[00:07:13]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各位學代好,研究處就是從這一次定期大會開始,然後到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每一次的定期大會都會上來這邊跟學代報告我們的一些工作進度這樣子。今天的報告有分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兩個研究案的進度報告,那待會會先進行這個部分;第二個部分是關於一些學代會研究處定位的問題,那研究處這邊有做出一些討論,那會跟大會報告。那我先請就是,第一個案子勞動調查,請稚驊先。
研究處顧問 曾稚驊:各位,學代朋友好,我是研究處的顧問稚驊,現在五常先做一次目前的進度報告這樣。那就是我們上一次四常通過整個計畫的案子之後,那這一次,後來我們有大概開會,然後把比較明確的一些進度整理出來,包括說接下來這兩週,現在進到的都是二的部分了,就是會在招募訪談的部分這樣,然後接下來的話就是會開始做訪談訓練,另一方面我們的問卷內容跟一些約訪信的部分,也會去做進一步的確認這樣子,然後接下來三週的訪問,然後確認資料的狀況,然後去做分析,然後最後完成一個初步的報告,然後預計八常的時候做口頭報告這樣子。
  然後這是大家如果有看學代會粉專的話應該有看到之前有po的那個文,之前那個網宣,就是要招募訪員的部分這樣子,對,然後它的按讚數蠻多的,然後轉貼率也蠻高的,轉貼數量也不算少,但招募狀況不是很理想,那我們自己目前的評估是要招募大概二十七名的訪員左右,就是預計做一個訪員大概會做四次訪問,然後108除以4這樣,那然後就是上週五放出網宣到現在,我們大概只達成了不到三分之一的招募人數這樣,然後我們自己的一些歸納是說,第一個是我們提供的訪員報酬是低於行情的,然後另外一方面就是說轉貼等於是個被動的宣傳,沒有太多主動的一些聯繫
跟招募的動作這樣子。所以有一些要加強跟討論的事項大概就是,第一點就是說我們會希望說之後會把訪員的費用增加,我們自己有大概去查過,就是PTT的part-time板,面訪的訪員大概是落在120到180上下,那我們目前、之前提出來是60,這其實是相當低的一個狀況,那我們自己是預計說大概投到100到120這樣的一個費用,然後後面有再算過提升到多少費用大概增加多少預算這樣子。然後,另外就是說我們也會希望去加強一下招募的狀況,現在大概只有聯絡過一些以人文、社科為主的一些朋友,跟一些異議社團這樣子,我們會需要更多人去主動幫忙敲一下朋友,或是有意
願的話填一下,直接主動去聯繫更多人來參加這樣,那之後就是說,如果招募狀況還是不如預期的話,我們未來的一些調查計畫內容可能會再做一些調整這樣。
主席  高紹芳:好,那我幫忙講一下重點就是,我們勞動調查丟了徵訪員的表單,那按讚數很多、觸及數很多、分享數也很多,但是填表單的人不夠多,那我們評估之後可能的原因是,我們的報酬比一般的,就同樣的level的訪談要來得低,所以現在有一個狀況,我們希望各位學代可以幫忙透過你的人脈,去尋找有可能願意擔任訪員,或是學代可以幫忙當訪員,那都是有報酬的補貼,希望大家可以幫忙手動這件事情,不然未來可能會需要提追加預算,或者是我們會調整研究案的內容,會再視到時候招募的狀況,好嗎?那有沒有學代要提問?周允梵。
文學院 周允梵:首先對於這個報酬的這件事情,我是覺得,剛剛議長提到就是請大家去拉人這個做法是非常不適切的,因為它很明顯就是低於市價的話,它應該是要去調整,不管是調整計畫內容或是調整這個報酬的額數,我覺得這樣才是一個正確的做法,而不是說因為現在報酬很低,所以沒有人要來,然後你們趕快用你們的人情去拉一些人來,我覺得這樣是很奇怪的;再來就是之前,關於那個就是除了件數這件事情,因為後來去查,那是不是包括行前訓練的部分,它應該是也要有相當的報酬,可能比如說用簽到的方式或用計時薪等等,所以我是覺得在這個報酬的部分是不
是還要再去調整還有討論這樣子,那這部分可能就是,如果有變動的話,是不是也要盡早跟財委來討論這樣。
研究處顧問 曾稚驊:我先做簡單的回應。首先就是說,當然原則上我們會希望說報酬要拉起來,目前工會這邊至少是可以負擔增加的部分這樣子,也會跟大家做報告,然後就是說增加的這些經費,也會有利於我們整體在增強招募上的狀況,因為其實我們有打算,像有提到就是我們會去po
XXX[00:13:04]臺大之類的社團,會比較就是,例如說,報酬比較合理的話,那也會比較就是,有比較順利地去應徵的一個情況這樣子,那所以,其實訪員費用是低一點,至於說人脈這個當然就是說,越有些主動聯繫的話也許會有些幫助這樣,那當然訪員費用提升之後應該也會相對地比較方便一點這樣。然後最後的話就是說,在訪員訓練的部分的話,我們原本並沒有安排說另外計入時薪的部分這樣,那未來會是說,如果訪員訓練的狀況有比較確定的話,那應該也會再安排進來這樣,謝謝。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不好意思,我補充一下。關於如果之後增加時薪的部分,因為我們跟工會在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已經很明確表達就是說,不可能再由我們這邊再出多餘的錢,所以這個部分當然就是還是會進到學代會這邊財委會的審查,但是它的收入來源,就是它的經費的來源就會從工會那邊來這樣子。那這個東西也不是故意說一定要提高,是因為我們去調查過之後,上面有寫說調查過之後,發現這東西,這個報酬實在是太低了,因為它只有跟最低工資一模一樣而已,對,那大概這樣子。
主席  高紹芳:還有學代要提問嗎?周允梵。
文學院 周允梵:這個以學代會財務委員會的立場,其實是,它在一個學代會的案子,它不應該是由其他的組織來支付支出,那如果真的要做、要符合這個程序的,可能是變成說,或許是用捐款或是其他的方式,讓這筆錢進到學代會,那再學代會去支出,可能沒有辦法說切割這個支出的部分,然後讓一部分去提供來支出,這個好像不太符合這個整體的XXX[00:15:24]。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做簡短回應就是,是,我了解,我會,只是說這筆錢不會再從會庫再出,那所有程序上都要當然要合乎我們的規定,那之後怎麼做的話我會在一切動作進行之前,先跟財務委員會這邊確認好我該怎麼做,然後再按照正常的程序跟手段去進行這件事情。
主席  高紹芳:好,許軒瑋。
理學院 許軒瑋:所以以我剛剛的理解就是,假如你們最後決定加這筆錢,你們會透過工會他們這邊出這筆錢進來,對吧?
研究處處長 張紘綸:對,出這筆錢,對。
理學院 許軒瑋:可是今天比較弔詭的問題就是,今天這筆錢究竟要不要收到學代會的預算中?
研究處處長 張紘綸:要。
理學院 許軒瑋:那你們有問過財務部的意見了嗎?
研究處處長 張紘綸:因為這還沒有要執行,所以還沒有問過,因為沒有要動作。
理學院 許軒瑋:因為這個過程是很漫長。就是捐款這個過程其實有點漫長。捐款這個過程其實很漫長,你們真的時間夠嗎?
研究處處長 張紘綸:這件事情還沒有經過評估,我們盡速評估這件事情。
理學院 許軒瑋:那你們多快可以評估完?你們這個案子已經五月中了,你們離六月底只剩一個半月,你們多快要給我們評估的結果?假如你們每一個……你們都已經想做這件事情,然後到現在還沒有想說你們什麼時候要做完,會不會有點怪怪的?
研究處處長 張紘綸:那個,因為剛剛秘書長給我一些訊息說,他是說這樣子捐款進來的流程最少一個月這樣是不是?
理學院 許軒瑋:我要再問一個問題,就是你們今天工會XXX[00:17:37]發票可以去抵銷你們的捐款嗎?假如無法的話,你們沒辦法做這件事喔。
研究處處長 張紘綸:OK,OK,謝謝,謝謝。
理學院 許軒瑋:工會是可以開收據給學校的會計系統抵銷,這可以嗎?工會可以進行到這件事情嗎?
研究處處長 張紘綸:那個,軒瑋,你剛剛提到是說工會這邊要開一張發票,是什麼樣的發票?
理學院 許軒瑋:不是工會,就是到時候要有一能令學校可以同意去請領這一筆工讀的費用,那我要確認的是你們有能力開出學校認可的一個抵銷的單據嗎?
研究處處長 張紘綸:你是指報銷的單據這樣子?
學生會會長 陳宣竹:關於捐贈部分我這邊稍做個回應,我先不管這一筆錢到最後怎麼用,就是回應關於捐贈的程序,假如現在是有筆錢它要捐贈給……假如是學代會要做使用的話,然後它捐贈到學生會的帳戶,然後學校的401專戶,那等於說進到校方,然後他們可以獲得發票跟收據,這是對一個組織來講,它可以拿去做政府報帳使用,對,那如果工會不缺這樣政府報帳手續,它可以進到學生會直接中心帳戶,直接這樣子就是不用經過學校報帳的形式來做進行,那如果是進……反正就是,對學生會來講是只要他們已經有匯款證明,我們就可以去想辦法把這筆錢叫出來這樣子ꄊA那這樣的程序上,會需要過的話就是比如說,因為支出要提高,那一定要過追加預算的方式來進行。關於報帳的部分的話,如果進到學校那邊的話,我們把這筆錢……它等於說它是一個死錢,它數值上有增加,但是它不是學生會可以活用的經費,那這樣的話就會需要由學生會這邊去做報帳的方式來做處理。
主席  高紹芳:我們謝謝會長補充。你要繼續問嗎?
理學院 許軒瑋:我當然要繼續啊。
主席  高紹芳:那我要點你。
理學院 許軒瑋:好。
主席  高紹芳:好,軒瑋。
理學院 許軒瑋:理學院許軒瑋。那我第二個提問,你們先請回答剛剛說你們多久要把這件事情做完?你們還沒給我個答案。
研究處顧問 曾稚驊:我先簡單講一下就是說目前整個計畫的進度這樣,那剛剛也有大概宣布了,那目前因為週次二嘛,主要在招募訪員這一塊,也是在這一週確認訪員的招募狀況之後,然後會再來做一些調整,包括說剛剛提到的就是說經費XXX[00:20:27]問題等等,接下來的話則是後續的這些就是,對,接下來的話後續這些就是說,包括訪員訓練、問卷等等這些部分這樣,那所以就是說,包括剛剛提過的像一些訪員訓練的經費問題,然後訪員費的問題等等的,那就是大概在第二、第三週以後才會比較明確下來這樣子。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報告財委主席,關於什麼時候可以把這件事情向財委做一個我們計畫的說明,我想是說在這週內,最晚這週五下班時間前,會把這些東西給財委主席啦,我不知道怎麼給,反正就會給財委主席,然後內容會包括我們到底要增加哪些錢、拿去用什麼,然後要怎麼給,這些事情我都會寫進去報告裡面,然後給財委主席,這週五的下班前。
主席  高紹芳:許軒瑋。
理學院 許軒瑋:那接下來我想問的是,就算這是個捐款的關係,那代表說它一定有一個契約責任在,那請問會不會中間有一個契約義務存在?你們跟工會……因為這是一個捐款嘛,那捐款,而且是有指定用途的。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我不是很了解你的問題。
理學院 許軒瑋:這是一個,等於說是工會贊助學代會進行的研究嘛。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是,算是,概念上是。
理學院 許軒瑋:概念上面,現在用的名義上是這樣。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是。
理學院 許軒瑋:總不會遞上工會XXX[00:21:58]。那這中間一定有法律關係的,那這應該也要送外委審查?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喔,你的意思是說關於這筆錢,我們跟工會之間的約定,書面化給外委審查之後?
理學院 許軒瑋:對,你們應該還要做這件事情。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OK,了解,這是應該做的。
主席  高紹芳:好,那還有學代要提問嗎?好,沒有的話我們謝謝稚驊。繼續。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接下來是下一個研究案是,下一個研究案是自治史的部分,我們請黃申。
研究處顧問 黃申: I have a sour throat, sore throat so I have XXX[00:22:54] so please let me speak English for XXX[00:22:58].
就是說我現在喉嚨有點發炎,所以沒辦法講太大聲,那我們先跟大家報告一下我們目前的那個……由於歷史系最近在進行那個XXX[00:23:24]跟歷史之夜的忙碌,所以目前我們的主題都沒有辦法做蒐集資料的過程,不過也還好,因為我們會在之夜5月14號結束的下禮拜一,就是5月16號,到5月27號之間的這兩個禮拜,就是五個工作天,完成所有資料蒐集的工作,那5月23號也會跟各位學代報告一下我們蒐集到哪些資料,那蒐集完資料之後我們會在5月30號開始進行下一個工作計畫,到6月17號為止,我們應該預計要完成我們所有計畫書內需要的整理資料。那有什麼問題請發問,섊臏癒C
主席  高紹芳:好,有沒有學對對於自治史的部分要提問?如果沒有的話我們謝謝黃申。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最後一部分就是體制內,就是這部分還是要謝謝許軒瑋學代,他特別為了這件事情,就是很關心我們,寫了一個質詢稿來給我,但很抱歉的就是因為,礙於法規上我沒有辦法用質詢的方式回應這樣。那關於就是研究處,這個處雖然說我們根據《組織法》第9條之1成立了這個東西,但是因為沒有各種的配套,所以我們一直以來都被詬病說我們職權不清楚,常常可能會去侵害到別的部門的職權,或者是說我們變成一個太上機關,只要學代會大會讓我們做什麼事情,我們就可以做什麼事情,這樣有點危險,就是不應該是這樣子的一個單位。
  關於職權,我們這邊內部提出來的一些想法是說,第一個就是說研究處未來它可能是,在被動的部分它可以是做一個讓學代可以調閱資料的一個機構,那什麼叫調閱資料?就譬如說學生會的秘書部或者是我們的秘書處有很多的書面資料,那那些資料都放在那個地方,那譬如說某一位學代他想要知道比如說教務會議,上學期的第二次教務會議它到底開了哪些東西,他需要會議紀錄、他需要出席名單,那他可以要求研究處去幫他做這件事情,這是我們被動上可以幫忙做的,這還蠻簡單的一件事情,當然這方面也包含就是說,研究處可能它可以蒐集一些過去曾經在學代會,或
者是學生自治體系裡面曾經待過,那譬如說就是最近的……這次常會沒有,反正之前在法委討論過就是《政黨法》的草案,那可能在過去推動這樣子制度的人他已經離開學代會了,那我們可以用研究處的身分出面幫學代們去找尋那些老人回來,讓他們可以給我們一些有用的建議,那我想這都是被動的部分我們可以做的;那主動的部分就是,還是一樣就是像現在的研究案,那這現在的研究案,我們現在還沒有一個非常明確的限縮的範圍說要限縮在哪邊,當然我個人已經有先向法委報告過,但是星期一的法委他們認為說,研究處這邊的想法還不夠明確,希望我們回去再討論討論
之後,再弄出一個更明確的東西,再交給法委。
  那最後一部分就是因為,一直以來研究處的法律都不是很明確,包括對外、對內、對其他的部門,都是非常地不明確,所以我們會對這個部分,把我們會內的法規做一個系統性的整理,然後看哪個地方需要修,那這部分我們都會出一個意見書給法委,就是看法委之後要怎麼推動這樣子。
主席  高紹芳:好,有任何學代要對研究處這部分進行提問的嗎?周允梵。
文學院 周允梵:不知道可不可以稍微講一下,就是在法委的時候報告在關於研究處的主動的任務這部分,在法委的時候是有怎麼樣的意見表達,就是可以稍微報告一下嗎?
主席  高紹芳:這個法委要負責講,還是現在講?那讓法委說好不好?
文學院 周允梵:可是我覺得這件事,XXX[00:27:37]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是不是不只是報告,也可以讓在現場的學代可以有一些的回應,所以可不可以現在這個時機講?因為這個時機講的話可以研究處直接回應。
主席  高紹芳:那我請法委主席上來補充你們的意見好不好?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那我就我在星期一晚上法委,研究處這邊對法委提出的建議,那我們這邊的建議是對研究案的部分,是限縮到說有三種發動條件,第一種發動條件是各個委員會就它立法所需,那它可以做成委員會的決議,然後要求研究處執行;第二個方法是學代會的大會決議,然後要求研究處執行;那第三個方式目前的,這個方式是比較詭異的方式啦,我覺得有點弔詭,就是目前的方式是說,也賦予個別的學代不用經過大會、也不用經過委員會,他的能動性,那我們的初步規劃是讓三位學代他們……他們三位學代一起聯名向我研究處提出要求,研究處就應該要接受這
樣子,那這是我們提出的建議。
理學院 黃泊羲:這邊說明一下在昨天法委開會的時候有提到的一些問題,就是像剛才研究處主席提到的那幾種方式裡面,可能比較會有一些不同意見的是在於主動發起的研究案,因為目前在法規上面,包含了像是只要可能是校園議題相關的,或者是跟自治體制相關的,那這部分的話研究處是有權可以來去做研究案的,但是在可能目前,昨天在法委裡面討論的那個版本的話,就比較沒有這麼的關,那到底要限縮到什麼程度?比如說是立法的研究,那這個立法研究是必須要由委員來去做發起,還是說由研究處來主動去檢視法規?那這部分的話,界線部分有比較不一樣的意見,
或者是比較沒有一些結論出來,所以這是一個部分;那另外一個部分就是關於被動的調查,就是比如說是個別學代或者是三個學代,來向研究處去提起一些相關資料的詢問或者是研究的需求的這部分,到底該怎麼在法規裡面有比較好的一個解釋?那在目前的草案版本裡面沒有比較好的條文版本,就是可能在條文的解釋和我們希望達到的目的上面都還有一點落差,所以這是大概可能還沒有辦法有比較明確結論的爭議點。
主席  高紹芳:好,我補充一下,就是基於這幾個會期我們都希望實現委員會中心主義,所以這個案子如果在委員會上有討論過的話,我會希望大部分的討論發生在委員會上,所以如果各位學代對於任何委員會,不一定是法委,討論的案子有興趣的話,歡迎列席,那大會上當然也是給大家一個表述意見的機會,但是大會上的表達意見的方式比較沒有效率,所以我在這邊補充是,我建議大家如果之後,比方說法委還會繼續討論這個案子,有興趣的學代可以來列席法委。周允梵。
文學院 周允梵:我為什麼會覺得說這件事情可能不只是法委要去討論,因為我覺得研究處做為一個學代會的附屬機關,這個會牽涉到的問題不只是法律問題,像定位這件事情有可能有些它並不是直接跟法律規定有關,而是一種譬如說價值,或是說這個他們應該要抱持什麼樣的立場去做事,所以這是我為什麼會主張這件事情應該是在大會上被所有學代一起討論的,但是我也非常認同就是,如果有一些比較細節的事情應該要放在委員會討論這樣子。那再來我想要再稍微請問一下,就是剛剛在主動提出,比如說調查或是其他案子上,所以現在大概是有什麼樣的,就是可能會參酌
的規範,或是可能會參酌的原則?因為我剛剛好像比較沒有聽清楚這部分,因為剛剛法委主席只有提到說現在還比較模糊,沒有很確切地提出來的這個想法嗎?還是?
理學院 黃泊羲:還是先謝謝周允梵學代,因為我相信研究處做為學代會的附屬機關跟幕僚機構,我們的價值是很重要的。那我不曉得說剛剛周學代所提問的是,想要問研究處這邊向法委提出的意見,還是法委的回覆?關於如何發動研究案這個部分。
文學院 周允梵:就是剛剛法委的回應。
理學院 黃泊羲:因為剛才,誠如剛才所報告的比較模糊,主要原因在於說,它可能在主動的研究的這個發動條件上面有一些,比如說是由誰發動、範圍到哪裡,都有一些比較多的意見,那因為意見比較雜,那昨天在法委的討論議程上面的案子比較多,所以就比較沒有做比較完整的討論以及結論,所以才會向研究處這邊說,可能請研究處這邊給一個比較明確的法案建議,畢竟這跟研究處有關係,所以比較沒有辦法給周學代比較明確的法委的意見,那就是在這部分的話比較模糊。那如果說周學代有比較想要了解清楚的話,可以到我們學代會的雲端硬碟那邊,在法委的第五次會
議資料夾裡面有比較完整的文書紀錄,可以到那邊參酌,謝謝。
研究處主席 張紘綸:因為我覺得這件事情,就研究處的角度來講,這件事情蠻重要的,就是關於定位跟法律的問題非常重要,那我想說可不可以請就是,待會議長跟我們講一下研究處這件事情,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學代會更多的學代可以參加,因為我相信這樣做,之後訂出來的東西會更好。
主席  高紹芳:我先回應兩件事情,就是我其實蠻在意大會上討論的效率跟大會不要開太晚這件事情,因為原因是學生會這邊要列席,我覺得造成他們很大的負擔,所以我會希望如果要討論這樣的事情的話,不管是校務委員會、全體委員會都是可以利用的討論方式,那如果各位學代覺得這件事情有急迫性的話,我們可以在第六次定期大會之前再召開一次校務委員會,歡迎學生會方,歡迎福利部,歡迎會長,然後歡迎各位學代都一起來列席這次的校務委員會,然後我們再來更詳細地討論關於研究處相關的事情,那我覺得在委員會上面,可以比較讓比如說對本案比較沒有興趣
的學代不用花那麼多時間聽,然後也尊重大會上面應該要列席的人,因為今天來很多秘書,他們都要花他們的時間,對,那我們也很難得前面的報告部分在7點20分還不能結束,所以我想說就最後一個對研究處的問題。還有問題嗎?
文學院 周允梵:我剛剛只是想確認一下就是,法委這邊意見是希望研究處可以提出比較明確的修法方向,然後讓法委來討論這樣子嗎?我確認一下。
理學院 黃泊羲:對,因為畢竟研究處目前,可能他們有一個比較明確希望可以讓研究處轉型成幕僚機關的一個想法,那法委這邊每個委員的意見都不太一樣,所以希望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版本,可以讓委員們有本可循可以做討論,所以希望研究處來提供一點他們的看法。
主席  高紹芳:好,那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我就先謝謝各位學代提問,然後謝謝研究處。下一個是本會各委員會報告,第一個是教務委員會。
(四)本會各委員會報告[00:35:31]
1. 教務委員會[00:35:31]
工學院 周維理:我是教務委員會主席,我要用台語報告,現場有人需要翻譯嗎?(以下依翻譯內容翻譯)大家好,我是教務委員會主席周維理,針對目前教務委員會的三個提案已經寫好了,這方面的話我們也會跟福利部長一起討論之後要怎麼去跟教務長討論這樣子,就差不多這樣。
主席  高紹芳:好,有沒有任何學代要針對教務委員會提問?沒有的話我們謝謝維理。
2. 校務委員會[00:36:34]
主席  高紹芳:下一個是校務委員會,那我要把主席地位交付給……現在時間是晚上7點23分,我在此宣布將主席地位交給副議長劉哲銘。(敲槌)
主席  劉哲銘:現在是晚上7點23分,我在此宣布交替主席地位。(敲槌)接下來是教務委員會,請主席。
主席  高紹芳:我現在不是主席。好,那校務委員會部分我們在剛剛,因為上一節課有點耽誤到時間,所以我們剛剛在大會前,大概六點二十幾分、快三十分的時候開了第二次的校務委員會,那我們的議程有推選兩個校級會議的代表,分別是稽核室的開會代表,我們推派了財務委員會主席許軒瑋,然後還有是服務學習開課審查的委員會,然後這個我們推派的是教務委員會的主席周維理,那如果日後沒有什麼疑義的話,像我們有時候我們學務或是很多教務會議的時候,我們都會就直接分給學、總、教三個委員會的主席,我們就不經過這個推派的程序,就是稽核室原則上就是
財務委員會主席去這樣子。那就是有學代,有總務委員會的允梵提到說,就是他們想要推腳踏車抵服學這件事情,那如果可以列席的話,會替他們爭取可以去列席服務學習開課審查的說明會。
  第二點是關於期中培力的部分,就是之前好幾次常會有跟大家提到,我們秘書處有編了一筆預算是給各委員會來做期中的培力,那因為這個學期就是密度還蠻高的,所以我想我們可能很難像104-1的情況一樣,就是做一個給剛選上的學代的一個,就是全會舉辦的一個培力,可能這樣是有困難的,那如果大家覺得有需求的話,我們可以再討論。那原則上現在我希望的是這筆培力的費用,主要目前有提出需要使用的是法委,就是希望可以諮詢可能立法院相關,對於立法技術的建議等等,那待會法委可以再做更詳細的說明。然後另外一部分是,這個部分我會連著跟我待會要報꜊i的校務績效說明會一起講,就是,校長可能提到了一些關於我們學校經費花用的部分,那其實國立臺灣大學送給中央政府的總預算書是公開的,那就是我們現在有學代在擔任國會助理,所以他可以協助我們進行一個導讀,就是在預算書去了解學校經費花用的部分,那這部分我們可能會用……應該不會是用校務委員會的方式,而會用類似一個可能是財務委員會的培力或是校務委員會的培力的形式,那會邀請學生會方這邊一起來參與,然後看有興趣的學代就可以在這段時間聯繫我或者是紘綸,對,然後我們可以針對這部分去了解臺大校方在各個部分或各個處室花費的狀況,以ꐊW是期中培力的部分。
  然後第三點是104-1的時候,就是那時候的秘書處有請各委員會,以委員會為單位做一個書面的報告,來紀錄那個會期發生過的事情,然後這個東西其實是做會內的交接,這個文件本身不會公開,但是事實上未來新學代,或者是學代們要去查以前發生過的事情的時候可以有所本,那這個東西其實在97學年度就有做過類似的事情,但之後後來就比較沒有看到,那97那一份我有貼在學代會的社團,那大家也可以找到104-1的那一份,因為上一次可能比較晚讓大家知道,所以各委員會準備的時間比較不是很充分,那也就是讓大家寒假很辛苦,所以我想說這個時間,現在就五常,
就先提醒大家說各委員會這個學期一樣要做這件事情,就希望各委員會的主席可以開始提醒你的委員們要開始做交接報告,那如果這個委員會目前沒做什麼事情,就到了該做事情的時候了,對,所以請大家善用秘書處給大家的雲端硬碟的資料夾,然後盡可能把社團裡面如果有一些零散的檔案,都要放到雲端硬碟裡面,不然只要到下一個會期,上個會期臉書社團,一則是很難翻找,二則是如果沒有以前的學代的話,那些檔案跟那些討論過程就都會不見,所以請各位主席跟副主席去檢查你們的社團,或者是你們的對話框,哪些檔案是可以放到雲端硬碟裡面的。好,以上是校務委
員會的報告,有沒有任何學代要提問?好,沒有的話我把麥克風還給主席。
副議長 劉哲銘:好,現在時間是晚上7點27分,我在此宣布把主席地位交還給議長。(敲槌)
主席  高紹芳:現在時間是7點27分,我在此接替主席地位。(敲槌)下一個是紀律委員會報告。
3. 紀律委員會[00:41:17]
副議長 劉哲銘:紀律委員會剛才在大概5點40分到6點25分之間開了一次史上最久的紀律委員會,好,期間主要是討論通過五常的請假案,這一次目前通過的有工學院薛沛宜、電資院林宗緯、生農院侯瑞瑜跟醫學院吳佳玲這四位,那其他的話通常都是因為沒有在三內之前就請假,所以我們並沒有予以通過,那也希望各位學代之後如果有什麼例行性,例如說可能社講討論課或是什麼之類的,請記得一定要事前請假這樣子。
  那之後另外一件事情的話是,我們這一次有討論一個臨時動議是,期間也有學代提出說就是這樣子一個出缺席紀錄這件事情,它作為一個資訊,是否應該要讓其他學代會外的一些選民們能夠有公開接觸的機會,那這部分,或者說用一些更圖表化的方式讓他們的那種,會讓他們更親近,就是資訊使用權會更好。那這件事情的話我們之後會決議說在五常跟六常之間再開一次紀律委員會,那到時候會請,可能會跟秘書處一起討論要怎麼做這件事情這樣子。
  還有另外一個決議是,像秘書處之後在會議公報的時候,可以再就是……因為好像就我們目前了解是還有學代還沒有進行報到的程序,那好像是說在那個公報上面是把他列入在出缺席的這個裡面,那我們會建議說之後可能會需要再另外列一個是未報到的這個項目這樣,然後不列入出席率的這個方面的考量,那這是我們目前紀律委員會的決議這樣子。
主席  高紹芳:我們請秘書長補充。
秘書長 林宗穎:針對剛剛紀律委員會講的這點,各位學代可以想想看,就是我覺得可能,就是這樣蠻奇怪,就是譬如說,剛剛如果是誠如哲銘所講的話,那這樣變成說那你只要沒有來報到的學代都沒有缺席,你只是沒有報到而已,就你只是沒有報到,你都是沒有缺席的喔,因為你就是算在未報到那一欄,就如果跟他講的意思一樣,我覺得各位學代可以想想看。
主席  高紹芳:許軒瑋。
理學院 許軒瑋:我想先確認一件事情就是,報到的死線是什麼時候?是學期中都可以報到嗎?
主席  高紹芳:任何時候都可以報到,但是報到原則上以預備會議截止,原則上。
理學院 許軒瑋:我建議可以修個法。
秘書長 林宗穎:不好意思,那個報到的部分,報到的部分有兩種方式,第一個是預備會議之前,不是大家都有填一個委員會的那個表單,那個是算報到;然後第二種報到方式就是你只要有出席任何一次常會就算報到,以生農學院侯學代為例,她在出席常會之前她沒有填表單,然後她出席常會之前都是算未報到的情況,那我們都是把她算在缺席,然後直到她四常的時候出席常會,我才把她算在,就是她已經報到了,然後她才算出席,大概是這樣。
主席  高紹芳:還有學代要提問嗎?張紘綸。
公衛院 張紘綸:不好意思,就我一個現任學代的立場,我覺得未報到這件事情比缺席還要嚴重,因為他完全不尊重選民賦予他的職權,他連報到都沒報到,就是簡短……
主席  高紹芳:好,周允梵。大家講學院名字喔,不然逐字稿的人會很辛苦。
文學院 周允梵:文學院周允梵。首先我要稍微更正一下主席剛剛講的,就是關於這個資料公布之前,我們沒有討論到關於資料要不要公布,這在法規上資料就是必須要公布,那秘書處也已經做了,就是出缺席資料這件事,秘書處基本上也做了,我們是在討論說對於這個資料的易迄及性跟可以明顯地閱讀的程度這件事情上做討論這樣。然後再來我同時也覺得,就是關於未報到這件事情,因為目前並沒有明確的規範說,是不是到某一個期限未報到就會直接除名,那確實在這個職權行使的意義上,未報到跟未出席其實也是有不一樣的地方,那是不是公報上可以想我們用什麼樣的
方法來標註說這些學代是連報到都沒有報到,而不是單純只有未出席?因為未出席其實他是有這個職位的,但未報到照道理來講,他其實並不具有這個學代身分,所以不知道這個法規上是不是有相關的規定,但我是覺得以一個紀委的身分,我是覺得這件事情或許是要進行一些修改。
主席  高紹芳:那我先請紀律委員會主席回覆好嗎,你有要回覆嗎?秘書長先回覆。
秘書長 林宗穎:不好意思,剛剛有關於會議名單的公布公開,會議名單公布的話是在《檔案保存法》第9條第1項第7款,大家可以看一下,是有關於會議成員名單的部分。然後第二點回覆是,我同意剛剛周學代跟張學代剛剛講的,就是未報到這件事情其實體現了對於大會可能存在的不尊重這樣子,可能啦,那如果今天我們只是把他算在一個未報到的框框裡面,就是其他的同學可能會不知道未報到到底是什麼樣的情形,就是他沒有辦法確定未報到是什麼樣的情形,但是如果我們今天,就我這邊提一個建議就是,缺席照算,那未報到的話就是增列一欄,我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合ꨊk的。
主席  高紹芳:現在的程序是紀律委員會主席在報告,其他人在提問喔,好嗎?許軒瑋。
理學院 許軒瑋:個人意見,因為其實學代會的人數是用報到人數去歸算,所以其實我覺得沒有報到的話,其實連公報都不用上他的名字,因為他根本還沒有實際上地擁有這個職權,來出席。
主席  高紹芳:紀委都有接溝到剛剛的……
副議長 劉哲銘:那關於這些意見的話就是,我們會在五常跟六常之間開一次紀律委員會,那到時候也歡迎大家來討論這件事情該怎麼做。然後我剛才補充一下,就是針對一常到四常沒有出席也沒有請假的學代,我們會提懲戒案,那懲戒案的最嚴重我記得是停止出席大會,至多兩次的這個處分,那也會在下一次的紀律委員會上討論這樣子,那大家如果對於這件事情,應該印象中是好像還沒有動用過吧,對,那如果是覺得有興趣的話,也可以一起來討論一下,謝謝。
主席  高紹芳:黃泊羲。
理學院 黃泊羲:理學院黃泊羲。我這邊用法委的身分回應一下關於法條的東西,剛才關於那個出席或缺席的問題的話,如果各位學代現在手上有法規的話,可以翻到第五十九頁,在《職權行使法》那邊,那是關於開會總額的問題,開會總額是以每會期實際報到的人數為計算標準,所以說如果說我們在目前的公報上面,仍然把未報到的列在缺席的部分,那也許會有開會總額到底是多少的一個疑慮,沒辦法被清楚地界定出來,那公報沒有辦法把這個資訊比較好地呈現,或者是說讓這個資訊會有模糊的地帶,我覺得是比較不妥的,那可能也許在紀委在討論的時候必須考量這一點
,以上補充。
主席  高紹芳:那還有沒有任何學代要針對紀委的報告進行提問?好,那我就鼓勵各位學代如果對這件事情有疑義的話,到時候開紀委的時候可以去列席,然後參與討論,好,那我們謝謝紀委主席。下一個是財務委員會。
4. 財務委員會[00:50:00]
理學院 許軒瑋:我們在四常到五常之間沒有開會,然後今天有兩份追加預算案,那等到審案的時候會再請學生會長跟大家報告這兩個案子。然後我最近要開始修預決算法,那假如有意見的學代請趕快提供意見,謝謝。
主席  高紹芳:好,有沒有人要對財委疑問?沒有的話我們謝謝軒瑋。下一個是活動委員會。
5. 活動委員會[00:50:34]
文學院 周允梵:我們在四常到五常之間沒有開會,那我們有收到學術部關於近期的書面報告,如果有興趣的學代可以再參與這樣,謝謝。
主席  高紹芳:有沒有學代要對活委提問?好,沒有的話謝謝允梵。外務委員會。
6. 外務委員會[00:51:05]
醫學院 辜柏耘:外務委員會在四常跟五常之間沒有開會,不過在這學期下半學期可能會有相關關於《對外關係條例》的訂立,那如果對這個有……就是之後等一下法制委員會應該會稍微提一下,那如果對這個條例有意見或是想法也可以找外務委員會討論這樣,謝謝。
主席  高紹芳:好,有沒有對外委提問?沒有的話我們謝謝柏耘。下一個是學務委員會。
7. 學務委員會[00:51:45]
社科院 林浩民:這邊是社科院林浩民代替主席理學院張禎晏報告。我們沒有開會,然後我們重要的校級會議結果我們會在等一下的議程當中跟大家報告,對,然後主席認為說其實邁頂計畫非常地重要啦,要幫忙他宣傳一下《意識報》第八十六期,謝謝大家。
主席  高紹芳:好,大會肅靜,有沒有要對學委提問?好,沒有的話我們謝謝浩民。下一個是總務委員會。
8. 總務委員會[00:52:34]
文學院 周允梵:這裡是總務委員會主席,那我們在第五次總務委員會的時候有討論一下這件案子,那宿舍新建案就是在我們第108次的校規會中的上面有提案討論,那這部分我等一下會在校規會報告的時候做詳細的說明。
  再來就是我們從學期初就有提到的關於腳踏車費的處理的這個討論,那我們在這次會議中有約定時間要一起去拜訪總務處,進行比較細節的討論跟提案這樣子,同時我們也會去爭取在這個服務學習的開設委員會上的列席或是席次以推動這件事情。
  再來就是另外一個關於腳踏車的相關的議題是,獎勵畢業生回收腳踏車機制的具體內容,就是我們希望是不是可以跟總務處還有水源的拖吊場討論就是,設立一個制度就是在畢業季的時候,可以在學校像校總區或是像其他校區那邊,可以設置會有腳踏車回收的點,讓有一些或許現在是在畢業的時候把腳踏車停在學校,然後就再也不去動它的人,可以有一些,提供一些誘因,讓他們可以協助做回收的這件事情,那除了,在機制的部分就包括回饋金,然後還有時機等等,我們有進行討論,那這件事情我們也會在拜訪總務處的時候一併做討論的提案。
  再來是場地延長開放時間的部分,這個部分的話我們後來是覺得說,這部分目前福利部有在進行追蹤,那因為主要我們也大概也只有想到或許是博雅是不是有辦法有場地延長開放,就像另外比如說活大的部分的話,可能目前已經有在推,那博雅的地方我們希望可以跟福利部討論,所以是不是有辦法去做溝通,就博雅下面圓桌區的部分這樣子。
  再來就是校園交通議題的部分,第一點是小客車入校這件事情,因為我們在之前的委員會上就有提到說,就是校內可能會有汽車超速,或者是比如說有很多計程車,然後他可能不懂路,所以就會亂鑽,造成一些交通混亂的部分,那我們後來有比較聚焦到是不是可以去討論說,是不是要禁止計程車入校這件事情,因為現在計程車有時候就是超速,或是他不懂路所以就亂走,然後造成交通混亂的一個很大的源頭這樣子,那我們這件事情也會在去拜訪總務處的時候,跟總務處的處室人員討論。
  再來另外就是路平的事情,主要是校園東區的部分,就是那邊有很多交通的道路它的路是很不平的,然後這件事情我們就在委員會上有報告,因為有一部分是因為東區有很多的新建工程在進行,而這些新建工程其實有很多大的重型的機具,或者是要運載建材或廢土的車輛要進出,那這些車輛因為它比較重,所以它可能會造成路面的毀損,所以目前東區的話,大部分的路除了現在已經鋪好桃花心木道以外,目前總務處是以修繕或是去改善路況的部分去執行,那就是在這個東區的工程都新建完以前,基本上應該是不會有全部重鋪的這個考量,那我們也有想過就是如果大家有
看到,或是有聽到那邊哪裡又不平或什麼的時候,可以去趕快打快打給總務處他們講說,就是他們會去請廠商改善這樣。
  那另外一個就是關於交通的議題就是,在鎮江樓前陣子,上兩個禮拜吧,就是它有因為也是機具的停放的問題,所以他們有進行封路,然後因為封路他好像沒有進行公告,所以很多人都是到進來以後,然後就那個,對,就轉錯,然後就轉不出去,然後就很不爽,然後,我沒有很不爽,因為我沒有走那邊,然後,而且那條路後來就被壓壞了,然後所以這件事情我們會去跟總務處講說,他們以後如果要,就是譬如說這樣子的路要封路的時候,他們是不是在更遠的地方,比如說這一次鎮江樓這邊,很多人是從長興街轉進來,轉到鎮江樓旁邊那條路的時候才發現封路,然後就過
不去,就要調頭,那這樣的狀況是不是要去研擬一個比較完善的動線,是不是在更遠的地方就要開始有公告這樣,這個是我們會去跟總務處討論的。然後再來是環安委員會的會報,我們請去開會的許軒瑋副主席報告一下。
理學院 許軒瑋:上禮拜一開了環安衛的會前會,主要是工會想要跟校方協調在環安衛裡面的工會會員的比例,那他們還在進行協調當中,未來應該會XXX[00:57:48],那我們靜待其他這樣。
文學院 周允梵:那這邊是我們第五次總務委員會有討論到的事情,另外就是關於校級會議說明會跟公聽會的部分,第一個是第八次校規會,那我們等一下在校級會議報告的時候再進行說明。另外的話就是這一個第四次大會到第五次大會之間有關於公眾新館興建的說明會,溫室新建說明會跟瑠公圳的新建說明會,那溫室跟瑠公圳也會在下一次的校規會的時候進行提案討論,那這邊,反正就是,好,大概就這樣,那有什麼問題或討論的嗎?好,謝謝。
主席  高紹芳:好,那我們謝謝允梵。下一個是法制委員會。
9. 法制委員會[00:59:08]
理學院 黃泊羲:這邊法制委員會報告。法制委員會在這個常會期間,法委有開過兩次會,第一次是在5月3號的時候與選監聯席的委員會,討論的是電子投票的法規化,那另外一個就是在昨天,5月9號第五次的法制委員會,那討論了四個案子,等一下會逐一跟各位做說明。
  首先是針對電子投票的部分,跟各位簡單說明一下,電子投票當天工程師有向聯席委員會的委員們說明,當天的系統會分成身分驗證系統以及投票系統,那這是為了落實無記名投票,那這兩個系統之間為了避免壟斷性問題,會有一個再次確認的程序,確保中間可能不會有任何比如說選票資訊遺失的狀況,那另外就是當天也有針對票面資訊做說明,那這邊跟各位學代做報告,就是第一個,當天的選票會確保要瀏覽完畢之後才能投票,第二個是各個投票的人可以選擇不領票,就是不對這一張選票、這個職位投下任何選擇,那這樣在票數統計的時候就不會有這一張票,再來另
外一個就是在同額以及不足額的部分,票面上面會有贊成、反對以及無意見的選項,那在送出選票之前會有再次確認的程序,這是大概當天對於電子投票工程師的說明,那如果有需要更詳細的內容的話,可以到聯席委員會的資料夾裡面去查閱,裡面有比較詳細的內容。
  再來在法規化的部分分成三個部分來做討論,當天有提到選罷法的適用方面,有討論到遠距投票的可行性,那可能會考慮說在未來如果在一些特殊的狀況下,XXX[01:00:51]選舉會有一些財力或是人力上的負擔,那可能會希望可以盡量避免的情況下,可以讓它適用遠距投票。
  再來就是監督細則的部分,那目前現行監督細則內容主要是針對時程監督以及票面資訊的監督,那這部分的話當天並沒有太多額外的新的意見或者是需要做調整的部分,那這個部分可能之後只會做,可能在條文的內容上面做一些比較好的分配,目前的條文比較龐雜一點。
  那再來是施行辦法,有建議選委這邊可以針對像工作進度以及系統架構的部分,去寫一個可能他們在進行電子投票的時候可能會怎麼樣去做,也比較有利於傳承,甚至說可以在法規彙編裡面,讓一般的同學可以透過法規或者是這些文字的說明,可以直接地了解電子投票的方式以及內容。
  那當天有提到一些其他爭議,包含了像是領票與否這個意義上面,和電子投票的操作上面是不是會有一些可以再做調整的地方,以及廢票的認定,那這部分的話因為跟電子投票比較沒有相關,當天只有向電子工程師詢問了在這方面一些幾個可能的方向上面在系統調整的難易度,或者是一些工程師可能會遇到的困難點,那這部分的話未來在討論到《選罷法》的時候才會再有比較詳盡的討論或結論。
  那另外就是當天的選委會這邊有在臨時動議的時候提到文院延長登記的部分,那這部分當天各委員也有發表一些意見,普遍會有幾個看法,第一個是會有認為說有合法性的疑慮,但是會覺得說如果是以不影響全校選舉的情況下面,可能可以讓選委會有一些比較彈性的空間,畢竟在目前的法規上面有一些規範上的漏洞,那這邊有給一個建議說,如果在未來還沒有再對《選罷法》做調整的部分的話,可以在委辦選舉與各期的學生自治團體,以契約的方式來去約定彼此的一些相關規定,避免這類似的爭議,那如果說在各院系的學生會沒有比較特別的規定的情況下,以適用本會
的法規為主要的基準這樣。
  再來向各位說明一下第五次法制委員會討論的內容。這部分關於《對外條例》的部分向各位報告一下,當天主要討論的是有一個草案版本,那如果各位委員有興趣的話也可以到委員會的資料夾裡去查閱,但是對於這個條例的規範的主體以及客體,以及事項的話,都有一些比較模糊需要待界定的部分,所以還沒有比較明確的結論,那內容的部分比較會傾向是規範其報告義務的進行程序,那這部分是依據釋字第11號的解釋的要求,那可能在主體、客體以及事項的規範上面,目前的版本主要是規範到了,像行政部門與對外的法人、團體,或外校的學生會在進行一些合辦的活動
或者是有一些聲明稿的部分,希望可以有一些程序向學代會報告,來落實一個資訊的交流透明度。
  再來是關於《學生團體法》,第一個是因應關於下一個會期會有一個不分區學代的制度的實行,那有一個學生團體,那有學代在法委裡面提了一個版本的草案,那是讓學生團體的一個法規比較有明確的規定,然後比較完善的適用的法規這樣,但是裡面有一些比較廣泛的討論,像是有沒有可能比如說做到的是學生團體的選票補助,但是這部分的話因為茲事體大,那當天也比較有一些複雜的意見,或比較沒有辦法做成結論,所以這部分會在未來再向學生會做比較縝密意見的交流,甚至未來不排除來召開公聽會來處理《學生團體法》相關的內容。
  再來是研究處相關的修法,誠如剛才在研究處報告的時候提到的,主要就是希望可以成立一部專法,讓研究處的性質可以更往幕僚單位來去邁進,那會限縮它的一些研究範圍,比如說是比較跟大會體制有關係的,然後以及是跟立法權行使或立法研究有關係的,讓它可以更符合是一個幕僚單位這樣的角色。那另外除了這一部分以外,還有就是讓研究處成立一部專法以外的其他相關法規配套的修正。
  那再來是關於學代三法的討論,那這邊向各位委員簡單說一下有哪幾個比較主要的項目,第一個是委員會的配置上面有沒有一些執掌項目要做調整,那這部分在議程上,今天的《組織法》裡面就已經有條文在上面了;再來另外一個是加退選委員會的方式,那為了避免有一些委員可能因為一些事情,可能請假沒有來常會,就沒有辦法在大會上面進行報告加退出委員會,所以也有做一些調整,那這也在議程上面,今天《組織法》的修正案裡面也有條文附上了;那另外一部分的話就是關於像是校務委員會裡面的組成是不是有要做調整,或者是再做一個檢討,它的可能功能,或
者是它的效力以及公信力的部分,那這部分的話,法委後續才會再做更進一步的討論;那以及還有線上會議是不是要讓它可以有一定的效力,讓可能在一些緊急事項的發生的情況下,讓學代會的委員會或者是一些可能意見交流比較有效力,或是比較容易進行討論。
  再來另外一個部分就是《組織法》的裡面有關於選監任期的部分,那選監任期的部分這個比較有爭議,這也在今天議程上面,《組織法》的修正案裡面有條文,那昨天法委裡面有統整出主要的三項意見,第一個是認為選監是學代會的委員會,所以它應該是任期跟會期是相同的,因為授權來源的學代會已經改組過了,所以這部分它可能就需要去更動《選罷法》的條文,因為《選罷法》目前對於選監任期的說明是從預備會議至下一次預備會議為止,是無縫接軌的,就是可能配合為了要監督選委;那另外一個觀點是認為說選監是監督選委的特殊單位,所以任期應該是依照《選
罷法》,那自預備會議至下一次預備會議為止,那這可能跟學代任期就會比較沒有關係,但是這個觀點可能就會有一些適仿性[01:07:33]上的問題,可能它就違背了學代本身在規程裡面關於任期的設計這樣;那另外一個觀點是認為說選監這個職務是特殊的,所以這個職務的任期應該依照《選罷法》,但是在學代的部分,因為他學代如果他的身分喪失之後,那可能他的選監身分也會跟著喪失,那這樣的話選監可能就會出現了缺位的狀態,那選監就必須進行補選。那主要有這三個可能的大致的方向,那另外就是當天研究處主席這邊有提一個意見說,如果說在選監的這一個任期界
定上面有一些可能與規程相不同的地方,那如果說認為選監他……有要讓它成為獨立機關的必要性的話,可以往修正規程的方向去進行這樣,這是以上法委在這次常會之間開聯席會議以及法制委員會的報告。
  另外就是向各位說明一下就是,剛才議長這邊有提到期中培力的部分,這邊法委可能也許會去聯繫看看,有沒有比如說是國會助理的學長或是朋友,可能可以提供一些比較好的立法技術的指導,或者是比較有體系的檢視的方法給我們法委,來為未來可能學生自治法規的檢視上面提供一個比較好的建議。那這是今天向各位要做的法制委員會的報告,以上。
主席  高紹芳:好,有沒有學代要對法制委員會提問?許軒瑋。
理學院 許軒瑋:第一個問題就是關於剛剛講,在你的報告中提到很多電子投票的一個細則上的規定,可是應該是一種施行細則上的一個位階,為什麼感覺像是你們要訂一個法律的感覺?而且要訂施行細則的話,訂定單位也並非法委可以來訂定,應該是由行政單位自行處理,而應該由法委在《選罷法》裡面,或是在任何一個法之中,去授權行政單位有這個職責去立一個施行細則。
理學院 黃泊羲:這邊法委回應一下,因為剛才主要是把討論的一些內容做一些說明,那對於位階的部分的話,法委這邊只會針對《選罷法》來做調整,那由於監督細則的部分是選監的類似行政命令的一個等級,那這邊選監會做處理,那實行辦法的部分只是當天在聯席會議上,向選委建議他們可以設立這樣的一個實行辦法,這邊法委並不會過度地去介入行政權的權限範圍裡面,這只是當天達成的一個建議的內容,那向各位委員做說明,那也許在《選罷法》裡面可能會再去看看是不是有需要去授權說,選委會要去訂定這樣的施行辦法,對,所以位階的說明大致上是這樣。
主席  高紹芳:好,許軒瑋。
理學院 許軒瑋:第二個問題是我剛剛有聽到說關於文學院延長時間的問題,那你們剛剛有提到說可能要修改《選罷法》去規定,就是關於外界委託選委會進行選舉的一些規定,那我想了解一下,你們是要用《選罷法》來規範其他學生組織他們的選舉規定嗎?
理學院 黃泊羲:這邊回應一下,並不是這個意思,原因是主要因為在《選罷法》裡面,目前關於委辦選舉可能就是選委會辦理學代或會長以外的選舉,可能比較沒有一個明確的法源依據,所以往往造成說選委會在行政業務上面有一些困擾,比如說是不是要延長登記這件事情上面,那這邊未來修法方向並不是說我們訂了法規要去規範到各院系的各級學生自治團體,而是說讓選委會更有法可循,有一個比較可能合理的委辦選舉的程序,那這個程序只是說,讓選委會知道說怎麼跟各級學生會去洽談,不會去規範到各級學生會的選舉業務。因為剛才提到的是,有一個建議是說可能
可以往契約的方式去進行,那如果說各級學生會有異於本會的《選罷法》裡面的規定的話,是以他們的規定為主,諸如此類,那這部分的磋商就是以契約方式來進行,這是聯席委員會上面的建議,也是未來可能的修法方向。
理學院 許軒瑋:好,我覺得這也是施行細則等級的一個問題。那
作者: tomchc (TOMCHC)   2016-06-11 15:11:00
可以請秘書處學習去計算期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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